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

搜索文档
每周股票复盘:包钢股份(600010)股东户数减少,暂未进行股份回购
搜狐财经· 2025-06-06 18:35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包钢股份报收于1.75元,较上周的1.74元上涨0.57% [1] - 6月4日盘中最高价报1.77元,6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1.73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792.55亿元,在普钢板块市值排名2/23,两市A股市值排名180/5148 [1] 股本股东变化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9.54万户,较4月10日减少1.61万户,减幅为2.27% [1][3] - 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36万股增加至6.5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33万元 [1] 公司公告汇总 -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5月22日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73元/股 [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1][3]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股份质押公告
2025-06-06 09:15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5日包钢集团持股2508279.26万股,占总股本55.38%[3] 质押情况 - 2025年6月5日包钢集团质押78000.00万股给中信银行包头分行[3] - 本次质押后共质押709398.88万股,占持有总额28.28%[3] - 质押起始日2025 - 06 - 09,到期日2027 - 06 - 08[5] 资金用途 - 质押融资资金为包钢集团融资提供担保[5]
沪深300金属与采矿指数报2405.31点,前十大权重包含中国铝业等
金融界· 2025-06-05 11:40
指数表现 - 沪深300金属与采矿指数报2405 31点 [1] - 近一个月上涨2 29% 近三个月上涨3 98% 年至今上涨9 43% [1] 指数构成 - 沪深300指数样本分为10个一级行业、26个二级行业、70余个三级行业及100多个四级行业 [1] - 沪深300细分行业指数以进入各二级、三级行业的全部证券作为样本编制 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 基点为1000 0点 [1] 权重分布 - 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88 05% 紫金矿业权重最高达31 27% [1] - 其他权重股包括北方稀土(6 45%)、宝钢股份(6 2%)、山东黄金(5 8%)、中国铝业(5 62%)等 [1] 市场板块分布 - 上海证券交易所占比82 35% 深圳证券交易所占比17 65% [2] 行业构成 - 贵金属占比最高达44 94% 工业金属占比21 54% 稀有金属占比19 00% [2] - 钢铁占比11 62% 其他非金属材料占比2 90% [2] 样本调整机制 -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 调整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2] - 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样本退市时将被剔除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行业归属可能变更 [2]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4 10:32
股份回购 - 公司拟12个月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1 - 2亿元[2]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3元/股[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进行股份回购[3]
包钢股份(600010)6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60.13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04 07:44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 包钢股份报收于1 76元 上涨1 73% 换手率0 92% 成交量287 26万手 成交金额5 04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6060 13万元 占比成交额12 03% 其中超大单净流入8338 48万元 占成交额16 56% 大单净流出2278 35万元 占成交额4 52% [1] - 中单净流出2949 11万元 占成交额5 86% 小单净流出3111 02万元 占成交额6 18% [1] 财务数据 - 2025年一季报显示 公司营业总收入154 33亿元 同比减少13 04% 归属净利润4496 43万元 同比减少29 33% [1] - 扣非净利润3861 27万元 同比减少28 30% 流动比率0 563 速动比率0 348 资产负债率59 72% [1] 公司基本信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位于包头市 从事批发业 注册资本4540494 224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4540494 22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张昭 [1] 公司经营情况 - 对外投资32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11条 专利信息1804条 行政许可551个 [2]
钢铁行业资金流入榜:南钢股份、包钢股份等净流入资金居前
证券时报网· 2025-06-03 10:50
市场整体表现 - 沪指6月3日上涨0.43% [1] - 申万行业中有20个行业上涨 涨幅居前为美容护理行业上涨3.86%和纺织服饰行业上涨2.53% [1] - 跌幅居前行业为家用电器下跌2.10%和钢铁下跌1.37% [1] 资金流向概况 - 两市主力资金全天净流出63.59亿元 [1] - 12个行业主力资金净流入 有色金属行业净流入14.01亿元且行业上涨1.40% [1] - 医药生物行业净流入9.17亿元且日涨幅1.78% [1] - 19个行业主力资金净流出 计算机行业净流出24.79亿元居首 汽车行业净流出19.59亿元 [1] - 电子 机械设备 国防军工等行业净流出资金较多 [1] 钢铁行业资金流向 - 钢铁行业主力资金净流入4736.75万元 [2] - 行业44只个股中7只上涨 35只下跌 [2] - 23只个股资金净流入 5只净流入超千万元 [2] - 南钢股份净流入2427.63万元 包钢股份净流入2094.47万元 首钢股份净流入1753.81万元 [2] - 资金净流出居前个股为马钢股份净流出1242.38万元 方大特钢净流出1086.89万元 八一钢铁净流出972.67万元 [2] 钢铁个股表现 - 南钢股份下跌2.35%换手率0.87% [2] - 包钢股份下跌0.57%换手率0.56% [2] - 首钢股份下跌3.38%换手率0.47% [2] - 马钢股份下跌4.09%换手率1.48% [3] - 方大特钢下跌2.11%换手率0.90% [3] - 八一钢铁下跌2.22%换手率2.00% [3]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9 09:48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1 - 2亿元[3]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3元/股[3] - 预计回购3663 - 7326万股,占总股本0.08% - 0.16%[3]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申报期30/45日[5] - 申报地址内蒙古包头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7] - 申报时间2025.5.30起45日内工作日[7] - 联系人证券融资部,电话0472 - 2669530等,传真0472 - 2669528[8]
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2 12: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2] -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5亿股普通股,并于200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88619348亿元人民币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3][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11-15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40][12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2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金属材料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冶金设备制造销售、煤炭及化工产品销售等一般项目 [13]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等 [13] - 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打造多元化综合型企业 [12] 股份结构 - 公司总股本452.88619348亿股,全部为普通股 [19] - 公司发起人为5家单位,初始认购90亿股,其中包钢集团认购88.778亿股 [1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2][4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采用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7][7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21]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解聘 [121]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事项 [121] 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与经理层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包括薪酬扣减、追索扣回等制度 [121] - 公司制定负债管理制度控制债务风险,降低"两金"占比 [121] - 公司对外捐赠纳入预算管理,履行审批程序 [121]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获批发行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88,619,348元[7] - 公司股本结构总股本为45,288,619,348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0]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2] - 公司对自身项目单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项目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6]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6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或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2]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3] 董事会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67] - 董事会由11至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至七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8][11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120][121]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1]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124] - 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128] -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贯彻战略等八方面[129]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1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9][150][156]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设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作[132]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2 11:46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5 内建中券意字第 017 号 致: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马秀芳、王昊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文 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本 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 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