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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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83342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有具体情形说明[6] 公司应对措施 - 限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分开人员、资产等[7] - 关联交易按规定实施,不得形成非正常占用[9] - 不得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侵占资产要求还款[10] 审计与公告 - 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1]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2] - 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或提议罢免[15]
华维设计(83342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7 12:03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082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华维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订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
华维设计(8334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公司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超3000万[8]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差错[8] - 或有事项未披露且金额占净资产超10%为重大差错[11] - 重大诉讼等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为重大差错[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等认定为重大差异[13] 责任追究 - 出现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4] - 董事会办公室是责任追究执行部门[15] - 发现差错可向其举报,审核后报董事会裁决[15] 处罚规则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5]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阻止后果从轻处理[18] - 责任追究形式含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8] 其他规定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9]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9]
华维设计(8334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制定 - 2025年6月27日公司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选聘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5]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0]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等信息[16]
华维设计(8334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制度内容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5]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执行人[7] - 董事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指定联络人[8] 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2]
华维设计(83342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7 12:03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提名和选举有规定[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可免除期限要求[15][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4]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和签字方式[25][27] - 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并需签字确认[29][30] 档案与生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0][3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35][36]
华维设计(833427)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投票规定 - 股东会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等投票平台,股东按规定行使表决权[6]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提前与信息公司签协议并提供股东资料[8] - 股东网络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11] - 累积投票制相关规则及多账户投票规则[11][12] - 总议案投票及重复投票规则[12] - 审议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3] 结果处理 - 现场投票结束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合并计算并确认合规性[13][14] - 公司承担网络投票服务费用,按规定披露相关结果[14][15]
华维设计(8334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27 12:03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薪酬确定与发放 - 股东会定董事年度薪酬,董事会定高管年度薪酬[7] - 独立董事年津贴6万含税按月发,离任次月停发[8][11] - 高管年薪制,含基本、业绩、奖励年薪,依效益核定[11] 薪酬相关规定 - 薪酬个税公司代扣代缴[7] - 违规损害利益可解除职务、扣减或追索薪酬[9] - 薪酬调整依同行业薪资、通胀、盈利等情况[13]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惩[12]
华维设计(8334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5]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秘书保存10年以上[8][9] 制度生效 - 制度制定和修改需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9]
华维设计(83342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7 12:03
制度修订与生效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审计报告与计划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4]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5] 被审计单位反馈与申诉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将意见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17] 审计关注事项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22]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购入资产运营状况等[22]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23]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审批程序等[24]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是否存放专项账户、是否按计划使用等[24] 违规处罚与整改 - 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造成经济损失按公司规定处罚[31] - 被审计单位有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内部审计部门责令改正[31] - 被审计单位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免(解)职等处分[31] - 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需整改[3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0]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4]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