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花溪科技花溪科技(BJ:872895)2025-08-27 16:00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十二类事项[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六项基本原则[10] 审议与披露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8] 回避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特定情形股东应回避表决[14] 董事会决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关联方信息告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22] 交易分类 -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其余为偶发性关联交易[22] 时间与范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3]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