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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6月24日晚间新闻精选
快讯· 2025-06-24 13:49
金融政策支持消费 -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19项重点举措,旨在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 [1] - 央行公告6月25日开展3000亿元MLF操作,期限1年期,采用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方式 [2] - 广东印发《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数码等以旧换新 [3] 资本市场观点 - 高盛维持对A股和港股的超配建议,预计沪深300目标点位4600点,MSCI China目标点位84点,隐含约10%上行空间 [5]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 - 浙江东日澄清目前日常经营不涉及"脑机接口"业务 [6] - 金龙羽表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已有订单但暂未形成长期稳定收入 [7] - 中京电子声明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8]
6月25日上市公司重要公告集锦:京东方A拟以48.49亿元收购彩虹光电30%股权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6-24 13:39
公司业绩预增 - 泰凌微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9900万元,同比增加7202万元,增幅267%左右 [6] - 广大特材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亿元,同比增加1.57亿元,增幅367.51%左右 [6] 重大投资项目 - 新洋丰拟投资11.5亿元建设100万吨/年新型作物专用肥项目,包括40万吨高塔复合肥、40万吨尿基复合肥、15万吨测土配方BB肥、5万吨高端水溶肥 [8] - 立新能源子公司拟投资5.29亿元建设奎屯市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 [13] - 伟测科技拟在成都市投资不超过10亿元用于设备购置、场地建设及土地购置 [3] - 西典新能拟投资不超过2亿元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 [2] 股权收购与增资 - 京东方A拟以48.49亿元收购彩虹光电30%股权 [7] - 宝钛股份拟以2.87亿元增资扩股取得万豪钛金51%股权,新增2.5-2.8万吨/年熔炼产能 [1] - 建龙微纳筹划以现金受让股权方式取得上海汉兴能源不少于51%股份 [1] - 北方华创已持有芯源微17.87%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 [14] 资产出售与转让 - 晶科科技拟以2.87亿元出售76.55MW光伏电站设备及项目公司股权 [5][6] 资本市场运作 - 大金重工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9] - 江苏雷利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过12.86亿元用于多个生产建设项目 [10] - 盛新锂能拟4-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75元/股 [11] - 璞泰来控股子公司嘉拓智能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4] - 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12] 重大合同 - 中国建筑近期获得多个重大项目,金额合计215.3亿元,占2024年度营收1% [1]
6月23日早间新闻精选
快讯· 2025-06-23 00:46
地缘政治与能源市场 - 美国对伊朗福尔多、纳坦兹和伊斯法罕三处核设施发动袭击,B-2轰炸机造成福尔多核设施严重损坏但未摧毁 [1][3] - 伊朗议会国家安全委员会考虑关闭霍尔木兹海峡,最终决定权在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 [2] - 中东局势升级导致布伦特原油期货亚洲早盘飙升5.7%,若霍尔木兹海峡被封锁,原油价格或突破130美元 [19] 国际贸易与政策 - 欧盟通过《国际采购工具》调查,限制中企参与欧盟公共采购,要求中国产品及零部件比例不超过50% [7] - 美国商务部对钢制家用电器加征50%关税,涉及洗碗机、洗衣机和冰箱等钢铁衍生产品 [21] 金融与监管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聚焦利率、汇率、股票及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11] - 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优化业务发展指标,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12] - 平安人寿增持招商银行H股至15%触发举牌 [14] 科技创新与医疗健康 - 国家药监局通过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新措施 [9] - 众生药业RAY1225注射液获准在美国开展超重或肥胖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 [16] - 汤姆猫实现宇树科技机器狗与AI机器人语音控制协同 [17] 资本市场与企业动态 - 澜起科技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 [15] - 信濠光电拟向立讯精密转让全资子公司信光能源科技100%股权 [18] 支付与跨境金融 - 跨境支付通上线,实现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互联互通,支持实时跨境汇款 [8][10] 科技治理 - 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处置违规AI产品3500余款,清理违法违规信息96万条 [13]
漫步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2 08:19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分配方式为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以现有总股本889,107,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 [2] - 2024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总派发现金股利222,276,750.00元(含税)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实施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登记日 [4] 咨询信息 - 咨询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4] - 咨询联系人为李晓东、贺春雨 电话0755-86029885 传真0755-26970904 [4]
领益智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不存在法律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1] 计划实施机制 -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或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2] - 未安排向员工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2] - 持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计划规定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计划目标 -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与公司竞争力 [2] - 旨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吸引保留优秀管理人才 [2] -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长远发展需求 [2] 利益保障 - 实施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含中小股东)利益 [2]
领益智造: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关于领益智造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核心调整事项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股 [1] - 调整依据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派息调整公式:P=P0-V(P0为原行权价4.46元,V为每股派息0.02元) [5] - 调整后行权价格需满足P>1的条件,最终计算结果为4.44元/股 [5]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4年8月前已完成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考核办法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 [1][2] - 2024年8月10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且未收到异议,监事会确认名单合法有效 [2] - 2025年3-4月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调整议案 [4][5] 调整影响及合规性 - 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5][6] 历史程序节点 - 2024年8月15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3] - 2025年5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派息事项触发行权价格调整 [5]
