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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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住房租赁条例》
第一财经· 2025-07-21 11:34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总体要求 -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1][5] - 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用于租赁 [7] 出租与承租规范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非居住空间(如厨房、阳台)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7][9] - 租赁合同需实名签订并通过平台备案,出租人不得擅自扣减押金或非法迫使承租人腾退 [10][11][12][15] - 承租人需合理使用住房,不得私改结构或实施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11][14]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 企业需具备与经营规模匹配的资金、人员和管理能力,经营范围需明确"住房租赁"表述 [16][18] - 房源信息需真实准确,建立租赁档案并报送住房信息变化情况,转租企业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16][17][19] - 违规发布虚假房源或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将面临2万-10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执照 [42] 经纪机构管理 - 经纪机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及房源权属信息,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 [21][23] - 禁止为不符合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代收租金或未经同意代签合同 [25][26] - 违规行为将处2万-10万元罚款,从业人员违规最高5年内禁业 [44][45] 市场监督机制 - 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需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并定期公布数据 [29] - 房产管理部门联合多部门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33] - 网络平台需核验信息发布者身份,不得代收租金,违者最高罚10万元 [36][46] 法律责任 - 出租不符合标准的住房或损坏消防设施将依法处罚 [38][39] - 企业未备案开业信息或未公示服务规范将面临警告及2万-10万元罚款 [41] - 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依法处分 [47]
加强个人“二房东”监管,北京拟出台租赁市场新规
北京商报· 2025-07-03 06:07
北京市规范个人住房转租活动新规 政策核心内容 - 北京市拟出台《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针对职业化"二房东"设定转租门槛:个人转租非同一套住房达10套(间)及以上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部门备案 [1][4] - 政策旨在遏制区域性转租垄断、租金剥削等市场乱象,通过规模限制(10套为经营性认定标准)平衡监管成本与实际需求 [4] - 互联网信息平台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被禁止为未登记备案的10套(间)以上转租者提供服务,需承担房源数量审查责任 [1][6] 监管实施细则 - 转租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需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落实资金监管(押金托管、超3个月租金纳入监管)、信息公示等制度 [5] -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街道办负责日常监管线索上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区级部门共享信息 [6] - 政策设置例外情形:住宿/民宿经营活动不适用此规定,少量(1-3套)偶发性转租不受强制登记限制 [4] 市场影响分析 - 专家指出10套门槛基于规模性与经营性考量,将非职业化个人转租与职业"二房东"区隔,促进公平竞争 [4] - 政策通过压缩违规转租套利空间,间接利好二手房市场,推动住房租赁与房地产板块协同发展 [7] - 潜在执行难点:转租者可能通过隐藏房源数量(如展示9套实际持有10套)规避监管,需强化平台审核机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