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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原则有充分性、合规性等[6] 管理工作相关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定期报告等[9] - 管理方式有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等[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长等为发言人[19] - 岗位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20]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21] 其他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2]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浩淼科技(831856) - 公司章程
2025-06-30 14: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181,549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126,628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126,62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发起人倪世和等五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2%、19%、19%、20%、30%[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 股东对决议违法违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5] 交易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审议[46]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审议[5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50]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满足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51]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浩淼科技党支部班子成员由五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190]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98]
浩淼科技(8318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 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明 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 股份变动管理 ...
浩淼科技(831856) -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分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 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
浩淼科技(8318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2
信息披露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8]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1] - 限售股份在解除转让限制前需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或履行手续[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4] 减持披露要求 - 大股东等减持股份,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36] -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6] 董事相关披露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8]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方亦负有相应义务[40] 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空缺,公司应指定代行人员,三个月内确定负责人人选[4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负责[5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履行审议财务信息披露等职责,监督董高人员信息披露行为[53] 信息传递与配合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9] - 董事会秘书应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法规和监管要求[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遇影响投资人利益或公司经营事宜应告知董事长等[50] - 研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51] - 遇信息披露协调事宜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52] 制度机制 -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实行尽责、问责和免责机制[52] 保密要求 - 公司信息正式披露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4]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信息披露[54] - 内幕人员须遵守保密纪律[5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6月30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9][60]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30 14: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 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30 14: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明光浩淼安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明光浩 | | 防科技股份公司 | | 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 | | | 【 英 文 全 称 】: Mingguang Haomiao | | | | 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ology | | | | Corporation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安徽省明光市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明光市体 | | 体育路 151 号。 | | | | | | 育路151号; 邮政编码:239400。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86,478,753 元。 | | 95,126,628 元。 | | 第八 ...
浩淼科技(831856)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6-30 14: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聘任姜其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01%,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姜其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 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6-30 14:01
组织架构调整 - 2025年6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3] - 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调整符合发展需求,提高效率,促进稳健发展[6] - 调整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7] 公告信息 - 备查文件为会议决议[8] - 公告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