领益智造: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5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禁止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 [1] - 自愿参与原则:员工自主决定参与,公司不强制摊派或分配 [1] - 风险自担原则:参与者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1] 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程序 - 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草案并披露法律意见书 [2] - 股东大会表决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相关股东回避表决,获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 - 参与对象为核心骨干,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近亲属,总人数不超过100人 [3] 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 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或杠杆 [4]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回购总额2-4亿元,价格上限13.18元/股 [5] - 截至2025年5月30日累计回购2640万股(占总股本0.38%),成交金额2.2亿元 [5] 持股计划规模与定价 - 总规模不超过2640万股(占总股本0.38%),受让价4.49元/股为回购均价的54.2% [5][6] - 定价依据为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最低不低于3.9936元/股 [6] 存续期与解锁安排 - 存续期36个月,可延长或提前终止,锁定期分12/24/36个月三批解锁(比例30%/30%/40%) [9] - 解锁条件需满足2025-2027年营收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 [10] - 个人解锁比例与BG及个人绩效挂钩,未达标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11] 管理机构与权益分配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及股东权利行使 [13][17] - 锁定期满后股票可过户至个人或由管委会变现分配,税费由个人承担 [19] - 存续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按份额分配剩余资产 [23] 特殊情形处理 - 持有人离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时,未归属份额由管委会处置或继承 [21][22] - 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公司合并分立不影响原权益程序 [19] - 存续期内变更或终止需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领益智造: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5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4][6]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7]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 [8]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结合网络方式,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9][10] - 股东需出示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10][1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推选人员担任,董事会需向股东会报告年度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 [14]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5][16]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并记录,决议内容需及时公告 [18][20][22]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与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2]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相关方可向法院起诉,但决议执行不停止 [23] - 公司需按法院判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 [24] 附则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
领益智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5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空缺时由董事会补选 [2] - 证券部协助各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及会务管理 [2][4][10][15][21]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召集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 [4][5] - 职责范围包括: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投融资方案评估、资本运作项目审议及其他重大事项 [6] - 决策程序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7][8] 提名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遴选 [9][10] - 工作内容包括制定人选标准、任免董事、聘任高管等,选任程序包含初选、资格审查等环节 [11][12]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有效,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3]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内控评估 [14][15] - 关键职权包括审议财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会计政策变更等 [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保存会议记录并由委员签字 [17][18][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19][20][21] - 工作范围涵盖薪酬政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等,相关董事需回避表决 [22][23] - 会议决议需书面提交董事会,讨论内容需严格保密 [24]
领益智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5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2] - 选聘程序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禁止在审议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3]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业务资格,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执业记录[5] -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固定场所、健全内控制度,且熟悉财务会计相关法规政策[5] - 审计团队需拥有确保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处罚记录[5]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可发起选聘提案,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及提出费用建议[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7] - 财务部负责前期调查整理资料,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后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8][9] - 审计委员会需通过查询监管信息或现场陈述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9][10] 续聘与改聘机制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肯定性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改聘需提前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估执业质量[15][16]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除非存在重大审计缺陷或无法保障时间安排[18] - 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中详细披露原因、审计委员会意见及前后任事务所收费对比[18] 监督与处罚条款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选聘合规性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结果纳入年度评价[20]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通报批评、经济赔偿或纪律处分[21] - 会计师事务所若存在分包、审计质量低下或延误披露等行为,公司可终止合作[22] 特殊情形与附则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需间隔5年才能再次参与公司审计[23] - 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选聘需参照本制度执行并披露信息[24]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后生效[25][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