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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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陕西完成三宗用水权交易签约
陕西日报· 2025-12-16 22:46
签约当天,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水利厅、陕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取水贷、节水 贷"战略合作协议,将持续深化合作,助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和高 效利用。 今年以来,省水利厅加快健全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修订《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印发《陕 西省用水权收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省"收储—交易—金融"三位一体的用水权管理制度体系 日趋完善。 "我们将继续探索'市场培育+交易撮合+服务支撑'全链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用水权交易落地。"省 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徐颖) 3宗用水权交易分别为:定边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 五采油厂的用水权交易,是陕西首单采用"无偿收储+有偿配置"模式进行的用水权交易,为全省开展用 水权收储和交易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渭南市港口抽黄工程管理中心与潼关县雄关水务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进行的跨行业用水权交易续签;勉县汉惠渠灌溉服务中心与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用 水权交易,构建起"农业节水—集约利用—跨行调配—供水保障"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水资源高效利 用、水安全有效保障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12月15日 ...
水利部发布10种禁用水权交易情形
长江商报· 2025-10-23 03:20
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 水利部办公厅于10月22日印发《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列出10种禁止或不得开展用水权交易的情形 [1] - 《负面清单》适用于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和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各种类型的用水权交易 [1] 负面清单核心规定 - 禁止转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包括:用水权归属不明确、拟交易水量超过可用水量结余、存在违规取用水行为且未整改 [2] - 禁止受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包括: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不符合节水要求或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 [2] - 同时涉及交易双方的禁止情形包括:双方不具备水力联系导致受让方无法用水、监测计量条件不符合规定影响水量交割、取用水户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未修复 [2] - 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禁止情形包括:挤占生活农业生态基本用水、造成或加剧地下水超采、可能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 [2] 监管导向与市场建设 - 对列入负面清单的情形严禁开展交易,对清单之外的情形鼓励交易并简化行政程序以稳定市场预期 [3] - 用水权初始分配被视为交易制度建设最重要的前提,下一步将注重建设全国统一用水权交易市场 [3]
【省水利厅】《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陕西日报· 2025-08-19 00:05
政策修订背景 - 陕西省水利厅修订《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以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 [1] - 原2017年版管理办法在内容适用性和操作性方面出现滞后性问题 [1] - 修订目的是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并与国家政策衔接 [1] 新管理办法框架 - 修订后管理办法共包含8章40条具体规定 [1] - 明确四种水权交易类型: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交易 [1] - 分章规定各类交易的交易主体、期限、价格、流程和管理权限 [1] 监管与争议处理机制 - 从检查评估、交易报告、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方面明确监管内容 [1] - 建立失职追责机制并提出争议处置方式 [1] - 推动用水权交易纠纷高效处置 [1] 制度创新内容 - 引入用水权无偿回收和有偿回购机制 [2] - 鼓励非常规水水权交易和用水权质押等创新形式 [2] - 推动水资源要素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 [2]
四川首部用水权交易规范性文件印发 可依法有偿转让节约的取水权
四川日报· 2025-06-26 03:36
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 四川省首部用水权交易规范性文件《四川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8月1日起试行 [1] - 用水权包括区域水权、取用水户的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 [1] - 用水权交易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的流转 [1] 水权交易实施情况 - 2022年初四川启动水权水价改革以来累计完成水权交易1394宗 [1] - 交易水量达9766万立方米 [1] - 实现跨省区域水权交易、跨省取水权交易等多个全国首单 [1]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 明确用水权交易应在国家和地方用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1] - 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小额交易可通过水权交易App便捷开展 [1] - 取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节约的水资源可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依法有偿转让 [2] - 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用水需求原则上应通过取水权交易解决 [2] 管理办法实施目标 - 规范省内用水权交易 [2] - 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水平 [2] - 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2]
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锐财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6-03 22:45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总体考虑和主要目标[2] - 政策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4] - 政策旨在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2] 当前市场化交易试点进展 - 全国已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3] - 在8个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4个地区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7个地区开展用水权交易试点,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3] -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易主体和方式不丰富等问题[3] 市场化配置体系三大机制 - 完善配额分配机制,着重解决"交易多少"的问题[6] - 规范交易对象范围,着重解决"交易什么"的问题[6] - 健全交易制度体系,着重解决"如何交易"的问题[6] 具体交易制度措施 - 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6] - 推动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6] - 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推动节水改造结余水量、非常规水等参与交易[6] - 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6] 基础能力建设 - 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7] -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试点[7] - 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7] - 加快建设排污监测体系[7]
