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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技术(4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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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技术(43042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董事和高管有维护资金安全义务[7]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应多方面独立[7][8]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披露并及时结算[12] 监督机制 - 董事会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占用[12]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12] - 发现侵占资产相关人员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等[13] 冻结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4] 清偿处理 - 若控股股东未清偿,公司2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冻结股份[16] 担保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担责[18] 违规处分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给予处分[18] 制度生效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1]
乐创技术(4304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6:00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定成员[7] - 委员提名后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利害关系成员须回避[13] 生效时间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乐创技术(4304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总额之和[9] - 可为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非关联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股东会通过可担保[8][9] 审核流程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财务部调查申请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分析利益风险[10]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含六项内容[12]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规定[13] - 重大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15][17]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重要合同订立应征询法律顾问意见[17][18] 日常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信息披露[20]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 变更处理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担保合同重大变更,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20] - 变更或解除担保合同,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法务或律师审查条款[21]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财务部通报董事会秘书报董事会[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董事会秘书报董事会[24]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财务部通报董事会秘书报董事会[2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追偿[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5]
乐创技术(4304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制度议案,无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8]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当年不能减持[11] 股票买卖限制 - 定期报告及业绩相关公告前,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7][9]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否则收益归公司[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4] - 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 股份变动自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报告[16] 制度其他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9]
乐创技术(4304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为子公司[6] 管理要求 - 公司通过股东会对子公司行使权利[9] - 子公司文档报公司备案[10]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审[12] - 子公司按要求报送报表并接受审计[1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5]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制度执行[1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由其负责解释[22][23]
乐创技术(4304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6:00
股东会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两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13] 会议通知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22]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23] 决议通过规定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0] - 股东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52]
乐创技术(4304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2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乐创技术(4304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6:00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0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30《关于修订<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已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 ...
乐创技术(4304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定期提前10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时[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董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应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10]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董意见并签字确认[10][12] - 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15] 制度生效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17]
乐创技术(4304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薪酬构成 - 内部董事薪酬含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等,兼任高管按高管薪酬管理[10][11][12] - 独立董事领年度津贴,差旅费公司承担[13] -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和津贴[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15]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5] - 岗位变动以任免决议时间算当年薪酬[1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