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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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4 11:32
股东减持情况 - 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日,成贤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于丽敏合计持股比例从6.5498%降至5.5497%,减持1%[1] - 成贤创投集中竞价减持344,000股,比例0.6759%[1] - 于丽敏集中竞价减持165,000股,比例0.3242%[1] 股东持股变动 - 成贤创投变动前持股1,533,600股占比3.0132%,变动后1,189,600股占比2.3373%[3] - 于丽敏变动前持股1,800,000股占比3.5366%,变动后1,635,000股占比3.2124%[3] 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生产经营[4]
太湖远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1-29 11:57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4年11月27日经会议审议通过[2] 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 - 聘任后两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8] 解聘规定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 解聘或辞职两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1] 其他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拟聘有问题需披露风险[8][9]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太湖远大: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11-29 11:57
股权结构 - 赵勇持股9,813,600股,占比19.2817%[2] - 俞丽琴持股7,875,000股,占比15.4727%[2] - 潘姝君持股1,800,000股,占比3.5366%[2] - 郑颜持股50,000股,占比0.0982%[5] - 何佳俊持股2,300股,占比0.0045%[5] 换届事项 - 2024年11月27日审议董事及监事换届[2][5][6] - 换届需股东大会审议和职代会指定日期生效[11] 会议审查 - 2024年11月22日发表审查意见[12]
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11:5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议案相关 - 提名郑颜和何佳俊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关于预计2025年银行授信申请额度》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于元良为浙江太湖 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冰)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冰为浙江太湖远 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 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太湖远大: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9 11:57
公司会议 -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11月27日召开[2] - 应到和实到职工代表均为57人[2] 选举事项 - 审议通过选举陈维清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议案[3] - 陈维清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3] - 同意票数57票,反对和弃权票数均为0票[3]
太湖远大: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1-29 11:57
子公司管理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4年11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与决议报备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材料至少提前5日报备董事会秘书[8]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董事会秘书存档[8] 制度与报告备案 - 子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并抄送证券事务部[9] - 子公司每月报月报,每季度报季报[12] - 子公司在建项目投运后十日内提交运营报告[14] 投资与人事管理 - 子公司技改等投资涉及披露需事前报告董事长并报备[16]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报备[17] - 子公司建立人事、工资制度并报送备案[1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件遵守信息披露和保密制度[21]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需制定制度并报备[21] 审计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外部机构[24]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执行审计意见[24]
太湖远大: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29 11: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〇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 第一百〇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 |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9 |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7 | |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 | 任期三年。 | 生,任期三年。 |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 权: | 权: |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 | 东大会报告工作; | 东大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力生)
2024-11-29 11:57
独立董事提名 - 钟力生被提名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1] - 不得持有特定股份或为相关股东亲属[2] - 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特定违法违规记录[4][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连续任职年限有要求[5] - 过往任职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有要求[5] 承诺事项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合条件将按规定辞去职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