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生物 - B(H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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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生物 - B(H0106)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5-10-30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前身为I - Mab(天境生物),2016年6月3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140] - 公司美国存托股份代码为「NBP」,每10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23股股份,股份面值为每股0.0001美元[10][13][135][161] - 公司是全球性生物技术平台公司,正寻求在联交所主板上市[28][29] 业绩总结 - 2023 - 2025年各期间研发开支分别为2144.8万美元、2177万美元、1126.5万美元、407.1万美元[96] - 2023 - 2025年各期间行政开支分别为2816万美元、2965.6万美元、1437.8万美元、830.9万美元[96] - 2023年商誉减值为2304.1万美元,2024 - 2025年为0[96] - 2023年全面亏损总额为20210万美元,2024年减至2860万美元[100] - 2023年终止经营业务亏损12550万美元,2024年产生收益2750万美元[100] - 持续经营业务亏损由2023年的8220万美元减至2024年的4970万美元[100] - 公司流动资产净值从2023年12月31日的2.718亿美元降至2024年12月31日的1.682亿美元,2025年6月30日进一步降至1.603亿美元[1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2023年12月31日的2.915亿美元减至2024年12月31日的6830万美元,2025年6月30日增至1.654亿美元[102] - 短期投资从2023年的2020万美元增至2024年的1.051亿美元,2025年6月30日减至20万美元[102] - 公司流动比率在2023年为5.7,2024年为20.9,2025年6月30日为22.8[107] 产品数据 - 核心产品givastomig是新型双特异性抗体,可靶向多种适应症[29] - Givastomig 1b期联合研究中总缓解率达71%,扩展剂量组(8 - 12 mg/kg)部分缓解率为83%,所有剂量水平疾病控制率达100%[38] - Ragistomig在经重度预处理患者中客观缓解率为26.9%,临床获益率达69.2%,71.4%的应答者曾接受过抗PD - (L)1抑制剂治疗[43] - Uliledlimab在CD73高表达的PD - L1阳性患者中客观缓解率达63%[47] - VIS - 101结合活性较对标产品提升2至6倍,抑制活性增强2至16倍[48] 市场数据 - 2024年GEA、BTC和PDAC(不包括大中华区及韩国)一线治疗全球市场规模估计分别为89亿美元、18亿美元和44亿美元[29] - 预计到2034年GEA、BTC和PDAC(不包括大中华区及韩国)一线治疗全球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130亿美元、29亿美元及64亿美元[29] - 全球GEA发病率(不含大中华区和韩国)预计从2024年的707.2千例增至2034年的960.1千例,年复合增长率为3.1%[40] - 2024年全球GEA一线治疗市场规模(不含大中华区和韩国)达89亿美元,到2034年将增至13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9%[41] - 预计到2030年抗VEGF疗法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298亿美元[48] 未来展望 - 预计2026年初启动一项随机II期研究[29] - 1b/2期PFS数据预计在2026年第一季度得出[32] - 1b期顶线数据预计在2026年下半年得出[32] - Givastomig随机II期临床试验无进展生存期数据预计于2027年下半年公布[39] - VIS - 101 II期最终结果预计于2025年第四季度揭晓,III期试验计划于2026年第一季度启动[4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的1a期部分以及1b期剂量递增研究的安全性评估[29] - 2025年8月提交临床试验方案后,未收到美国FDA对givastomig用于CLDN18.2阳性及PD - L1阳性GEA患者的II期联合治疗试验的反对或担忧[29]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建立包含三个临床阶段项目的管线[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10月14日公司与Visara及AffaMed签订A轮优先股认购协议,出资现金换Visara约65%股本权益[129] - AffaMed将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Visara,换约30%股本权益,Visara支付一次性现金款项[129]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近期采用全新商业模式,通过战略合作与专业化附属公司实体甄选并推进高价值疗法资产[30]
NovaBridge Biosciences - B(H0106) - Application Proof (1st submission)
