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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83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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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83077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2 10:59
制度制定 - 公司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不定期提前1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8]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过半同意通过[8] 制度执行 - 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关联交易等需审议[8][12] - 行使特别职权需审议,按规定执行解释[12][14]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武汉蓝电(8307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0:5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会等[9] 特殊情形规定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1] 禁止情形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情形[11] 工作职责与内容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2] - 内容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定期报告等[13] 其他工作内容 - 包括筹备会议、公共关系、媒体合作等多项内容[14] 人员要求与培训 - 各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开展工作[14]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4] - 从事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4] 信息披露要求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6] - 应将相关制度通过北交所披露[16] - 开展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7] 与中小投资者沟通 - 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年报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17]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公告[17]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义务[17]
武汉蓝电(8307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10:5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达一定标准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种情况[8] - 不满足股东会审议标准但满足条件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如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6种情况[10] - 不满足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议批准[11] 计算标准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收计算标准;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2] 项目实施 - 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批由承办单位或部门实施,变更需审查批准[15] - 证券部全程参与,负责保管文件、建档案并报告进展[16] 监督管理 - 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人员,定期分析报告并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17] - 证券部、财务部对被投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18] 资产处置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审批,由总经理组织处置[19] - 证券部审核资料并会计处理,全程参与并报告进展[19][20] 监督检查 - 证券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授权批准等情况[22] - 对检查问题形成报告,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并追究责任[22]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部分交易可豁免[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武汉蓝电(8307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0:59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5-092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33: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 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武汉蓝电(8307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0:5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信息披露规则 - 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0] - 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需加盖董事会章并由董事会发布[11] - 信息应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该平台[11]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特定情况可暂不披露[11]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公司时应参照披露[13]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应遵守公平原则等[13]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4] 定期报告披露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3]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事务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4] - 拟实施送股等,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25] 审计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相关专项说明文件[26]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反准则及规定事项,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等[27]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7]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会每年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0] -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事宜[22] - 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21]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特殊事项决策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36]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7]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占比每增减5%需告知公司并披露[51] -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60]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0] -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44] - 出现传闻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应核实并披露说明公告或澄清公告[45] - 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50] -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及实施公告[51]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应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51] - 出现停产等重大风险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52]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3]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涉及购买时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5]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涉及出售等时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60]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59] - 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59]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首要负责人[5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具体信息披露事务[58] - 信息披露前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等[64]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5]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66]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68] - 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6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部分保存期限为十年[69]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1]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73]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实施[76][77]
武汉蓝电(8307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10:59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选聘程序 - 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定[6] - 经提议、提交资料、审查等步骤,最后签订聘任合同[10] 相关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1] - 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 审计人员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18] - 严重分包转包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2] 制度信息 - 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23]
武汉蓝电(8307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10:59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5-077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18: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
武汉蓝电(8307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0:59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5-06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武汉蓝电(8307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2 10:59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0]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离任前接受审查,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辞职生效[11]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工作[13][14] - 协助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维护秩序[15] - 管理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记录并建档[15] 工作细则说明 - 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7] - “以上”含本数[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
武汉蓝电(83077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2 10:59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规则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准备[6] - 股东网络投票相关规则,如多次投票、累积投票、多账户投票等情况处理[10][11]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需回避股东投票剔除[11][12] 实施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