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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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19 09:41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21元(含税)[2] - 以247.51亿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51.98亿元(含税)[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7/25,除权(息)日和发放日为2024/7/26[2][4] 红利税率 - 不同持股期限和股东类型对应不同红利税率及实际派现金额[6][7][8]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7-17 09:41
业绩荣誉 - 连续18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3] - 连续10年获评央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3] - 连续15年获交易所A类(优秀)评价[9] 股东回报 - 自2009年累计分红407.6亿元,连续12年分红正向增长[6] - 2023年拟派现金红利约51.98亿元[6]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6] 研发成果 - 连续4年举办中国智造品牌论坛[7] - 研发世界首台绿色盾构机[7] 公司治理 - 入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11] - 董事会连续3年获评“央企优秀董事会”[11]
中铁20240716

中国饭店协会酒店&蓝豆云· 2024-07-17 06:21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经营情况 - 上半年基建业务增速有所放缓 [1][2] - 矿产资源和新兴业务板块表现较好 [2][5] - 房地产业务保持谨慎态度 [3][4] 现金流和应收账款 - 现金流压力较大,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7][8] - PPP项目回款情况总体正常,个别地区有拖欠 [8] - 公司对现金流有明确考核指标要求 [8] 投资计划 - 2023年投资规模有所下降,2024年将继续收缩 [9][10] - PPP项目受民营企业参与度要求影响,开工周期可能延长 [10][11] 境外业务 - 以亚洲和非洲为主,主要集中在基建领域 [12][13] - 未来计划境外业务占比达到8% [13] 行业展望 - 铁路投资相对稳定,公路和水利有望保持增长 [15][16] - 公司对未来15五期间的行业投资持谨慎乐观态度 [16] 市值管理 - 公司正在等待国资委出台具体的市值管理考核指标 [18][19] - 考核指标可能采用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方式 [19]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5 09:4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作为A+H上市公司和沪港通、深港通标的股,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实施需要分别适用A股和H股两地不同的市场规则和发放机制, 因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在沪港两地市场适用不同的时间 安排。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关于 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解释性文件要求,公司于7月5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代扣代缴2023年度末期股息所得税 事项的公告及暂停H股股份过户登记》,公告中明确了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等时间安排,现就H股和A股利润分配时间安排公 告如下: | A | 股代码:601390 | A | 股简称:中国中铁 | 公告编号:临 | 2024-025 | | --- | --- | --- | --- | --- | --- | | H | 股代码:00390 | H | 股简称:中国中铁 | |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04 09:34
| H | A | | --- | --- | | 股代码:00390 | 股代码:601390 | |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 | |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永 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公司总裁助理耿树标先生不再代行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电子邮箱:ir@cre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附件:马永红先生简历 马永红先生,无曾用名/别 ...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09:33
| A | 股代码:601390 | A | 股简称:中国中铁 | 公告编号:临 | 2024-023 | | --- | --- | --- | --- | --- | --- | | H | 股代码:00390 | H | 股简称:中国中铁 | |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永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公司总裁助理 耿树标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马永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 1 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 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临 2024-024 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
中国中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10:42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据此,本次会议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 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有效的《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宋沁忆律师、蔡思羽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 ...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0:4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6 月修订,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份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及子分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股份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股份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 1 - 联关 ...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0:42
| 股代码:601390 A | 股简称:中国中铁 A |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 | H股代码:00390 |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 |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2 | | | --- | --- | | 股股东人数 60 | 其中:A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087,644,053 | |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2,744,186,301 | 其中:A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343,457,752 |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0:4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规定 (2024 年 6 月修订,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本规定所指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联交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