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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埔火灾小区“火险”保额为20亿港元,保险公司或需足额赔偿!业内人士: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方追讨赔付款项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3:44
火灾事件与保险概况 -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多栋住宅楼于11月26日下午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灭火救援工作于11月28日上午完成 [1] - 多家险企已就此次火灾启动应急理赔,但截至发稿未有保险公司披露投保人报案信息 [1] - 此次火灾事件主要涉及屋苑层面的物业保险、承建商投保的工程及雇员保险,主要由太平香港承保,此外还涉及个人购买的家居保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等 [1] 屋苑集体保险方案 - 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向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投保了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保险,总保费为337,737.4港元/两年,即168,868.7港元/年 [2][3] - 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保额为20亿港元,年保费为120,120港元,主要保障建筑物本体及公共区域损失 [2][3] - 公共责任保险包含两部分: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额1000万港元/事件,年保费10,010港元;第三者责任保额2000万港元/事件,年保费35,035港元 [2][3][9][12] - 集体个人意外保险为法团活动参与者提供每人最高10万港元保障,总保额上限650万港元,年保费1,951.95港元 [3][14] - 现金保险覆盖现金运送途中、存放于保险柜等场景,总保额23万港元,年保费1,751.75港元 [3][14] 火险理赔与追偿机制 - 根据火险条款,保险公司需向被保险人支付所保财产损毁前的价值赔偿金或损毁金额,或选择恢复其损失前的原状,此次火灾房屋损失估计超过20亿港元,保险公司或需足额赔偿 [4] - 火险保单包含“代位求偿”条款,若调查认定第三方因安装外墙材料疏忽、违反防火标准导致火灾,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责任方追讨已赔款项 [6] - 香港警方调查发现建筑物外墙保护材料疑未符合防火标准,发泡胶包封可能加速火势蔓延,廉政公署就大维修工程可能涉及贪污拘捕8人 [6] 工程保险与个人保险 - 因宏福苑正在外墙翻新,太平香港承保了建筑工程全险及劳工保险,大厦外墙、走廊等公用部分的受损预计由相关工程保险赔偿 [8] - 个人购买的家居保险主要保障物业内因火灾造成的家居财物损失,与保障楼宇结构的火险互为补充,业主及租客均可按需购买 [15][16][18][19] - 多家内地和香港险企已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包括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寻找客户、简化手续等,个人投保的财产险和人身险将根据所投险种承担相应责任 [15]
火险、责任险、工程险、家居险拆解香港大埔火灾“天价”保险:保哪些,怎么赔?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0:54
火灾事件与保险理赔概述 -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多栋住宅楼于11月26日下午发生火灾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灭火工作于11月28日上午完成[1] - 多家保险公司已启动应急理赔 但截至发稿时未有投保人报案信息披露 主要承保方为太平香港[1] - 保险安排主要涉及屋苑层面物业相关保险以及承建商投保的工程和雇员保障类保险 个人购买的家居保险等财产险及人身险亦在理赔范围内[1] 屋苑层面保险方案细节 - 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向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投保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保险方案 总保费为33.77万港元/两年 即16.89万港元/年[2] - 保险方案包括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公共责任保险、现金保险和集体个人意外保险[2] - 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受保项目为大厦屋壳及公共地方 保额20亿港元 对应保费12.01万港元/年[3] - 公共责任保险包含两部分: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法例要求)保额1000万港元/事件(无限次)保费1万港元/年 