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83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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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8366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子公司定义 - 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管理规定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7]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按权限报批[9]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其报表接受审计[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11] - 子公司募集资金应规范管理[11]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执行[11]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秉扬科技(83667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规定 - 承诺有明确履约时限,公开承诺含具体事项等内容[4][5] - 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7] 变更豁免 - 客观原因可变更或豁免承诺,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或申请[7]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董同意后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8] 其他要求 - 控股股东等变更时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承接[8] - 承诺事项在信息披露平台和定期报告披露[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0]
秉扬科技(8366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 部门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审制度等多项工作[10] - 审计部职责涵盖制定制度、评估内控等多项工作[11] 工作安排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5]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16] 其他规定 - 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3]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等[14]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7]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可按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8]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31] - 制度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34]
秉扬科技(83667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1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1]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1]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1]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需发通知[2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16]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披露[33]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5] 减持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拟3个月内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3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1]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4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1]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2]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财务部配合确保报告及时披露[42]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45]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信息[45][47]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核对、证券事务中心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47]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中心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提请审议[48] - 重大事件信息报告需经董事长、董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9] - 未公开信息按内部流程流转、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50] 信息保密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防止泄露[57] - 董事会秘书保管公开转让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57]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查阅,相关申请和同意函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57]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61] - 业绩说明会等应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拒绝回答[62]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不签署则取消活动[62]
秉扬科技(8366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6:00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 ...
秉扬科技(8366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相应审议[6] - 投资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相应审议[6] - 投资产生利润或投资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相应审议[7] 投资决策流程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在权限内决策[9] - 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表,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长期投资需经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初审等多环节审批[13]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4]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6][17] - 对外投资组建非控股公司派董事,控股子公司派董事长等[19] 财务监督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1]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4]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报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3][26] - 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27] - 内部审计人员等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秉扬科技(8366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7《关于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秉扬科技(8366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机制、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9] 说明会规定 - 公司应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10]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载体[11]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13] 沟通渠道与管理 - 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并责成专人接听[15] - 董事会秘书派专人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并建立来访档案[15] 媒体管理 - 公司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经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发布[15] - 主动采访媒体的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5] 员工要求 - 公司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5]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6] 信息保密与合规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7]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7]
秉扬科技(836675)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表决 - 2025年8月27日《关于修订<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持股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8][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等前5日不得买卖[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受限[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2]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秉扬科技(83667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及建档[7][8] 舆情分类 - 重大与一般舆情按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区分[9] 处理原则与方式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主动承担[9]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1] 其他规定 - 公司人员对舆情及处理措施负有保密义务[14]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