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技术(4304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定期提前10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时[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董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应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10]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董意见并签字确认[10][12] - 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15] 制度生效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