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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银科技余额是?宜人智科投资「加密货币」挣了不少|附6家上市互金业绩
搜狐财经· 2025-11-29 13:22
嘉银科技Q3业绩概览 - 第三季度促成贷款金额达322亿元,环比第二季度的317亿元增长1.35% [1] - 第三季度营收为14.702亿元,环比减少22%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765亿元,同比增长39.65%,但环比减少27.47% [1] - 促成贷款服务费收入环比减少24%,解除担保负债收入环比增长20% [1] - 获客营销费环比减少23.41%,一般行政费环比减少34.49%,应收账款及坏账拨备环比大幅减少95.39% [1][2] - 9月末在贷余额为830亿元,10月末降至803亿元,而6月末余额约为820亿元,显示第三季度余额相较第二季度有所增长 [4][5] - 合作金融机构数量从第二季度的70家增至第三季度的75家,另有64家正在洽谈中 [6][7] 嘉银科技业务策略与展望 - 公司预计第四季度贷款促成量为230亿至250亿元,环比减少22%至29% [17] - 预计全年促成量在1278亿至1298亿元之间,同比增长约26.8%至28.8% [17] - 印尼业务规模同比增长近200%,借款人数量同比增长约150%,并对当地运营商增资获得超过20%的股份 [10] - 印尼产品「Samir」累计下载量达1047万次,在Google财务榜印尼地区排名前20左右 [11][12] - 墨西哥市场贷款量和用户基础保持快速增长,目前处于产品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阶段 [11] - 针对10月助贷新规,公司表示资产定价已完全符合监管要求,并加强获客调整与借款人细分以优化组合结构 [13][14][15] - 预计资产定价下行趋势将持续,重点在于强化长期应对风险周期的运营能力 [16] 宜人智科Q3业绩概览 - 第三季度撮合放款202亿元,环比微降0.49%,同比增长50.75% [20] - 第三季度营收15.55亿元,环比减少5.88%,同比增长5.13% [20] - 第三季度净利润3.18亿元,环比减少11.16%,同比减少10.64% [20] - 截至9月末贷款余额为342亿元,环比增长9.62%,同比增长50% [19] - 净利润率从上一季度的22%略微下降至20% [21] 宜人智科业务分项与成本 - 财务咨询业务(即助贷业务)贡献收入14.232亿元,占总收入的91.52%,同比增长70% [23] - 担保服务收入达4.58亿元,同比增长235%,主要由风险承担模式下的贷款促成增加推动 [24][25] - 或有负债准备金同比增长68.8%,达到4.6亿元,同样因风险承担模式下的贷款量增加 [26][33] - 加密资产增至3.34亿元,第三季度公允价值调整收益达1.613亿元,主要源于以太坊价格上涨 [34][36] - 第三季度营销费用同比下降1.2%,得益于AI辅助精准营销提高了销售转化率 [3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9.33%,主要因去年同期有大型系统开发项目 [32] 宜人智科风险与展望 - 风险指标在第三季度有所上升,1-30天违约率为2.7%,31-60天和61-90天违约率分别为1.7%和1.4% [26] - 11月新借款人的贷款组合风险指标开始下降,表明升级后的信贷策略有效 [26] - 印尼业务于2025年9月启动,预计2026年贡献显著增长 [29] - 互联网保险业务年保费达1.96亿元,环比增长204%,预计增长势头将持续 [31] - 公司预计第四季度总收入在14亿元至16亿元之间,得益于国内外市场贷款增长及新客户群渗透 [39]
至少16家信托披露助贷合作机构名单:蚂蚁、头条、美团等成热门合作机构
新浪财经· 2025-11-26 11:29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4月发布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平台运营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禁止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1] - 至少16家信托公司已遵照规定,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了合作机构名单 [1] - 名单披露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信托公司需参照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1] 信托公司合规行动 - 进行公示的信托公司包括中诚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陕国投信托、华能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国投泰康信托、交银国际信托、爱建信托、五矿信托、云南国际信托、粤财信托、山西信托、中粮信托、天津信托、华鑫信托等16家 [1] - 各公司公示的名单有效期明确,例如云南国际信托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爱建信托至2025年10月29日,五矿信托至2025年5月13日 [2] - 名单主要分为平台运营机构和增信服务机构两类,并以平台运营类机构合作为主 [4] 主要合作机构分布 - 蚂蚁集团旗下公司频繁出现,包括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蚂蚁星河(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 今日头条相关公司如深圳智领皓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智领星辰科技有限公司多次现身合作名单 [4] - 美团生态内企业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两心金诚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常见合作方 [4] - 其他活跃机构包括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众联商务有限公司、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 [2][3] 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动因 - 消费金融业务契合国家提振内需政策方向,在传统非标业务受限后成为信托公司重要转型抓手 [4] - 消费金融信托底层资产收益率相对较高,且具备小额分散特性,风险相对可控 [4] - 该业务被部分信托公司视为盈利稳定的业务选项 [4] 信托公司业务优势与挑战 - 信托公司具备灵活的交易结构设计能力,可深度参与资产证券化(ABS)等模式以降低资金成本 [5] - 风险隔离机制能保障资金安全,如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通过独立账户管理降低挪用风险 [5] - 资金成本高于银行是主要劣势,同时需依赖合作机构获客与风控,自主能力较弱 [5] - 投诉率高企导致面临合规与声誉风险 [5]
