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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4 14:12
公司治理动态 - 满坤科技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 - 议案涉及公司内部制度体系的优化调整 [2]
满坤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324万元,同比增加62.3%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12:3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7.6亿元 同比增长31.5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324万元 同比增长62.3% [2] - 基本每股收益0.43元 同比增长65.38% [2]
科翔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2: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合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 制度明确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情形 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依据证券法 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2][3][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情形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时 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暂缓披露 [3]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 披露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引致不正当竞争的可豁免披露 [4] - 暂缓或豁免信息需符合特定条件 如披露可能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 [4]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5]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程序 - 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统一管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具体事务 [5]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需填写登记审批表并附保密承诺 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6]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 [6] - 申请未获审批时需按监管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违反制度导致监管处罚时 公司需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问责 [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并根据修订情况及时调整 [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7]
科翔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2: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并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使用计划组织资金使用工作 [2]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 [3] - 通过子公司或其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的 该子公司或企业同样适用本制度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需集中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4]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需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4]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使用资金 [4] - 三方协议需包括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账号及对应项目信息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明确各方职责和监管方式 以及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4]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 或未配合查询的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4] - 三方协议签订后需及时公告主要内容 [5]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 需由公司 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视为共同一方 [6] - 协议提前终止的需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 [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投向或变相改变用途 并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 [6]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以及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 也不得用于质押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6]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性和公允性 防止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并避免关联方利用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6] - 发现占用情况需及时要求归还 披露原因 影响及整改方案 董事会需追究法律责任 [7]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资金搁置超1年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 或其他异常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 - 出现上述情形需及时披露 并在定期报告中说明项目进展 异常原因及重新论证情况 如需调整投资计划需同时披露 [7] - 项目无法原定期限完成拟延期的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及时披露未完成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措施等 [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 改变用途或实施地点 调整计划进度 使用节余或超募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8][9]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8] - 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或对外投资的需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10]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由董事会审议 超过500万元或超过净额5%的需股东会审议 达到或超过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的也需股东会审议 [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 项目实施中原则上应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支付人员薪酬或购买境外设备等确有困难的可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 [10] - 发行申请文件中已披露拟置换且金额确定的需在实施前公告 [10]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且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11]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非保本型的产品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不得质押 [11]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在董事会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及闲置情况 现金管理产品详情及保荐机构意见 [11] - 发现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 [12] - 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且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 需已归还前次补流资金 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危投资 [12] - 需在董事会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及闲置情况 补流原因金额及期限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及保障措施 保荐机构意见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2][13] - 补流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 并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的需在到期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资金去向及原因等 [13] 超募资金使用 - 需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或回购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 [14]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使用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及时充分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14]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的需充分披露项目建设方案 投资周期 回报率等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或对外投资的需按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14] - 确有必要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的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及时披露 [14] - 需在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1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 或被证监会 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5] - 存在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情形的 保荐机构需说明变化主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合理性 [15]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的不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 无需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 [15]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临时补流或使用超募资金时 超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确定的额度 期限或用途且情节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用途 [15] - 董事会需科学审慎选择新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16] - 拟将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实施的需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并慎重考虑必要性 且公司需控股确保有效控制 [16] - 改变实施地点的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改变情况 原因 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16][17]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7] - 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或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未报告的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7]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和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资金使用完毕 [17]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需解释具体原因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的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18] - 需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及时提供必要资料 [18] - 独立董事需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积极配合并承担费用 [18]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提出鉴证结论 并在年度专项报告中披露 [19]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 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 董事会需分析原因 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中披露 [19] - 保荐机构需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在年度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结论 [19] - 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意见鉴证结论的 保荐机构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确核查意见 [20] - 发现公司或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协议 或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时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 [20]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法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用途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20][2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 [23] - 制度所称"以上" "之前"含本数 "超过" "低于"不含本数 [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修改时亦同 [23]
科翔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2:13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5:0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全天开放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 会议地点设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三项提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3] - 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 - 所有提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3]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于2025年8月28日前送达 [5] - 登记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需注意交易系统分时段开放而互联网系统全天可用 [2][9] -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9]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9]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郑海涛,联系电话0752-5181019,电子邮箱zqb@kxkjpcb.com [5] - 备查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 [6][8][9]
科翔股份: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2: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6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5.23亿元,发行价格13.06元/股,发行数量4310万股 [1] - 2022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71亿元,发行价格19.29元/股,发行数量5170.1308万股 [2] - 2022年8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45亿元,发行数量1142.4219万股 [3]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余额均为0 [1][2][3][4]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5016.54万元,存放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兴银行和广发银行4个专户 [1]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9833.45万元,存放于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和招商银行5个专户 [2][3] - 2022年简易程序发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1461.20万元,存放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商银行5个专户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5.09亿元,较承诺投资超额718.91万元,超额部分为募集资金存款和理财收益 [5][17]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9.35亿元,较承诺投资少3668.61万元,主要因项目尾款未支付 [5][17] - 2022年简易程序发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比例97.38%,原Mini LED项目变更为高多层线路板项目,实际投资1.52亿元,较承诺投资超额585.86万元 [6][17]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2023年10月变更"江西科翔Mini LED用PCB产线建设项目"剩余资金1.41亿元用于"年产高多层线路板240万平方米项目" [4][6] - 变更原因为Mini LED行业竞争加剧及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行,变更后项目用于提升厚铜板、铝基板、汽车电子用PCB等特殊板生产能力 [4] 募集资金效益情况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和二期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均为负值,2022年-3764.83万元,2023年-7331.76万元,2024年-14709.08万元 [7][17] - 未达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为全球PCB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结构性调整、新产能爬坡阶段良率波动及固定成本分摊较高 [7] - 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8707.03万元,远低于承诺年均净利润10197.14万元(一期)和12951.02万元(二期)的预期 [17]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达14.5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5.50亿元,自有资金9.00亿元) [11][12][13] - 2022年8月曾超额使用49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后经董事会追认 [12] - 截至2025年3月末,所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注销 [15]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结余0.19万元转入结算账户 [15]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节余6145.0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6.3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6] - 2022年简易程序发行项目结余1.46万元转入结算账户 [17]
科翔股份: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2:13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1] - 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实施 [1] - 公司承诺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1] 财务资助声明 -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1] -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补偿 [1] - 该公告属于公司关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承诺公告 [1]
科翔股份:拟以简易程序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用于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等
格隆汇· 2025-08-14 11:59
融资计划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2.4亿元用于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 [1] - 拟将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资金投向 - 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获得2.4亿元投资 [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获得6000万元投资 [1]
科翔股份:拟以简易程序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14 11:51
融资计划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 [1] - 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业务方向 - 产线升级项目聚焦高端服务器用PCB领域 [1]
科翔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用于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11:48
融资计划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 - 募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资金将全部用于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资金用途 - 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将获得部分募资 [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将获得部分募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