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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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科技(87289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15:56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26万元,扣非后 - 28.69万元[27] - 截止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4,909.26万元,母公司5,285.03万元[27] - 全资子公司蓝溪科技2024年净利润 - 164.23万元,不现金分红[27] - 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用于市场开拓、研发等[28] 会议与议案 - 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3]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股东会[7][8][9][11][12][14][15][16][17][18][20][21][22][25][27] - 《2025年度公司董高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23][24]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22] - 涉及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无需股东会审议[29][31][32][34][35][38][40][43][45][48][50][52][55] -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54]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9 15:22
目 录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03010 号 ADD:A-24E Vanton New World No 2 Euchengmenwai Avenue Xicheng District Rejing China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03010号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公 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花溪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15:22
审计报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103028 号 | 目录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 | ---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91 | " Zhongxingcai Gua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ADD:A-24E Vanton New World.No.2 Fuchengmenwai Avenue. 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PC:100037 TEL · 010-52805600 FAX:010-52805601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 第 103028号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花溪科技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8,218.53 万元,主要来源于销售方捆机等 农业机械。由于营业收入是花溪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花溪科 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 ...
花溪科技(872895) -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15:22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03009 号 Zhongxingcai Guanghua Certified Pu ADD:A-24E. Vanton New World No 2 Fuchenamenwai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03009号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我们认为,花溪科技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2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03012 号 " Zhongxingcai Gua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ADD:A-24E Vanton New World No.2 Fuchengmenwai Avenue, 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03012 号 目 录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公 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103028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花溪科技公司编制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武)
2025-04-29 14:4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孟凡武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孟凡武,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 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国营 258 厂技术员,从事工艺研究。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龙)
2025-04-29 14:49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872895)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83) 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 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 独立 | 应出席 |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戈世霆)
2025-04-29 14:49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戈世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戈世霆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 独立董 | 应出席 | 实际出席董 | 出席董事会 | 应出席股 | 实际出 ...
花溪科技(87289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14:49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武龙、戈世霆、孟凡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