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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83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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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83130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5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126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8.1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海希通讯(8313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2:05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2]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形[9][10] - 会计报表附注等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5] - 发生重大差错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7]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4] 处理程序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收集材料等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7] - 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2] 处罚措施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等处理[15]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5][16] 其他规定 - 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执行[18]
海希通讯(83130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6 12:05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控制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部控制制度目的 - 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6]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 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考虑目标设定、内部环境等8个基本要素[8] 内部控制活动 - 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10] 专门管理制度 - 完善印章使用、发票收据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8] 子公司管理控制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控制架构等6方面[13][14] 关联交易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6] 对外担保原则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控制担保风险[20] 募集资金管理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按规定使用并跟踪项目进度[24] 重大投资原则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7] 信息披露工作 -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明确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31] 内部保密制度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漏需及时报告和披露[3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2] 内部审计机构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内控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4] 内控评价报告 - 根据内审机构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35] 责任追究机制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7]
海希通讯(8313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2:05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113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7.1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 ...
海希通讯(8313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2:05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8]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1] 诉讼仲裁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重大事件报告 - 重大事件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涉及主要标的未如期交付或过户,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19] 业绩预告情况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2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23]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时间[24] - 公司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25] 责任人与追责 - 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5]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海希通讯(8313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4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099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7.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海希通讯(8313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审议《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防范措施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9]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防范领导小组[9][11] - 内审及年报专项说明[10][11] 违规处理 - 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制定清欠方案[11] - 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条件[11][12] 责任承担 - 控股股东等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14]
海希通讯(8313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及时增补[8] - 承接监事会职权,事项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8] 信息披露与执行 - 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7]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整改[20] - 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0]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0]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通过日生效[22]
海希通讯(83130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12:04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101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7.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 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
海希通讯(831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4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8]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人员需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9]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追责,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