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请求召开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表决权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股份无表决权,控股子公司特殊持股应一年内消除[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23]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重大事项决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7] 中小股东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29][50]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会议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通知、公告、报告[5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0] 决议撤销 - 决议违法无效或程序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易实精密(8362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