告别流量依赖、握紧风控自主权 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逻辑生变
中国证券报· 2025-11-18 23:31
行业监管动态 - 助贷新规自10月1日施行,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深度调整,行业从广合作转向严筛选 [1] - 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贷款领域监管趋严,近一个月多家银行因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罚,例如平安银行被罚款1880万元,浦发银行被罚款1270万元 [5][6] - 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合作,并强调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风险控制等核心职能外包 [3][6] 银行业务调整策略 - 多家区域性银行如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宣布暂停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或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 [1][2] - 吉林亿联银行合作导流获客机构从2024年11月的56家减少至今年9月的10家,缩减46家 [3] - 部分银行在调整中进行小幅优化,例如江西裕民银行平台运营机构增至21家,增信服务机构增至15家,但仍有1家增信服务机构被移除 [3] 银行转型与能力建设 - 中小银行需构建自主风控能力,从被动依赖助贷机构向主动协同转变,着力打造自主获客与品牌建设护城河 [8] - 银行应构建智能风控体系,确保核心风控模型自主掌握,并积极拓展多元合法数据源 [8] - 部分银行如贵阳银行重点转向发展自主数字信贷能力,推动零售业务稳健发展 [7] 未来发展趋势 - 未来助贷市场竞争将是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较量 [1] - 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将集中于深耕场景金融、发力小微金融、强化数据资产运营三大方向 [8] - 助贷新规预计将加速行业风险出清,推动持牌助贷公司与资金方深度协同,合规能力强、技术壁垒高的头部平台或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 [9]
告别流量依赖 握紧风控自主权中小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逻辑生变
中国证券报· 2025-11-18 20:05
助贷新规引发的行业调整 - 助贷新规自10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正经历深度调整,行业呈现从广泛合作到严格筛选的转变 [1] - 多家区域性银行如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贵阳银行宣布暂停新增互联网助贷合作业务 [1] - 吉林亿联银行大幅缩减合作机构数量,从56家减少至10家,缩减了46家机构 [2] 银行合作策略的具体变化 - 乌鲁木齐银行自10月1日起已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其存量业务涉及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8家增信服务机构 [1] - 龙江银行此前唯一的平台运营机构合作已停止 [2] - 贵阳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合作已到期,无新增互联网平台业务,仅有存量业务在正常管理 [2] - 江西裕民银行在整体数量扩张的基础上对个别机构进行精细化调整,平台运营机构增至21家,增信服务机构增至15家,但有1家增信服务机构被移除 [3] 监管要求与合规压力 - 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合作 [3] - 近一个月来,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因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分别被罚款1880万元和1270万元 [4] - 仅11月以来,就有7家融资担保机构因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 [4] - 新规强调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风险控制等核心职能外包,过去“只出钱不管事”的模式难以为继 [5] 银行内部能力构建与未来方向 - 行业专家认为,中小银行应着力构建“去依赖化”的核心能力,打造自主获客与品牌建设护城河 [5] - 银行需构建智能风控体系,确保团队深度参与联合建模,核心风控模型必须自主掌握 [5] - 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将集中于深耕场景金融、发力小微金融、强化数据资产运营三大方向 [6] - 助贷新规预计将加速行业风险出清,推动持牌助贷公司与资金方深度协同,合规能力强、技术壁垒高的头部平台或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 [6]
洪偌馨:中小银行,「断尾」助贷
新浪财经· 2025-11-10 00:53
中小银行退出互联网助贷市场的趋势 - 乌鲁木齐银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停止开展合作类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2] - 贵州银行在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到与互联网银行合作已到期,无新增互联网平台业务,仅有存量业务在正常管理[2] - 龙江银行发布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中仅有一家机构,且合作状态显示为“已停止合作”[2] 中小银行退出市场的核心原因 - 个人消费贷在中小银行贷款余额中占比较低,乌鲁木齐银行截至2024年底占比不到3%,龙江银行占比约4%,停止合作对整体业务影响有限[6] - 互联网助贷业务“性价比”越来越低,收益率正进一步走低[6][12] - 监管部门加强合规监管,“9号文”要求银行将合作平台所有服务费、手续费等纳入考量,综合融资成本严控在24%以下,压缩了高息业务空间[9] 监管政策“9号文”的关键影响 -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于2025年10月1日结束过渡期正式实施[5] - 文件要求银行披露合作“白名单”,不能再与名单以外的公司展开合作[9] - 导致资金涌向客户基础更好、风控与合规能力更强的“腰部”以上平台,行业集中度加剧,2024年互金助贷CR5在整体余额中占比达76%[9] 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历史演变与风险案例 - 