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9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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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8-07 14:04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 17 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 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 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 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 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 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 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 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 公告编号:2024-080 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 ...
中草香料: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07-22 14:04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 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2120012)。 北交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停牌。 ( ...
中草香料: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2024-07-19 10:05
业绩总结 - 2020年度贝利化工营业收入1798.52万元[14] - 贝利化工持续经营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10.09万元[20] 人员与资金 - 何青2015年12月 - 2018年4月就职发行人,薪酬2000 - 2700元/月[9] - 何青与李莉差额56万元,2023年1月结清[11] - 贝利化工借入105万元,归还112.2万元,收回20万元,借出20万元[13] - 何青在贝利化工收益:工资27.18万元,清算分配10.09万元[19] 业务交易 - 2019 - 2021年公司通过贝利化工向濮阳天源采购DIPPN[15] - 贝利化工与公司交易非关联交易,但已比照关联方披露[17] 核查与披露 - 保荐机构核查何青收益、资金拆借等情况[24] -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22]
中草香料: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07-01 14:03
上市进程 - 2022年12月22日通过安徽监管局辅导验收[2] - 2022年12月23日报送北交所上市申报材料,29日获受理[3] - 2024年2月2日北交所审议通过上市申请[9] 审核情况 - 2023年多次收到审核问询函并提交回复[4][5][6] - 2023年6月和2024年3月两次申请中止审核[6][7] - 2023年9月和2024年6月两次申请恢复审核获同意[6][8] 风险提示 - 上市申请存在无法通过注册和发行失败风险,股票继续停牌[10]
中草香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6-13 14:01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870800,简称为中草香料,主办券商为民生证券[1] 会议与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 - 独立董事同意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议案[2] - 议案补充完善股价稳定措施具体条件[2] - 唐玮等三位独立董事对会议相关事项表示同意[2][3]
中草香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3 14:01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专人送出方式发出[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议案[5] -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5]
中草香料: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2024-06-13 14:01
股价稳定预案启动条件 - 上市6个月内,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启动[2][3] - 第7个月至3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启动[2][3] 股价稳定预案停止条件 - 上市6个月内,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价停止[5] - 第7个月至3年内,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停止[5] 增持规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金额不超最近一次或上一年度现金分红20%,且不低于100万元或增持股份不低于1%(孰低)[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总额不超最近一次或上一年度现金分红50%或300万元(孰低),累计增持股份不超总股本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20%,单一会计年度不超50%[9][10] 增持时间与价格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启动条件5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增持计划并公告,次日开始增持[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启动条件5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增持计划并公告,次日开始增持[13] - 公司应在满足启动条件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在上市6个月内不高于发行价,第7个月至3年内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在上市6个月内不高于发行价,第7个月至3年内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 未履行承诺处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5] - 非不可抗力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承担赔偿责任[15] - 未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前股份不得转让[15] - 公司有权扣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金红利用于赔偿[15] - 不可抗力导致,需研究降低投资者损失方案[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6] - 非不可抗力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16] - 未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用于赔偿[16] - 不可抗力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研究降低投资者损失方案[16]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7]
中草香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3 14:01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专人送出方式发出[3] - 会议主持人是赵宝先生[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议案[4]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中草香料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补发)
2024-06-02 14:02
会议信息 - 2020年4月22日通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5][6] - 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7] 参会情况 - 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2670万股,占100%表决权[8]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2670万股,占比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11][12][13][15][17][19] 决议效力 - 股东大会表决及召集召开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9][20]
中草香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2024-05-30 14:03
公司挂牌 - 中草香料于2017年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1] 持续督导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欲承接中草香料持续督导工作并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1] - 2020年11月20日协议生效,申万宏源开展督导并担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