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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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3-22 11: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 释 义 | | | --- | --- | | 声明事项 . | | | 第一部分:关于《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所涉事项之核查意见的更新 | | | 第二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的更新 . | | |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1 | |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11 Í | | 发行人的设立 . | 四、 | | 发行人的独立性 ………………………………………………………………………………………………………………………………27 | 五、 | | 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 | 六、 |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 七、 | |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 | 九、 关 ...
富士达(835640)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4-03-21 16: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中航富士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指定郭卫明、陈懿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中航证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
富士达(835640) - 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如有) 的财务报告
2024-03-21 16:0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17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此"。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目 | 求 | 页 次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1-5 |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2 | 短波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 号楼 12 层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
富士达(835640) - 富士达及中航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修订稿)
2024-03-21 16:00
股票代码:835640 公司简称:富士达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 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 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 已会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 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一致。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 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富士达(835640)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4-03-21 16: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 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4-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富士达(835640)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富士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4-03-21 16:0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中 航 富 士 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的 第 一 轮 审 核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0714 号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326.72 万元、80,848.37 万元和 66,306.43 万元。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20,521.65 万元,增幅 34.02%,其中第一大客户 华为销售额 20,061.42 万元,同比增长 262.34%。(2)公司存货账面 价值分别为 8,699.94 万元、16,471.92 万元和 11,151.94 万元,2022 年同比增长 89.33%;2022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 2021 年末增加 14,010.13 万元,同 ...
富士达(83564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3-21 16: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 | 义 | 6 | | --- | --- | --- | | | 声明事项 | 8 | | | | 第一部分:关于《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所涉事项之核查意见的更新 10 | | | | 第二部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的更新 15 |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5 |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1 |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22 |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26 |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27 | | | 六、 | 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29 |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2 |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32 |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4 |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0 | | | 十一、 | ...
富士达(835640)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3-21 16:0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IC FORSTAR S&T Co.,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公司有权国资监管单位的同意批复 ...
富士达(835640) - 富士达及中航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修订稿)
2024-03-21 16:00
股票代码:835640 公司简称:富士达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 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航富 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公司"、"发行人"或"申请 人")已会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 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一致。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 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富士达(835640) -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2024-03-20 11:21
调研基本信息 - 调研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形式为网络调研,接待 59 家机构 [1][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总经理付景超、董事会秘书鲁军仓、证券事务代表聂晗 [2] 公司经营情况及展望 毛利率 - 2023 年毛利率提升因开拓新产品新领域及推行成本效率工程,未来将丰富产品领域稳定毛利率 [3] 海外市场收入 - 2023 年海外市场收入下降,因主要客户业务调整和国际形势影响,2023 年起梳理代理商渠道,将与控股股东协同开拓海外业务 [4] 人员增长 - 2023 年人员增长是因对“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调整,围绕技术和产品进行人员储备 [5] 卫星领域布局 - 在卫星领域布局早有技术积淀,商业卫星已供货,未来发射数量增多将支撑公司发展 [6] 民品市场 - 2023 年在民品新领域有突破但未形成规模需求,年末新产品需求增加,在 5G - A 系统与设备厂商有新产品配套 [7][8] 高温共烧陶瓷(HTCC)产品 - 目前向部分客户供样认证、部分小批量供货,认证顺利今年会有合同交付和业务收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