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索赔持续推进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案件最新进展 - 投资者诉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有新进展 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律师已代理多批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1][4][5] - 此前法院已判决部分卓朗科技股民一审胜诉 [3][6] 公司违规事实 - 2024年12月26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 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3年 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 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 虚增收入和利润 [1][5] -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导致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6]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2][6]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6] - 律师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资格 [3][6] - 暂定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 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 [3][6]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股票对账单(2019年9月1日至今) 联系方式等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