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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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4-03 11:21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7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30。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 ...
广咨国际:国投证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03 11:21
业绩总结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56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880.544238万元[3] 未来展望 - 2024年预计购买原材料等金额800万元,2023年实际24.783925万元[1] - 2024年预计销售产品等金额4500万元,2023年实际644.485666万元[1] - 2024年预计其他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2023年实际211.274647万元[1] 其他新策略 -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制定[7] - 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按需签协议[9]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保荐机构对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无异议[13]
广咨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静)
2024-04-03 11:21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23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6 次,本人亲自出席 6 次,均以现场方式出席。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 会前,本人均主动了解情况,详细审阅会议材料 ...
广咨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03 11:21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 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 ...
广咨国际: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03 11:21
关联交易金额 - 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56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880.544238万元[3] - 2024年购买原材料等预计发生8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24.783925万元[3] - 2024年销售产品等预计发生45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644.485666万元[3] - 2024年其他关联交易预计发生3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211.274647万元[3] 公司注册资本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4] - 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4] - 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7800万元[4] - 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练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3000万元[5] 关联交易审议 - 2024年4月1 - 2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6] 关联交易性质 - 关联交易遵循有偿等原则,价格参照市场定价[7] - 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8][11] 其他 - 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日发布关联交易相关内容[14][15]
广咨国际: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3 11:21
审计委员会设立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 审计委员会由饶静、朱为绎、张筱琳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2/3[1] 审计相关情况 -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较好完成各项工作[3] 未来计划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沟通、健全内控[4]
广咨国际: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03 11:2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与通过条件 - 特殊情况调整政策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重大投资与现金分红条件 - 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为重大事项[16]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现金分红[16]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 股利派发与特殊情况说明 - 决议或方案制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特定未分配利润与分红情况需说明原因、依据及规划[19][20] - 高现金分红等情况需披露偿债等相关内容[21]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可扣减红利偿还[21]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
广咨国际: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03 11:21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广咨国际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广咨国际投资咨询(珠海)有限公司、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海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 和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 为优化工作流程,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并 由公司财务部门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 ...
广咨国际: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03 11:21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广咨国际: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4-03 11:21
2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 | 京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