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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14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孚能源31%股权 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 交易完成后对安孚能源持股比例从62.25%提升至93.26% [5] - 标的公司安孚能源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电池研发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锌锰电池制造类别 [5]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包含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 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并购且具有协同效应 [5][7] 交易定价细节 - 采用差异化定价机制 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1.01%股权按评估值419,652万元作价4,242.81万元 其余交易方按369,928.58万元估值作价110,955.91万元 [6][9] - 差异化定价系因新能源二期基金为国有背景基金 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其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 [6][9] - 总交易对价115,198.71万元对应安孚能源100%股权估值不超过评估值419,652万元 [6][9] 股份发行安排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发行后总股本增加16.26% [10]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12-36个月不等 其中袁莉按持股时间差异设置分层锁定期 九格众蓝等交易方设置36个月锁定期且含自动延期条款 [10][11][12][13]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403.68万元 其中93.14%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6.86%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14] 交易实施进展 - 标的资产31%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合法取得安孚能源相应股权 [16] -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注册 并完成所需内部决策程序 [3][16] - 后续需办理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17][18]
安孚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14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孚能源31%股权,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交易完成后对安孚能源持股比例从62.25%提升至93.26% [3] - 标的公司安孚能源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主营锌锰电池制造业务,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且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关系 [3] - 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机制:新能源二期基金因国资背景要求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值(4,242.81万元对应1.01%股权),其余交易对方合计对价110,955.91万元对应29.99%股权 [4][5] 资产评估与定价 -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孚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419,652.00万元,增值率28.13%,其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901,845.48万元 [4] - 2024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加期评估显示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安孚能源100%股权估值分别升至441,455.67万元和450,499.98万元,但交易作价仍以2023年基准日评估值为依据 [4] 支付与股份发行安排 - 支付方式包含现金对价19,003.68万元及股份对价96,195.03万元,总计115,198.71万元 [5] - 股份发行价格依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确定,发行后交易对方持股比例预计为16.26%(未考虑配套融资) [6] - 股份锁定期安排差异显著:新能源二期基金无特别锁定条款,袁莉部分股份锁定期12-36个月,张萍、钱树良及九格众蓝锁定期36个月且含股价触发延长条款 [7][8][9] 配套融资计划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20,403.68万元,其中93.14%用于支付现金对价(19,003.68万元),6.86%用于中介机构费用 [10] - 配套融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发行股份锁定期6个月,且发行数量不超过交易前总股本的30% [10] 交易性质与合规性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连续12个月对同一资产累计交易金额262,085.47万元(资产总额孰高),占上市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604,694.21万元的43.34% [11][13] - 因交易对方包含实控人关联方(九格众蓝)及前董事长关联方(新能源二期基金),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实际控制人未变更故不构成重组上市 [14] - 截至2025年8月,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尚需办理股份发行登记、配套融资发行及工商变更等后续程序 [15]
安孚科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14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孚能源31%股权 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 交易完成后对安孚能源持股比例从62.25%提升至93.26% [1][3] - 交易对方包括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基金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3] 标的资产情况 - 安孚能源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 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锌锰电池制造行业 [4] - 标的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同行业且具有协同效应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4][15] 交易定价细节 - 安孚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419,652.00万元 对应31%股权评估值为130,112.69万元 实际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 [3][5] - 采用差异化定价策略 新能源二期基金因国资背景要求按评估值交易 其1.01%股权交易对价4,242.81万元 对应100%股权估值419,652.00万元 其他交易方合计对价110,955.91万元 对应100%股权估值369,928.58万元 [4][5] 支付方式安排 - 支付对价总额115,198.71万元 其中现金对价19,003.68万元 股份对价96,195.03万元 [8]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3.68万元 其中93.14%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6.86%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12] 股份发行条款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7]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不超过交易前总股本的30% [12] 锁定期安排 - 不同交易对方设置差异化锁定期 袁莉部分股份锁定期12-36个月 张萍和钱树良锁定期36个月且设自动延长条款 九格众蓝锁定期36个月 [9][10] - 配套融资认购股份锁定期6个月 [13] 交易性质认定 - 结合前次收购8.09%股权(对价27,712.70万元)累计计算 总交易对价142,911.41万元 占上市公司净资产251.85%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4][15] - 交易对方九格众蓝、新能源二期基金和华芳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 交易实施进展 - 标的资产安孚能源31%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6] - 后续需办理股份发行登记、募集资金发行及工商变更等手续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