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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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8
董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非独立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非独立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1/2,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10] - 1/3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如因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 独立董事不具备担任资格或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有多项具体规定[13][1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依然有效,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至少在任期结束后的2年内有效[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7]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2]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2]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1] - 独立董事缺席时董事会不得就关联交易提案作出决议[47]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10年[48] - 提案未获通过,1月内董事会会议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49]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51] - 部分内容修改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5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52]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52] - 会议记录若无法在结束后立即整理完毕,需在3日内完成[5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55]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规则修改 - 国家法规、章程修改或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议事规则[57] - 修改后的议事规则需经股东会批准生效[57]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5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负责解释[59]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9]
奔朗新材(83680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7 10: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4]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4]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9][10] 账户管理与披露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闲置资金使用与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7]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6] 资金归还与披露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9]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审计报告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奔朗新材(8368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8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 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8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
奔朗新材(83680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8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 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 ...
奔朗新材(8368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8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同时注意尚未 公开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 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投 ...
奔朗新材(8368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 ...
奔朗新材(8368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0:48
制度审议与生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并实施[27][28]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8][13]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10][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11] 关联交易事项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11] 诉讼和仲裁事项标准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需报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票交易异常需报告财务数据[20] - 大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0] 信息管理规定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报告公告时间[23] - 信息未正式披露前相关部门负有保密义务[23]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3]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奔朗新材(8368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0:48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25日经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8]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均可,非现场扫描件等有效[8] 审议权限 - 关联交易等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行使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10] 其他规定 - 会议需记录并签字确认[11] - 意见分歧时董事会详细记录并分别披露[12]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4]
奔朗新材(8368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0:48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 步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