中直股份(6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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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4-07-26 11:58
发行情况 - 发行数量为88,287,227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3] -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4.43%[10]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超《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11][12]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14] - 中航科工、机载公司认购股票限售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限售6个月[16] 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73.46元,净额为2,968,265,742.12元[13] - 截至2024年7月16日收到认购资金2,999,999,973.46元[1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增加股本88,287,227.00元,增加资本公积2,879,978,515.12元[18] 股份登记 - 2024年7月25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新增88,287,227股,登记后股份总数819,893,213股[19] 获配情况 - 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79,458,505股,获配金额2,699,999,999.90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获配股数8,828,722股,获配金额299,999,973.56元[22][23] - 黑龙江振兴先进制造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出资额145,350万元,获配8,240,141股[26] -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获配2,942,907股[28] -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出资额404,000万元,获配9,417,304股[29]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获配2,942,907股[31]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731,605,986股,前十名股东持股500,663,054股,占比68.43%,限售股142,129,270股[48][49] - 假设发行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536,924,279股,占比65.49%,限售股199,427,685股[50] - 发行前无限售条件A股589,476,716股,占比80.57%,有限售条件A股142,129,270股,占比19.43%[52] - 发行后无限售条件A股589,476,716股,占比71.90%,有限售条件A股230,416,497股,占比28.10%,总股本变为819,893,213股[52] 其他情况 -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21][22] -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2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53]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业务结构无重大变化[54] -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完善治理结构,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变,治理结构无重大影响[55] -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56][57]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52] -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业务关系不变,不会导致同业竞争[58] - 除中航科工、机载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关联交易[58] -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9] -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60] - 法律顾问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60] - 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0] - 验资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62]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元) | | --- | --- | --- | --- | | 司北京东单北大街支 行 | 110060594013006917875 |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 | 966,999,975.4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 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 | | | | | 化项目、直升机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 | | | 应急救援及民用直升机研发能力建 | | | | | 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 | | | | 或偿还债务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朝阳支行 | 331175052383 |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 | 1,000,000,000.00 | | | | 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 |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 通知时限。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 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非独立董事闫灵喜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 ...
中直股份: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07-26 11:5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上市公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中 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上市公告书内容以 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 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4、本上市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甘立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范有成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 会秘书。甘立伟先生、范有成先生和赵卓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因换 届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附件: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聘任徐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刁飞萌先生、曾涛涛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9,885,0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5.956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 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 关于选举曹 生利为第九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 议案 468,889,283 99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 1 - 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的保本型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康颖蕾女士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4-07-23 10:5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邮编 10008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2 号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7-23 10:49
股票简称:中直股份 股票代码:60003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 王正喜 | 王 猛 | 甘立伟 | | --- | --- | --- | | 闫灵喜 | 许建华 | 余小林 | 荣 健 徐德朋 曹生利 发行人: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 全体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2 3 (以姓氏笔画为序)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5 | 王正喜 | 猛 ਜ | 甘立伟 | | --- | --- | --- | | 闫灵喜 | 许建华 | 余小林 | | 荣 健 | 徐德朋 | 曹生利 | 6 7 (以姓氏笔画为序)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江山巍 刘震宇 胡万林 发行人:中航直升机股份 ...
中直股份: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7-23 10: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中航直升机拟发行股份购买昌飞集团100%股权、哈飞集团100%股份[2] 数据相关 - 发行底价32.54元/股,发行价格33.98元/股,与底价比率104.43%[4][5] - 拟发行股数上限为92,194,222股,实际发行88,287,227股,超《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数量70%[6] -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73.46元,扣除费用后净额2,968,265,742.12元,未超上限[7] - 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总计79458505股,获配金额约27亿元[20] -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获配股数总计8828722股,获配金额约3亿元[20] -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股数20600353股,获配金额约7亿元[20] - 本次发行增加股本8828.7227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8.7997851512亿元[30] 发行情况 - 发行股票面值1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3]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7月9日[4]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8] - 向中航科工、机载公司发行股份限售18个月,其他对象限售6个月[10] - 2024年7月8日向388名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12] - 2024年7月11日9:00 - 12:00收到14份有效申购报价单[14] - 黑龙江振兴先进制造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申购价格40元/股,申购金额2.8亿元[15] -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购价格41元/股,申购金额1亿元[15] - 2024年7月12日公司向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7月16日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发行专用账户[28][29] - 2024年7月17日,中金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专户[29] 审批情况 - 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于12月26日披露相关公告[34]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34] -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定价等过程符合规定,认购对象确定公平公正[35] 投资者相关 -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申购[27] 备案情况 - 多家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23] - 诺德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资管计划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