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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87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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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87237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持股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8] - 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8]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9]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9]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减持规定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超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2]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公告[12] 信息申报 - 新上市董事、高管上市前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4] - 新任董事、高管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4] - 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4][15] 管理与惩罚 - 董事会秘书管理信息并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5] - 违规买卖收益收归公司并处罚[15] - 造成重大影响免除职务并赔偿[15] - 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云里物里(87237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11:0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 2.1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 ...
云里物里(87237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条件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健全制度等条件,改聘或新聘的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7] - 选聘方式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9] 选聘程序与要素 - 选聘基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等多步骤,最终报股东会批准并签订聘任合同[10]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重点关注质量管理水平相关制度及实施情况[12] 特殊情形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需保持谨慎,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12]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其他要求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聘任协议责任和要求[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8][19] - 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9]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云里物里(87237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3] 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非设或增资全资子公司)涉资达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涉资达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9] 计算原则与计划 - 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 每年初拟定年度投资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审批流程 - 投资管理部门评估可行编写项目建议书上报董事长[13] - 董事长审查可行提交董事会事前审查[13] - 董事会制作报告按权限提交审批[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云里物里(87237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95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 2.2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
云里物里(87237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101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 2.2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云里物 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 ...
云里物里(872374)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9 11:0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交易日[8] - 多次有效投票、部分投票均视为出席股东会[10][13]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0][11] 披露要求 - 公司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和股东会表决结果[13]
云里物里(87237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重大认定 - 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比超10%的重大交易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4] - 因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董秘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4] - 出现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特定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4] - 对公司外部人员提请有权部门处理处罚[15] 处理流程 - 发生差错按北交所要求披露更正等公告及问责处理结果[15] - 董事会是责任认定机构,拟定处罚决定书提交审议[15]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其他说明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8]
云里物里(8723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目的 - 形成双向沟通渠道、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基本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9]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业绩说明会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 责任人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16]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7] 档案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8] 其他要求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8] - 其他职能部门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18] -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 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9]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云里物里(872374)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9 1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符合法规和北交所规则[7] - 承诺事项有明确履约期限,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7][8] 披露与监督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11]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规及时披露[11] 变更与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变更,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方案[11][12] - 变更或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