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8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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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09: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5] - 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 - 董事会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19]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确定[2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需提交股东大会[3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3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更换[5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3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43]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4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在委托书中明确对事项的意见,不得无表决意向、全权或授权不明委托[42] - 与会董事表决后,董事会秘书收集表决票并在监督下统计,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44] - 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质询建议,总经理和未兼任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应列席[5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对决议内容保密[51] - 公司董事会应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无法形成决议需披露原因、风险及独立董事意见[52]
驰诚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新宽)
2023-12-01 09:3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新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韩新宽为河南驰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 ...
驰诚股份:印章管理制度
2023-12-01 09:32
印章制度通过情况 - 印章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印章种类 - 印章主要包括公章、业务专用章、法人章、业务功能章[6] 印章管理职责 - 公司总经理确定印章种类、范围、数量,审批核发或销毁印章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7] - 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授权范围内印章使用审批,指导监督各部门印章管理使用[7] - 行政部门负责印章制作、下发、销毁及信息登记备案[7] - 内部审计部门对印章使用程序负有监督责任[7] 印章刻制与启用 - 印章刻制需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办理,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核准,报行政部门刻制[10] - 印章启用需填写《印章领用登记表》,行政事务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相关信息[11] 印章管理原则与使用规定 - 印章管理遵循“严格管理、合法用印、专人负责”原则,重要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13] - 印章使用实行审批制,需遵循相关用印文件及审批程序,审批不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13] - 印章使用需登记备案,明确用印时间、用途等信息,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15] - 印章禁止带离管理员使用,特殊情况需审批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还视为违规[16] - 印章外带原则上需两人共同携带,一人携带需签署承诺书,且章不离身[16] 印章检查与处理 - 行政部门每半年对印章保管、使用登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8] - 印章作废交行政部门按规定销毁或封存并登记[18] - 印章遗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关键印章需报董事长及总经理知晓并报警[19] 印章用途 - 公章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的信函等材料[20] - 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名义的合同与协议[20] - 法人章在授权范围内常规性及合同类文件法人签章可申请使用,应减少使用[20] - 部门章用于部门上呈或外报资料指定盖章,须经部门经理批准[20] -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内外部现金、银行收付业务等[20]
驰诚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01 09:3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若最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情况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并提示风险[6]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7]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 -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董事会构成及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督导、评估及内部控制监督评估等工作[14]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14] - 提名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管选任标准和程序建议及任职资格审查等[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5]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价格应公允[1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研究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情况,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决定[17] - 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17][18] - 公司章程修订因证监会和北交所相关规则发布,拟对相关内容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9]
驰诚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华伟)
2023-12-01 09:3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华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宋华伟为河南驰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 ...
驰诚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01 09:3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
驰诚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2-01 09:32
利润分配制度 - 2023年11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 - 满足五项条件可现金分红[12][13] - 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4] - 不同阶段最低比例20%-80%[14] 其他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3]
驰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1 09:32
募集资金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 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披露[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2][13]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并公告[13]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14]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4] - 节余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等发表意见[14] - 节余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还应经股东大会审议[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7] - 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可免股东大会审议[18]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9] 募集资金监督 - 财务部门设台帐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2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21]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1]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9]
驰诚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1 09:3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于 20 ...
驰诚股份:董事任命公告
2023-12-01 09:3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名韩新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华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董事郑秀华女士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