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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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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恢复对避孕药品和用具征收增值税,原因何在
第一财经· 2025-12-01 12:54
政策变动 - 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正式施行 避孕药品和用具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现行主要适用13%增值税税率[3] - 增值税是流转税 理论上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即消费者为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增值税买单[3] - 1993年增值税暂行条例首次将避孕药品和用具列入免税项目 此后几次修订均保留此政策[3] 政策调整背景 - 政策调整主要源于中国人口政策变化 从过去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转向当前鼓励生育[4][5] - 取消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使避孕药品和用具适用与其他普通药品和用具相同的税收待遇[4] - 2021年国家明确实施三孩政策 2025年推出育儿补贴制度 新生儿三年可领取10800元财政补贴 并免除幼儿园大班儿童保教费[5] 政策影响与财政考量 - 取消避孕药品和用具增值税免税政策可增加相应财力 用于投向鼓励生育和降低生育成本的政策领域[5] - 近年中央部署深化财税改革时要求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部分时过境迁、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应逐步退出[5] -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 今年前10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58858亿元 同比增长4%[6]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9 14: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了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风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税收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即分阶段给予增值税先征后退75%、70%和55%的优惠,周期为15个年度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率13%)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税率6%) [5][6] 其他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该所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部署 [8] - 增值税优惠政策数量多且分散,可能导致抵扣链条中断,不利于税制规范运行和市场公平,甚至引发虚开发票等行为 [8] - 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而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 [8][9]
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2:2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正加快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部署 [3][15][16] -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取消或调整风电、核电、融资租赁等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4][6][9][13]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部分领域如海上风电的税收支持得以保留 [4][5][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2015年出台的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3][4] - 同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而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需政策支持 [5] 核电行业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6][8] - 政策采取“新老划断”:2025年10月31日前已投产或已核准的机组,可继续享受原有退税政策,后者退税比例调整为50%,期限为10个年度 [8] - 核电产业体系完备,政策调整意在使其在更公平的税负基础上参与竞争 [8] 融资租赁行业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9][10][12]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服务 [11] 其他行业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13]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国内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13][14]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14]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此前要求退税款专用于技术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14]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4] 政策背景与财政数据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旨在解决增值税优惠政策过多导致抵扣链条中断、有违市场公平的问题 [15][16]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 [16] - 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 [16]
财政部官宣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1: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 政策调整旨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同时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对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对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用“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表明核电产业体系已完备,可与其他发电形式公平竞争 [4] 融资租赁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等服务 [5] 飞机维修、钻石及其他行业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行业多项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8] 财政背景 - 今年8月已发文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8]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 [9]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24亿元,同比增长23.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