渤海银行曾凭借与蚂蚁、度小满等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从2017年的88亿元飙升至2020年的1127亿元,个贷占比从7.4%升至36.3%[12] - 受互联网贷款政策影响,渤海银行2024年末个人消费贷款规模降至375亿元,同比降幅50.6%,不良率增长至12.37%,股价长期处于1港元左右[12][13] - 上海银行2016-2018年与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个人消费贷占比从5%抬升至18.5%,但2020-2022年消费贷余额压降643亿元,拖累业绩和估值[14] 中小银行未来的市场格局与出路 - 消费贷“国补”政策将承办机构圈定在国有6大行、12家股份行、微众银行及4家消费金融公司,区域性银行未获“入场券”[15] - 大行凭借网点优势和资金成本抢夺市场,头部平台继续吸纳金融资源,市场格局更为分化[15] - 部分银行转向发展自主数字信贷能力,如贵州银行2025年三季度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较年初增长超过70%[6]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 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新京报· 2025-11-06 04: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汇总并公布了截至10月31日国内119家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并指出当前披露工作中存在的四大不规范、不准确问题 [1][21] 金融机构披露概况 - 披露名单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19家 [1] - 金融机构类型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5家农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银行、30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信托公司、1家直销银行 [1] - 披露的助贷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包括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险公司等 [21] - 助贷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2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分机构除名称外还披露了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21] 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 助贷合作平台或机构名单的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难度较大 [22] - 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22] - 金融机构对披露名单进行更新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23]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所披露合作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23] 规范披露的倡议 - 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披露 [23] - 建议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或类似栏目进行披露 [23]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23]
约120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白名单” 互金协会倡议:应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15:56
新规实施成效 - 截至10月底已有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1] - 被披露的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担公司、财险公司等 [1] - 合作机构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1] - 部分金融机构对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并披露了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1] 当前披露存在的问题 - 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导致查找难度较大 [1] - 披露标题不规范仅为“公告”二字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1] - 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仅展示集团名称或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1] 监管倡议与要求 - 倡议金融机构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门栏目进行披露且标题需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 [2] - 倡议披露信息应准确包括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 [2] - 倡议及时更新披露信息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3] - 助贷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 [3] 新规背景与目标 - 助贷新规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3] - 新规旨在解决互联网助贷业务暴露出的总行管理不到位、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3]
119家金融机构已披露助贷合作方名单,中互金:存在四大问题
贝壳财经· 2025-11-04 12:49
