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孚能源31%股权 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 交易完成后对安孚能源持股比例从62.25%提升至93.26% [5] - 标的公司安孚能源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电池研发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锌锰电池制造类别 [5]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包含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 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并购且具有协同效应 [5][7] 交易定价细节 - 采用差异化定价机制 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1.01%股权按评估值419,652万元作价4,242.81万元 其余交易方按369,928.58万元估值作价110,955.91万元 [6][9] - 差异化定价系因新能源二期基金为国有背景基金 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其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 [6][9] - 总交易对价115,198.71万元对应安孚能源100%股权估值不超过评估值419,652万元 [6][9] 股份发行安排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发行后总股本增加16.26% [10]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12-36个月不等 其中袁莉按持股时间差异设置分层锁定期 九格众蓝等交易方设置36个月锁定期且含自动延期条款 [10][11][12][13]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403.68万元 其中93.14%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6.86%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14] 交易实施进展 - 标的资产31%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合法取得安孚能源相应股权 [16] -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注册 并完成所需内部决策程序 [3][16] - 后续需办理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17][18]
安孚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