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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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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用人单位可为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8 00:46
辽宁省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 自2025年5月1日起辽宁省允许用人单位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该政策覆盖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但不包括家政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5][7] - 参保人员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 年满16周岁的职业学校实习学生 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等见习人员 其中超龄劳动者为强制参保 实习学生和见习人员为自愿参保[9] - 月缴费基数按当年职工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劳动报酬难以确定的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申报 实习学生等无劳动报酬人员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 费率按用人单位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执行 特定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10][11] - 用人单位需线下申请参保登记 提交劳务合同、雇佣协议等用工关系证明 以及《承诺书》和《申请表》 参保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费 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承诺书和申请表[12][13][14] - 2025年5-6月缴费征期延长至6月30日 期间补缴5月费用免收滞纳金 未按时参保缴费在6月底前补缴的 期间发生工伤可享受待遇 2025年7月1日起其他人员单险种参保不实施补登记[16] - 工伤保险关系自参保次日起生效 若未按时缴费则自实际缴费次日起生效 未按规定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 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费用[18][20] - 超龄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 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停发伤残津贴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继续享受原待遇 低于应享受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22] - 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近亲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25] -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配合提供材料[27][28] -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补充保险 与超龄劳动者等签署协议约定从业岗位、报酬支付等内容 同时建议在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基础上购买补充工伤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推进"个转企"办理流程优化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方式转型[39] - 直接变更方式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换发企业营业执照 出具《变更登记通知书》 通过"注销+设立"转型的不出具《变更登记通知书》[40][41][42][44] - 直接变更需提交申请书、税务部门清税证明以及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包括已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和知识产权、已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等[45] - "注销+设立"方式需提交申请书、税务部门清税证明、不存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承诺书以及拟转型企业类型的设立登记材料 登记机关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设立登记[46][47][48][49] - 线上申请实现"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线下保留窗口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推进"只进一门"[51][52] - 行政许可证件可接续办理 个体工商户持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仍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场所、许可范围未发生变化的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变更、换发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等方式延续行政许可[55]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且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的 不视为经营主体发生变化 可申请变更许可证企业类型或组成形式 无须重新提出新办申请[56] - 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变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换发新证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5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转型后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 帮助解决用工需求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58][60][61][62] - 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 强化转型后企业财务人员培训辅导 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转型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将名下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享受税收优惠[63][64]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强化”联动集成服务推进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
中国食品网· 2025-09-04 05:47
核心观点 - 塔城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通过强化宣传引导 服务方式和简易流程等措施 已办理4户个转企登记 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并激发市场活力 [1][2][3] 政策实施措施 - 结合名特优新数据库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引导并重点培育 运用政府网站 公益短信和新媒体开展多轮政策宣讲 提升政策知晓度及转型积极性 [1] - 通过个转企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 摆放政策解读展板 宣传彩页和拍摄视频 全面解读新政策新举措 打消转型顾虑并熟悉操作流程 [1] - 组织人员主动上门走访了解转型困难 推行全程帮办服务和绿色通道 从咨询到审批全程指导跟踪 简化手续并压缩审批时间 [2] - 实施一件事一次办 免费帮办和企业开办零费用措施 实现营业执照立等可取 协调税务 人社和银行等多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 [2] - 允许个转企企业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 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和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 快速完成转型升级 [2] 流程优化成效 - 优化流程并简化材料 整合一张表单申请材料清单 避免重复提交相同申请材料 减少材料 环节 时间和跑动次数 [3] - 从企业需求出发 在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开办一窗通平台 线下设置个转企综合服务窗口 强化部门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 [3] - 集成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和税务变更登记等事项 线上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零跑动 线下做到一窗通办一次提交只跑一次 [3]
不用麻烦了,“个转企”办理流程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01:43
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流程 - 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可采用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 [3] - 直接变更需提交申请书、税务清税证明、符合登记规定的承诺书及拟转型企业设立登记材料 [3] - "注销+设立"方式需提交申请书、税务清税证明及不存在不得注销情形的承诺书 [3] - 登记机关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设立登记 鼓励各地合并办理两次登记实现一次提交材料办结所有事项 [3] 行政许可证件接续办理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件在经营场所和许可范围未变化情况下可通过变更、换发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等方式延续行政许可 [4]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者转型为同一自然人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不视为经营主体变化 可直接申请变更许可证企业类型无须重新办理新证申请 [4]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可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并换发新证 但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4] 转型企业支持政策 - 转型后企业按规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 [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帮助解决用工需求 [4]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4] 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 出口企业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书面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 [10][11] - 复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10] 印花税缴纳规定 - 企业间未签订买卖合同但存在确定买卖关系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5][16] - 同一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涉及多方纳税人且未列明各自金额的 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凭证所列金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7] - 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时 不变更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变更后金额增加的需补缴印花税 减少的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18][20]