第三者责任(人身伤亡及财物责任)保额2000万港元/事件(无限次)保费3.5万港元/年[8] - 现金保险覆盖现金运送途中(保额10万港元)、存放于上锁柜桶或夹万(保额10万港元)及非办公时间存放(保额3万港元)保费1751.75港元/年[11] - 集体个人意外保险针对法团活动参与者(7-70岁)个人意外身亡或永久伤残保额最高10万港元/人(以65人为上限)保费1951.95港元/年 总保额预估650万港元[11] 火险理赔与代位追偿机制 - 大厦及公共地方财产保险(火险)需足额赔偿房屋主体损失 保险公司可选择支付损毁前价值赔偿金或恢复原状[4] - 若火灾房屋损失超过20亿港元保额 保险公司需足额赔偿20亿港元[4] - 火险保单包含代位求偿条款 若第三方(如工程公司)因安装外墙材料疏忽违反防火标准导致火灾 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责任方追讨已赔款项[6] - 香港警方已拘捕3名工程公司负责人 调查发现外墙保护网、防水帆布、塑料布未符合防火标准 发泡胶可能加速火势蔓延[6] 工程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 因宏福苑正在外墙翻新 太平香港承保了建筑工程全险及劳工保险 保障工程物料因火灾等意外引致的损失[8] - 公共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类似交强险 主要承保第三者身体受伤或死亡的法律责任 每宗事故承保额1000万港元[8][10] - 第三者责任(人身伤亡及财物责任)险类似商业三者险 覆盖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业内预计依据事故情况两者均存在全额赔付可能[10][11] 个人保险保障 - 个人购买的家居保险可赔偿物业内因火灾造成的家居财物损失(如家具、衣物) 火险则赔偿建筑结构损毁 两者互为补充[14][16][17] - 家居保险保费通常以住宅建筑面积和楼龄厘定 面积越大保费越高 楼龄较高(如35年以上)可能调高保费 村屋、独立屋或有家佣的物业风险较高可能收取附加费[16] - 包括中国人保(香港)、友邦香港、平安等多家内地和香港险企已启动理赔应急预案 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12] 行业与社会功能 - 保险是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和灾后恢复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 通过楼宇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多层次安排 在灾难后提供资金支持 加速家园重建 分担社会风险[11] - 上海银行向香港白玉兰慈善基金会捐赠1000万港元 支持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和灾后重建工作[12]
最高法出手整治“开门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迎来统一标准
华夏时报· 2025-11-12 12:40
司法解释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征求意见稿 拟明确“开门杀”事故中保险公司赔偿责任 规定被侵权人可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 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1][2][3] - 新规打破保险僵局 保险人不得以“乘车人不属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为由拒绝赔偿 体现了“机动车一方整体责任”的裁判思路[2][3] - 对“追偿权”作出细致安排 交强险保险人一般不得向乘车人追偿 商业险保险人赔偿后可向存在重大过失的乘车人行使追偿权 但若对方是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则不予支持[4][5] 行业影响与风险定价 - 新规将乘客行为导致的“开门杀”风险纳入商业车险保障范围 可能带来保费结构性调整 但不会导致所有投保人保费普遍上涨[6] - 车险定价需更多纳入“从人因素” 如驾驶习惯、用车场景、乘客类型等 实现更精细化风险定价 网约车和顺风车等高风险群体保费上浮概率高[6] - 保险公司可推出为营运车辆设计的险种或组合方案 通过与平台合作强制安装车门提醒、车载摄像头以增强风险管理能力[7] 潜在运营成本与挑战 - 法律赋予保险公司向有重大过失乘客追偿的权利 但现实中追偿难度极大 北京自2011年实施“代位求偿”制度以来追偿成功率仅约1%[5] - 由于单笔金额小、数量大、追偿成本高、乘客身份难确认、乘客赔偿能力弱 大量赔款无法追回 可能转化为保险公司坏账 间接加大财产保险行业整体运营成本[5] - 短期看大量无法追回的小额赔款较可能成为保险公司计入运营成本或风险成本的一部分 长期需通过提升证据采集能力、推广快速调查机制等措施提高追偿效率[5] 长期行业展望 - 司法规则配合监管差异化费率、平台与保险公司共同推进风险管理 长期会促成更安全的载客和上下车文化 减少事故发生率与社会总成本[7] - 驾驶人和乘客行为成本显性化可倒逼交通设施改良 减少随意停车等危险行为 大幅度降低事故发生频率[7] - 新规通过保险兜底降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索赔无门困境 减少事故现场冲突 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