环保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5、06、02):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鼓励项目参与电力交易-20250602
招商证券· 2025-06-02 13:0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推荐(维持)[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本周环保与公用事业板块表现分化,环保(申万)行业指数涨3.42%居首,公用事业(申万)行业指数跌0.18%,电力和燃气板块分别下跌0.15%、0.44%;2025年以来,环保板块累计涨幅6.79%,电力板块累计涨幅 - 0.05%,领先沪深300及创业板指[1][6] - 截至5月30日,秦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价降至620元/吨为2022年以来低位;一季度火电业绩分化,全年盈利预计仍分化;重点推荐华电国际、申能股份,建议关注中闽能源、福能股份等;持续看好核电和水电投资价值,推荐川投能源、国投电力、长江电力、中国核电等[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重点事件解读 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鼓励项目参与电力交易 - 政策目标为满足新能源就近消纳、用户绿电消费需求,为用户降本提供选择;项目建设方面新增负荷可配建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满足条件可开展绿电直连;源荷匹配按“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不同市场运行地区模式不同,对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比例有要求;市场交易方面并网型项目按规则注册参与交易并结算,需缴纳相关费用[10][13]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 出台背景是我国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现有市场化交易试点存在问题;意义是构建配置体系,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理念,推动绿色转型;重点内容包括完善配额分配制度、优化交易范围、健全交易制度、加强交易基础能力建设[15][16][17] 本周行情复盘 板块指数表现 - 环保与公用事业板块表现分化,环保(申万)行业指数涨3.42%,公用事业(申万)行业指数跌0.18%;电力和燃气板块分别下跌0.15%、0.44%;2025年以来,环保板块累计涨幅6.79%,电力板块累计涨幅 - 0.05%,领先沪深300及创业板指;环保子板块中综合环境治理涨幅最大,电力子板块中光伏发电涨幅最大[1][6][22] 个股表现 - 环保板块涨幅靠前的是玉禾田、启迪环境等,跌幅靠前的是中航泰达、渤海股份等;电力板块涨幅靠前的是粤电力A、江苏新能等,跌幅靠前的是广安爱众、涪陵电力等;燃气板块涨幅靠前的是新疆浩源、南京公用等,跌幅靠前的是陕天然气、升达林业等[24] 行业重点数据跟踪 煤炭价格&库存水平 - 秦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维持低位,主要港口煤炭库存下降;截至5月30日,秦皇岛动力煤(Q5500)市场价620元/吨,广州港印尼烟煤(Q5500)市场价520元/吨;截至5月23日,纽卡斯尔动力煤现货价102.03美元/吨;截至5月30日,秦皇岛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及国投港区煤炭库存分别减少55万吨、13万吨、21万吨[28] 重点水库水位及蓄水量 - 本周三峡水库水位同比、环比均上涨,入库及出库流量同比下降、环比上升;锦屏一级水库水位及蓄水量同、环比均上升;二滩水库水位及蓄水量同比下降、环比上升[30] 硅料及组件价格 - 本周硅料价格继续下跌;截至5月28日,多晶硅(致密料)价格36元/千克,环比下降2.7%[42] 天然气价格 - 本周LNG到岸价、国内LNG出厂价均下降;截至5月30日,LNG到岸价12.03美元/百万英热(4501元/吨),国内LNG出厂价4419元/吨[46] 电力市场 - 现货日前交易市场,本周广东省发电侧加权平均电价于5月28日达最高值310.81元/兆瓦时,环比下降17.3%;中长期交易市场,5月26 - 31日山东省成交电量25.58亿千瓦时,环比上升10.0%,加权平均成交电价372.70元/兆瓦时,环比上升0.04%;6月广东省中长期交易综合价372.7元/兆瓦时,同比下降8.3%,环比上升0.1%[50] 碳市场 - 本周碳市场交易量和交易均价下降;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周成交量212.23万吨,环比下降37.6%,周成交额1.46亿元,成交均价68.63元/吨[56] 行业重点事件 电力市场重点事件 - 2025年4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4415个;河南省印发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4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16亿个,环比增长23.94%,2025年1 - 4月共计核发绿证8.78亿个[58] 环保市场重点事件 - 广东省发布《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宁夏印发《促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工业水效提升实施方案》[59] 双碳市场重点事件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天津经开区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广东省发布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通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甘肃印发《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60][61][62] 下周环保电力板块主要事件提醒 - 德创环保、长源电力、吉电股份有股份流通相关安排[63] 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 山高新能源4月完成发电量7.12亿千瓦时,同比+21.1%,累计发电量24.01亿千瓦时,同比+12.1%;浙江新能子公司拟收购股权;苏文电能等公司有股权收购/转让;龙净环保等公司有对外投资;玉禾田等公司有重大合同;南京公用拟吸收合并子公司;力合科技等公司有增减持;华能国际等公司有票据发行;太阳能等公司有回购;永清环保等公司有人事变动;皖仪科技收到政府补助[64][65][66]
到2027年,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02 12:20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改革 - 到2027年目标为完善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提升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活跃度和价格形成机制 [1] - 改革旨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释放市场潜力以支撑绿色发展目标 [1] - 专家指出需通过交易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但需严谨论证配额分配、监测数据等基础环节 [1]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当前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40%,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后将提升至60%以上 [3] - 政策要求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并推动与国际机制衔接 [2] - 优化配额分配方案,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形成免费与有偿结合的分配制度 [3][6] - 加强绿证与碳市场衔接,避免重复获益 [2] 用水权与排污权交易 - 严格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与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制度衔接 [2] - 排污权交易将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与排污许可制度协同 [2] -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用水权交易市场,清理地方性政策壁垒 [5] 市场机制建设 - 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5] - 建立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通过配额预留、回购等方式形成储备库 [6] - 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化全国市场统一监管 [5] 实施路径 - 按"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分阶段推进改革 [5] - 国家发改委将联合各部门评估进展,深化资源配置改革 [6] - 专家强调市场化交易可优化成本效益并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减排投资 [4]
