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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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股东大会制度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 ...
华维设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3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
华维设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 ...
华维设计: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2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5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华维设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0:37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2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保护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以下简称"《北京证券交易所独立 ...
华维设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8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立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 出建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
华维设计: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6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 ...
华维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2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
华维设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7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8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华维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下列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 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 ...
华维设计: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0-27 10:37
股份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3]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3]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24] - 3个月内卖出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24] 会议记录与期限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从不少于15年修订为不少于10年[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推行累积投票制[6] - 选举两名以上(含)独立董事等采用累积投票制[8] 董事相关 - 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9][10]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2个月内完成补选[9][1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10]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1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17]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或超1000万元但5000万元以下[17]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但低于50%,或超1000万元但5000万元以下[17]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但低于50%,或超150万元但750万元以下[19] - 董事会决策交易事项,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但低于50%,或超150万元但750万元以下[19]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低于30%的贷款及抵押、质押等事项[19] 股东大会决策 - 单笔金额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贷款等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但低于2%或3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董事长决策 - 董事长可决定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等的交易,或对应金额500万元等以下的交易[21] - 董事长可决定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的交易,或对应金额1000万元等以下的交易[2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3] 监事相关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少于成员1/3,辞职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否则送达生效,公司2个月内补选[24] 章程修订 - 因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章程》[28] - 修订内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