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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8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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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8334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19 16:00
本人王洋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
华维设计(833427) -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1-19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8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
华维设计: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09:2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公告[8]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5:00 - 2023年11月13日15:00[8] - 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14:50在江西南昌召开[9]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9名,代表股份78,195,195股,占比75.8477%[10] - 网络投票股东2名,代表股份2,500股,占比0.0024%[11] - 中小股东3名,代表股份1,090,000股,占比1.0573%[11]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多为100%[14][15][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两项议案同意占比99.9981%[17][18] 会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表决、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8][19]
华维设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09:22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197,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5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 2799 号 199#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 ...
华维设计(833427) - 公司章程
2023-11-12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5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 第一节 | 股 | 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华维设计(833427)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2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 2799 号 199#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197,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5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华维设计(833427)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2 16:00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华维设计: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3-11-10 09:52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3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631,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23%,可交 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17 年 9 月 1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张 云林、王剑、廖宜勇、侯昌星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通过以 2.3 元/股的价格向 包括张云林、王剑、廖宜勇、侯昌星在内的共计 6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 1,266 万股 普通股股票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王剑、张云林、廖宜勇、侯昌星作出自愿限 售安排,承诺自新增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六年(72 个月)。本次股票发 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本次股权激励所涉及股 份自愿限售期限将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届满。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华维设计(833427)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3-11-09 16:00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3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631,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23%,可交 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 | 是否为控 | | | | 本次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姓名 | 股股东、 | 董事、监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本次解除 | 除限售 股数占 | 尚未解除 | | 序号 | | 实际控制 | | | 限售登记 | | 限售的股 | | | 或名称 | 人或其一 | 管理人员 | 售原因 | 股票数量 | 公司总 | 票数量 | | | | | 任职情况 | | | 股本比 | | | | | 致行动人 | | | | 例 | | | 1 | 廖宜勇 ...
华维设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7 10:3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13] - 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4] - 应在每季度结束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15]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披露业绩快报[14] - 预计净利润重大变化应进行业绩预告[15] - 拟送股或转增股本,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15]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北交所报备文件[16] 重大事项披露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超20%需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1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22] -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2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披露[2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23]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披露[23]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19] - 定期报告差错需及时更正并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10%或成交金额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42]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需披露[43]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需披露[44] 减持披露 - 控股股东等减持,集中竞价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减持时间区间有规定[50] - 拟3个月内卖出超1%股份,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50] - 控股股东等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51] 信息披露责任与程序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项[55] - 信息披露前需多道审查程序[58] - 重大事件发生,董事等应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临时报告[59]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管理 - 宣传等公开计划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65]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程序[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74] - 应配备通讯设备,设立咨询电话[74]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记载相关内容[72] - 特定对象参观需预约[74] - 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75]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披露并签保密协议[77] 内部管理与责任 - 各部门等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78] - 应指派专人管理文件并及时报告信息[78] - 控股或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78] - 董事会秘书收集信息各部门应配合[78] 北交所审查与违规处理 - 北交所审查有问题可要求解释等[80] - 公司需及时回复问询[8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需担责[80] 其他规定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8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修订[8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