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
期货日报网· 2025-05-29 16:06
核心观点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目标是到2027年基本完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推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 [1] - 政策旨在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 -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 [1] 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 - 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 [2] - 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 [2] - 加强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衔接,避免交易主体重复获益 [2] - 立足国内市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 [2]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 - 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 [2] -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2] -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2] 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 推进金融机构参与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推动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 [3] - 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相关担保业务统一登记公示 [3]
中办、国办: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 专家建议激发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进来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9 15:15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1] - 碳排放权、水资源及排污问题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难题,需建立交易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参与,配额分配方式、监测数据等需严谨论证[1] - 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将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数据共享,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用水权交易市场[5]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进入实施阶段[2] -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从发电扩展到钢铁、水泥、铝冶炼后,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从40%提升至60%以上[3] - 将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3] 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 -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双控制度衔接,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2] - 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2] -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通过预留、收回、回购配额等方式形成储备库,适时收储或投放[6] 政策实施路径 - 各地区各部门需按职责分工完善改革举措,开展创新探索推动落地见效[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工作进展评估,分析新形势新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化[7] - 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将碳排放权等要素纳入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各类市场交易行为[6]
中办、国办发布!
券商中国· 2025-05-29 11:07
核心观点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旨在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目标是到2027年完善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1][3][4] - 意见提出通过完善配额分配制度、优化交易范围、健全交易制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措施,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4] 总体要求 -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交易市场[4] -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4] 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 -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5] - 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5] -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5] - 加快构建体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导向的排污权核定技术体系,推动实施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5] 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 - 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6] - 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加强绿证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6] - 积极探索在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用水权交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工程建设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7] - 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排污权交易[7]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 - 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8] -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完善业务流程、数据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8] -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通过预留初始配额、收回失效配额等方式形成储备库[9] - 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等[9] 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 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科学制定修订碳排放核算、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10] - 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核算技术规范[10] -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10] - 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资源环境要素核算核查、估值、咨询等综合性服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