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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87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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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为特(8736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1: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8]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8] 薪酬相关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职责与考评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8]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等[10]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5]
阿为特(87369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承诺及履行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可实现、具体明确、具可操作性,在信息披露平台专区单独披露[5] - 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5] - 需审批的应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5]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诚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5]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需及时通知披露,变更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监督披露 - 独立董事就变更方案发表意见,未规范承诺视同超期未履行[7] - 控股股东等变更时,未履行承诺义务应承接[7]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未履行应披露原因及责任[7]
阿为特(87369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现金分红须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多项条件[11]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有明确界定[12] - 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3] 决策及披露程序 - 董事会拟定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审核后提交股东会[14]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5] - 审计委员会对方案审议并出具意见[15] - 股东会审议前与中小股东沟通,单独计票并披露[15] - 变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论证等后提交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5] 监督及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 董事会决策形成书面记录保存[17]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9] - 报告中详细披露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0] - 未作现金分配预案披露原因[20]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红利偿还[20]
阿为特(8736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6] 管理原则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8] 薪酬构成与调整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等多方面[8] - 内部、外部、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不同[8][9] 薪酬发放与披露 - 任职津贴自批准日起算,离职按实际任期算[10] - 年度报告需披露薪酬情况[10] 其他规定 - 董事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10] - 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需另定方案披露[10]
阿为特(8736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3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0]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0] 诉讼仲裁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需报告[18]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18] 信息报告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动,财务部门应报告相关财务数据[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信息管理规定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时间[22] - 信息未正式披露前,各相关部门对拟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2]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经董办审核,董事长或董秘批准后发布[22]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致重大信息未及时报告或失实,公司追究责任人等责任[23]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生效并实施[26][27]
阿为特(873693)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企业 经济核算,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阿为 ...
阿为特(8736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8]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信息申报 - 新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现任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计划并公告[15]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16]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阿为特(8736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方[7][8] 审议规则 - 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董事会审议[13] - 总经理审批无需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1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5] 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关联交易需职能部门向总经理提供资料,总经理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需披露的还需独立董事认可[19]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0][21] 披露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北交所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按要求披露所需内容[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及披露规定[2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23][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和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阿为特(87369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23 11:0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3:《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
阿为特(8736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3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8][9]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应自终止日起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0] 资金使用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流,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5]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9]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募集资金置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