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昆工科技(831152)
icon
搜索文档
昆工科技(8311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交易及担保审议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10]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11]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7] 提案及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2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决议及实施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6]
昆工科技(83115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7 12: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9票同意[2]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3] - 立项后实施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13] -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21]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22] - 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部职责权限 - 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8] - 审计中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和系统等[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2] 审计相关制度 -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牵连人员不参与审计[8] - 审计结束30日内出具报告,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意见[14] - 审计工作底稿等保管期限10年[15] 内部控制 - 董事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报告或意见[23]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3][24] 激励与处分 - 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突出人员,处理违规人员[39] - 对违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分,包括责令改正等[40] - 对特定违规审计人员和机构,经董事长批准处分、追究经济责任[41] 责任承担 - 被审计单位故意隐瞒致审计问题,经办人和负责人担责[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以其规定为准[30] - 董事会修订、解释制度,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17日[31]
昆工科技(8311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7] 审议规则 - 五类交易事项(除担保、资助)占总资产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8] - 关联交易(除担保)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占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经董事会审议[10] - 特定对外担保、资助及部分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并披露[10] - 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董事长相关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需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3] - 董事长遇重大事项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13] - 董事长督促信息披露,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他人履职[13][14] 董事资格与履职 - 特定情形者5年内不能担任董事[17] - 董事任职不符资格1个月内离职[18]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书面说明[21] - 辞职致低于法定人数60日内补选[21]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届满后180日内有效[23]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2次,提前10日通知[25] - 特定情形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召集[26][27]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认可后召开[27] 会议决议 - 普通事项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别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过半数通过[35] - 担保及资助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36] 其他 - 提议暂缓表决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7]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4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决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3]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4]
昆工科技(8311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决策权限 - 控股超50%企业对外投资决策视同公司事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交易计算 - 成交金额含支付交易金额等,交易安排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1]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11] 决策机构与流程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5] - 投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15] - 对外投资需业务部门评估、中介出报告、董股东会审议[16]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小组监督投资项目,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7] 投资规范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0]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出董监高[22] 财务监督 - 被投资公司至少季报财务报表[24] - 年末全面检查投资,必要时审计计提减值[25] 投资处置 - 七种情况可处置对外投资,处置需报批[27] 制度管理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
昆工科技(83115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8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
昆工科技(8311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须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8][9]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审核流程 - 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董办合规复核及组织审批[13] - 被担保人申请提交资料,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豁免部分[14][15] 后续管理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并抄送董办[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需汇报,展期视为新担保[18][19] 其他规定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
昆工科技(83115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7 12:01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发布后应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相关投票提案等投票 信息录入系统。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会议案、回避 表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 ...
昆工科技(8311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9]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及时提交资料,董事长签字确认[10]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3] 登记报送 - 暂缓或豁免披露应登记相关事项,涉及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11]
昆工科技(83115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昆工科技(83115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独资、持股50%以上等多种类型企业[5]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不符要求可更换[7]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18] 财务与担保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相关制度[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0] 经营与发展 - 子公司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2]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逐级审批[12]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5]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5] 审计监督 - 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