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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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孙公司湖南郴电恒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3 01:43
公司治理与架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解散清算全资孙公司湖南郴电恒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郴电恒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9][10][14] - 解散清算郴电恒源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优化资源配置,并完成对供电供水设计、施工等三产业务的整合 [1][3] - 公司于2025年4月投资设立了湖南郴电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公司),并将原持有的郴电恒源100%股权及郴电恒源持有的湖南省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审计报告确认的账面净资产无偿划转至该平台公司 [3] 被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 被清算的郴电恒源成立于2021年9月1日,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由湖南郴电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 [1][2] - 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市政设施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自来水供应管道设施施工、充电桩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1] 本次清算的影响与后续安排 - 清算完成后,郴电恒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但其原有业务将全部转入平台公司继续经营,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 - 本次解散清算事项旨在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郴电恒源将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包括清理债权债务、清产核资、处置剩余资产并办理关闭注销手续 [5] 其他公司治理事项 - 在同次董事会会议上,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1][13][14]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5]
丹化科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0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并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作用[1] 会议召开规则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 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因故不能出席者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职责[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召集人主持,若召集人不履职则由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 会议审议事项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反收购措施等[2]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涵盖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及发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项的独立意见[2] 职权行使与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行使审计聘请、临时会议提议等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公司需披露职权行使情况或受阻原因[3] - 专门会议可研究讨论其他事项,记录内容包括讨论事项基本情况、合规性分析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评估[3][4] 会议记录与支持机制 - 会议需明确记录独立意见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意见需附理由并与公司公告同步披露,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 - 公司需为会议提供运营资料、实地考察支持及专项费用保障,董事会办公室等需协助会议召开[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程序相同,若与后续法规冲突则按新规修订后重新报董事会审议[5]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条款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