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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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0:37
战略委员会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会议,会议提前3日通知,可免除[13][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21] - 表决方式现场举手表决,通讯签字,关联委员回避[22][23] 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5][27]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9][3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华维设计:承诺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7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 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 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下简称承诺人) 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 况判断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 ...
华维设计:累积投票制度
2023-10-27 10:37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情 形时,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两名以上(含)独立董事; 2、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选举 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
华维设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7
担保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 关联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股东大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申请担保人条件 - 申请担保人近三年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11]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2]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21] - 财务部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22]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22]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4]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提供担保达到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2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应披露整改进度情况[2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华维设计:董事会制度
2023-10-27 10:3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7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 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 ...
华维设计: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0:37
会议审议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有效[23] - 委员每人一票,关联委员回避[24] - 现场表决举手表决,通讯表决签字[24][25] 会议记录 - 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7]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等内容[28][29] - 需制作单独会议决议[35] - 委员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6] 保密与档案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37]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0][38]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32] - 细则自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华维设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披露[14][15]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一月内签新协议[7][9]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公告[17]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董事会通过后2日公告,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或资助[17]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董事会通过后2日公告[18] 节余资金审议 - 低于200万且低于净额5%豁免审议,超200万或5%董事会审议,超500万且超10%股东大会审议[19] 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经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15][21]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董事会半年自查并披露,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年核查并披露[24][25][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华维设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27 10:34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5]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5]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 可研究讨论提名任免董事等其他事项[7]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生效[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华维设计(8334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6: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2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核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 意本报告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
华维设计(8334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0-26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