2025-10-30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生物技术公司,核心产品为givastomig[136] - 公司ADS自2020年1月22日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NBP”,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相关事项[118] - 10份美国存托股份(ADS)代表23份股份,股份面值为每股0.0001美元[132][161] 市场规模与数据 - 2024年GEA、BTC和PDAC一线疗法全球市场规模(不含大中华区和韩国)分别为89亿、18亿和44亿美元,预计2034年将分别达130亿、29亿和64亿美元[43] - 2024 - 2034年GEA全球发病率(不含大中华区和韩国)预计从70.72万例增至96.01万例,复合年增长率为3.1%[51] - 2024 - 2034年GEA一线疗法全球市场规模(不含大中华区和韩国)预计从89亿美元增至13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9%[53] - 预计到2030年抗VEGF疗法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298亿美元[60] 产品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15日,givastomig与novolumab和mFOLFOX6联合治疗晚期转移性GC患者总体缓解率为71%,扩展剂量部分缓解率为83%,全剂量水平疾病控制率为100%[49] - ragistomig在大量经治人群中客观缓解率为26.9%,临床获益率为69.2%,71.4%的缓解者曾接受过抗PD - (L)1抑制剂治疗[56] - uliledlimab在2期试验中,CD73高表达、PD - L1阳性患者客观缓解率为63%[59] 产品研发计划 - 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启动givastomig随机2期研究[43] - ragistomig预计2026年下半年公布1b期顶线数据[46] - VIS - 101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公布2期最终结果,2026年第一季度启动3期试验[60] - 2025年5月完成givastomig 1b期临床试验剂量递增研究安全性评估,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公布联合研究剂量扩展数据[127] 财务数据 - 2025年8月公司完成股权发行,净募集资金6120万美元用于givastomig临床试验[64] - 2023、2024年及2024、2025年上半年,公司总营收分别为63.2万、0、0、0美元,研发费用分别为2144.8万、2177万、1126.5万、407.1万美元[99] - 2023、2024年及2024、2025年上半年,公司净亏损/收入分别为20772.9万、2223万、 - 910.6万、865.4万美元[99] - 2023年公司总综合亏损2.021亿美元,2024年降至2860万美元[101] - 2024年公司净流动资产从2.718亿美元降至1.682亿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降至1.603亿美元[10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654亿美元,足以覆盖至少125%的成本至少12个月[108] 团队与专利 - 截至最新可行日期,公司研发团队有17人,其中8人拥有博士学位,临床运营职能有7人[68] - 截至最新可行日期,公司专利组合包括71项已发行专利和77项待决专利申请[78] 合作与并购 - 公司与ABL Bio合作开发givastomig和ragistomig,2024年9月ABL Bio将givastomig在韩国的开发和商业化权授予HANDOK Inc[75] - 2024年6月公司与BMS达成合作协议,BMS授予公司在1期试验中使用、制造和供应nivolumab的许可[76] -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出资获得Visara约65%股权,AffaMed转让VIS - 101相关权利获得约30%股权,剩余5%用于员工股份期权计划[77]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未来保留所有收益用于业务运营和扩张,近期无股息政策或意图[120] - 公司将于2026年召开特别股东大会[139] 其他策略 - 公司将临床试验和研发活动的候选药物制造外包给CDMO,与其他CDMO建立关系应急[85][87] - 公司优先发展有明确监管途径至临床概念验证(PoC)的资产,在中国进行高效转化临床开发[88] - 公司采用新商业模式,通过战略伙伴关系和专业子公司识别和推进高价值治疗资产[125]
NovaBridge Biosciences - B(H0106) - OC Announcement - Appointment
2025-10-30 16:00
公告相关 - 公告应港交所和证监会要求发布,只为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3] - 公告根据美国证券法规则135作出,未提供美国公开发售承销商信息[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11] 上市情况 - 公司申请上市未获批准,港交所和证监会可接受、退回或拒绝申请[3] - 公司在香港向公众发售需待招股章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4] 其他信息 - 公司认为自己是“外国私人发行人”,证券在美国发售需符合相关规定[3] - 公司已委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10] - 申请中提及的公司董事包括魏富等[11]
新桥生物 - B(H0106)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2025-10-30 16:00
公司概况 - 公司为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3] 上市情况 - 最终是否发售或配售未知,上市申请未获批[3] - 证券不得在美国境内提呈发售,美国公开发售将通过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进行[3] - 招股章程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前,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出要约或邀请[4] 公告说明 - 公告不构成招股章程,无诱导认购意图[6] - 投资者不应据公告资料作投资决定,发售需最终上市文件[6] 其他信息 - 董事会就公告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7] -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2.01C条刊发公告,已委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8] - 公告相关申请的公司董事包括傅唯等5人及独立董事欧振国等4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