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83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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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精密(83622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25 12:32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3] 现金分红条件与限制 - 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13]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支出满足条件可能不进行现金分红[13] 利润分配要求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4]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5] - 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8] 信息披露与实施 - 筹划方案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8]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方案及执行情况[19] - 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19] - 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在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9] - 决议或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1] - 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易实精密(8362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5 12: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可认定[9] - 影响盈亏性质或监管责令改正可认定[9]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履职不当致损失会被追责[5]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阻止后果从轻处理[10][15]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6]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披露[5]
易实精密(8362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5 12:32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 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
易实精密(8362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2:32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请求召开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表决权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股份无表决权,控股子公司特殊持股应一年内消除[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23]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重大事项决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7] 中小股东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29][50]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会议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通知、公告、报告[5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0] 决议撤销 - 决议违法无效或程序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易实精密(836221)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5 12:32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股东可按规投票,一股一票[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超票数或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 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投票外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2]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重大事项对部分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0][13]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易实精密(836221)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5 12:32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经理工作细则》[2] 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等[4]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15项职权[8] -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对经理负责[10] - 财务负责人对经理负责,有11项职权[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宜[12] 会议规定 - 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经理主持[17] - 两种情形下经理应两日内召开经理办公会[18] - 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或决议保存期不少于10年[18] 报告机制 - 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0] - 董事会闭会期间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1] 其他规定 - 经理建立薪酬与绩效和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21]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董事会负责细则修改,经理提修改需审议批准[24]
易实精密(8362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5 12:32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表 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 ...
易实精密(8362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5 12:32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费用及聘用条款[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11] - 审阅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发表意见[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沟通改进方法[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定期提前十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1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1]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3] - 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18]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用传真作决议[20][2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6]
易实精密(8362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5 12:32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易实精密(8362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5 12:32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