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时代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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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浮费基金中欧大盘智选混合发起式获批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07:18
行业政策与改革 -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举措 核心逻辑是投资者利益至上 聚焦投资者回报与行业长期发展 [4] - 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是费率改革重要落地举措 旨在健全基金公司收入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 解决基金赚钱但基民不赚钱问题 [1] - 改革要求头部机构发行浮动费率基金数量不低于主动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试行一年后评估优化并逐步全面推开 [4] 产品创新与设计 - 中欧大盘智选混合发起式是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中唯一发起式基金 管理人等发起资金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1] - 新费率模式将管理费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 突出基准的产品锚定作用 管理费按基金相对基准的超额收益调整 [3] - 设置非对称上下浮动费率 强化对投资者利益保护 激励基金经理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注重风险管理 [2] 市场影响与行业意义 - 浮动费率机制促使基金公司从规模扩张转向注重投资回报 引导形成以业绩为导向的发展模式 [2] - 新机制有望解决权益基金风格漂移和名不副实问题 提升投资透明度和市场稳健性 [3] - 改革增强投资者对基金经理信任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服务超7亿基民财富管理需求 [6] 公司动态与战略 - 中欧基金是行业创新践行者 中欧大盘智选混合发起式获批体现其主动管理能力认可和费率改革先锋姿态 [7] - 公司探索资管行业工业化升级 从手工作坊式转向专业分工协作模式 输出风格稳定且长期超额收益可期的产品 [7] - 中欧基金曾参与首批浮动费率产品试点 中欧时代共赢自成立以来平稳运行 [4]
2025年首批浮动管理费基金特征分析及与以前批次比较
招商证券· 2025-05-28 09:3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5年首批浮动管理费基金聚焦投资者收益,按持有时间区分是否费率浮动,鼓励长期持有,加强与投资者绑定,侧重保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收益表现,促使评价逻辑转变,关注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稳定性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2025年首批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模式 -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方案推动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首批26只基金5月16日申报,5月23日获批,多为混合型基金,管理人类型丰富,托管人多为银行,基金经理经验各异 [8][9] - 产品集中于主动权益类,无持有期或定开期,业绩比较基准复合,股票部分占比高 [10] - 管理费收取模式一致,分固定、或有和超额管理费,根据持有期限和收益率对应不同费率,鼓励长期持有,与投资者利益绑定高,激励和扣减幅度不对称 [14][15][17] - 测算2010 - 2025年分年度主动股混基金管理费率,各年度超额收益“大赢小输”,费率分布分化,升档对管理人能力有要求 [18][19] 与存续的浮动管理费基金模式差异 - 我国浮动管理费基金发展曲折,2014年有相关尝试,2016 - 2019年暂缓审批,2019年后重启试点 [25] - 根据投资者持有期收益对应分档管理费率产品有两只,未设持有期,按绝对收益分档,有费率上限,与2025年首批产品相比,仅关注绝对收益,无惩罚机制,费率部分与业绩挂钩 [27][28][34] - 2019 - 2020年试点产品为偏股混合型,有1 - 3年持有期,“固定管理费 + 业绩报酬”模式,无费率上限,与2025年首批产品相比,运作、计提、费率模式等存在差异 [36][37][48] - 2023年试点产品为偏股混合型,有三年定开周期,“绝对收益分档管理费 + 业绩报酬”模式,与2025年首批产品相比,在运作、计提、费率等方面不同,首批产品更关注超额收益 [49][50][54] - 与持有期挂钩的产品为偏股混合型,规模多下降,业绩分化,按持有时间分份额对应不同费率,留存率低,2025年首批产品一定程度融合其机制 [57][58][68] 对市场的影响与意义 - 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加强与投资者绑定,侧重保护投资者利益,关注实际收益体验,强调超额收益,促使基准设置谨慎,关注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稳定性,鼓励持续收益和长期投资 [69]
关注业绩比较基准锚定作用 创新浮动费率产品有望落地
中国证券报· 2025-05-07 20:41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1] - 首批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创新浮动费率产品有望面世,超20家基金公司即将上报相关产品 [1][2] - 新机制将打破"旱涝保收"的固定费率模式,将基金管理人激励与投资者回报深度绑定 [1] 创新浮动费率产品设计 - 管理费由"基础管理费+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构成,计费方式取决于年化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及持有时间 [2] - 与以往产品不同,新机制将根据不同投资者持有不同基金份额的实际收益情况差异化收取管理费 [2] - 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锚定,超越基准时管理费上升,未达基准时管理费或大幅减少,改变基金公司盈利逻辑 [2] 监管政策导向 - 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 [3] - 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3] - 头部公募机构未来一年内发行的主动权益产品中浮动费率机制产品占比不低于60% [3] 信息披露要求 - 修订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信息披露模板,强化业绩表现及管理费分档收取的信息披露 [4] - 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产品综合费率水平等信息 [4] 浮动费率机制发展历程 - 2019年底推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浮动费率产品,对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按20%提取业绩报酬 [5] - 2023年8月获批20只浮动费率产品,分为与规模、持有时间、业绩挂钩三类 [5][6] - 截至5月6日,大部分产品实现正收益,部分产品回报率超过28%-4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