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披露概况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汇总截至10月31日国内119家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 [1] - 助贷合作机构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险公司等 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 [56] - 部分金融机构对助贷合作机构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部分机构除披露合作机构名称外还披露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信息 [57] 参与披露的金融机构类型分布 - 119家金融机构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9家城商行、5家农商行、16家民营银行、10家外资银行、30家消费金融公司、7家信托公司、1家直销银行 [2] 当前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 助贷合作平台或机构名单披露位置较为隐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 查找难度较大 [59] - 披露标题均仅为“公告”二字 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发布时间 [60] - 金融机构更新披露名单时采用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的形式 [61] - 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不规范 仅展示合作机构所属集团名称或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 [62] 协会对规范披露的倡议 - 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原则进行披露 如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或类似栏目 [63]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63]
金融机构密集披露助贷“朋友圈” 行业合作迈向规范化
证券日报网· 2025-10-15 13:09
监管政策与行业响应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2] - 政策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4] - 恒丰银行、上海银行、徽商银行、广州银行、华润银行、承德银行等多家银行及招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京东消费金融等消费金融公司已密集披露助贷合作机构名单 [1][2] 合作机构特征与类型 - 合作机构主要集中在蚂蚁、百度、京东、美团等头部互联网企业旗下公司及上市金融科技公司 [1][2] - 合作类型从单一导流转向营销获客、助贷、担保增信、催收服务等全链条服务 [2][3] - 具体案例如中信消费金融合作机构合计34家包括1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15家增信服务机构中邮消费金融合作平台运营机构30家增信服务机构14家京东消费金融公布5家合作机构 [2][3] 合作动因与行业趋势 - 助贷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流量及垂直场景入口并通过技术赋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风控和反欺诈技术 [3] - 行业合作呈现头部集中、合规为先、结构优化的特征合作关系从单纯导流转向全周期合作服务 [3][4] - 未来趋势包括名单制管理常态化构建科技+金融深度协同生态以及竞争逻辑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 [4][5]
消金公司晒出千家“伙伴清单”
金融时报· 2025-10-15 02:17
监管新规实施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1] -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披露名单 [1] - 在通知实施前的半年过渡期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参照规定通过官网等渠道披露合作机构名单 [1] 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名单披露概况 - 31家消费金融公司已合计公布多达1133家(未去重)合作机构名单包括助贷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催收服务机构等 [3] - 京东消金在官网公示其合作机构名单共有5家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和3家贷后合作机构以科技公司为主 [2] - 中信消金合作了19家平台运营机构和15家增信服务机构 [2] - 阳光消金涉及合作机构39家其中包括18家平台运营机构和21家增信服务机构 [2] - 小米消金涉及56家多场景的合作机构 [2] - 海尔消金公布了多达67家合作机构的名单其中助贷平台30家几乎涵盖所有头部互联网平台及主流消费垂直场景 [3] 合作机构类型与行业格局 - 平台运营机构主要分为四大类型:以蚂蚁、京东、度小满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集团、具有线上优势的互联网垂类流量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其他的持牌金融机构 [4] - 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如蚂蚁消金、招联消金、马上消金更聚焦于和头部流量平台或生态内部机构合作以形成稳定成熟的获客风控网络 [4] - 招联消金共有35家第三方合作机构其中推广机构8家、助贷机构11家、催收服务机构16家与蚂蚁智信、度小满等头部平台深度合作 [5] - 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合作伙伴选择上更聚焦和母行的协同联动注重业务普惠性及风险控制 [5] - 兴业消金在其合作名单中增信服务机构达21家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5] 行业面临的挑战与合作逻辑 - 消费金融投诉多集中于隐性收费、合同条款模糊、催收不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6] - 新规对互联网助贷业务透明度作出明确约束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调整运营模式的重要考验 [6] - 政策对消费金融公司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规成本 [6] - 消费金融公司在训练大模型调用数据时需处理大量敏感信息安全措施不足易引发数据安全问题 [6] - 持牌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助贷机构业务形态更接近外包的金融服务商其合规压力更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