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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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1-03 08:2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7]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7]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0]
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08:28
会议信息 - 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通讯召开,8位董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提名倪晨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8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8票同意[4] -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8票同意[4]
浙能电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1-03 08:28
提名信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倪晨凯为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4] - 有特定处罚或批评记录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被提名人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 在浙能电力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7]
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1-03 08: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董事会三分之一[2]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监督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9]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0][11] 履职保障 - 公司指定人员协助履职[2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6]
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8:2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履职相关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特殊情况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5]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7]
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8:2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权行使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发通知[10] - 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发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连同授权委托书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为10年[15] 规则施行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17]
浙能电力: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1-03 08:28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韩洪灵因任职6年期满申请辞职,股东大会选新董事后辞职报告生效[2] - 控股股东提名倪晨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月3日会议通过提名议案[2] 候选人信息 - 倪晨凯1985年生,现任复旦教授、博导,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不良情形[3][5] - 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浙能电力: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3年1-11月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2024-01-01 07: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11月公司发电量1467.40亿千瓦时,同比涨5.75%[1] - 火电发电量1465.05亿千瓦时[1] - 光伏发电量2.24亿千瓦时[2] - 风力发电量0.11亿千瓦时[2] 各电厂情况 - 台州发电厂持股100%,发电量70.26亿千瓦时[1] - 北仑发电持股51%,发电量100.65亿千瓦时[1] - 嘉华发电持股77%,发电量230.11亿千瓦时[1] - 温州发电持股66.98%,火电98.33亿、光伏0.08亿千瓦时[1][2] - 乐清发电持股52.41%,火电193.66亿、光伏0.02亿千瓦时[1][2] - 兰溪发电持股97%,火电131.63亿、光伏0.03亿千瓦时[1][2]
浙能电力: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3-12-22 07:39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1 年-2023 年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上轮协议")于 2023 年年底到期,鉴于协议履行期间,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指导开展技术监督检 查,提供异常问题分析和服务技术支持,较好的履行了协议义务,同意公司与浙江浙能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 2024-2026 年度《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 年。关联董事吕洪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