山西八部门联合发文推进个转企
新浪财经· 2025-08-01 08:07
政策背景 - 山西省8部门发布实施方案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1] - 依托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实现部门间业务协同、系统互通和数据共享[1] -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1] 实施范围 - 全省存续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转型[1] - 排除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个体工商户[1] - 允许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企业类型[1] 政策目标 - 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1] - 实现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政务服务[1]
加大“个转企”融资支持 银行助力1.27亿个体工商户成长
中国经营报· 2025-07-25 10:09
政策支持与金融服务 - 银行业积极响应"个转企"政策号召,推出针对性金融产品如广东肇庆农商银行的"成长贷"(月利率2.5‰)和宜兴农商银行的"个转企融易贷" [1] - 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银行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加大对转企后融资支持 [2] - 个体工商户转企后贷款从零售贷款转为对公贷款,银行需调整管理方式但不会仅因账户性质变更而调整贷款规模或风控标准 [2] 政策落地与制度规范 - 市场监管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7月15日施行,明确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 [1] - 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银企对接并依法合规做好转企前后融资衔接 [2] - 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转型,转型后可获得研发扣除、参与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 [2] 个体工商户现状与分类 - 全国实有民营经济组织1.85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7亿户占比68.65% [3] -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截至2024年底覆盖7746.5万户(生存型6438.2万/成长型1004.1万/发展型304.2万) [4] - 全国认定13.3万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4] 区域化精准帮扶措施 - 宁夏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成长型侧重金融贷款支持,发展型侧重质量技术服务 [5] - 贵州、山东等地联合银行机构为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 [5] - 县域农商行创新产品如清徐农商行"收单流水贷"、青岛农商行"市场商户贷"、宁城农商行"个体蒙信贷" [6] 转型意愿与挑战 - 部分个体工商户因税收成本增加(转企后税基税率提高)和合规成本上升而转企意愿不高 [4] - 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占主体(6438.2万户),发展型仅304.2万户反映转型需求分化 [4] - 具备成长潜力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企可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流水盈利水平从而获得更高贷款额度 [2]
江苏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平台上线
搜狐财经· 2025-07-19 00:20
江苏省"个转企"一件事平台上线 -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推出"个转企"一件事平台 旨在降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转换成本并优化办理流程 [1] - 平台通过直接变更登记方式保留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 字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行政许可 [1] - 将多部门跨层级事项整合为"一件事" 实现"一次告知 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 一窗(端)受理 一次提交 一网办理" [1] - 办理流程实现"减时间 减环节 减材料 减跑动" 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1] 联办事项整合 - 整合11个涉企事项 包括清税信息核验 税务恢复登记 企业印章刻制 银行账户变更等 [2] - 实现一次提交材料 一次集成办结 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2] - 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的可直接换证 无需重新申请 [2] 服务优化措施 - 提供税务 社保 医保 公积金账户状态预检查询 自动生成联办事项清单 [3] - 相关部门对转企登记信息互信互认 实现"无感变更" [3] - 申请人可便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信息 [3] 流程简化成效 - 申报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张表格 一套材料 [4] - 办理材料由43份精简至9份 时间由23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4] - 办理环节从11个压减至1个 实现线上申请"零跑动" [4] 后续支持服务 -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 提供"一户一策"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 [5] - 设置12345热线百科主题信息集和政务服务网专窗 提供咨询导办服务 [6] - 跟踪转型企业经营状况 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6]
政务“一件事”新场景上线
北京商报· 2025-07-14 04:34
政策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旨在优化企业办事流程,降低运营成本 [1] - 政策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政策补贴"一键直达",企业注销"一站办结",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优化 [1] -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方式转为企业,保留字号、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经营要素 [1] - "个转企"后可同步办理税务、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 [1] - 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可延续 [1] 重点扶持对象 - 政策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将其纳入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梯度培育 [2] - 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就业政策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帮助解决用工需求 [2]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 - 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2] 政策实施原则 - 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选择,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2] - 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 [2] - 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2]
上半年陕西1465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陕西日报· 2025-07-12 00:57
个转企增长情况 - 前6月新增1465户个转企 同比增长155% [1] - 第三产业占比达89.62%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1] - 70.03%转型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加速普及 [1] 政策支持措施 - 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出台便利登记注册和减免税收等系列政策 [1] - 推行个转企"一件事"集成改革 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一站式服务 [1] - 搭建"秦增信"融资平台 解决小个专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1] 未来工作方向 - 加大现代企业制度知识和管理技能宣传 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主动性 [2] - 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模型 通过"秦增信"平台进一步助推转型升级 [2]
江苏:县级以下禁止开发政务服务APP|营商环境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9 05:48
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 - 国务院将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向全国复制推广 其中34条推广至其他自贸区 43条推广至全国 全面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1] - 货物贸易领域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 实施"区港"一体化管理 认可境外检疫电子监管信息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1] - 金融开放领域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 提升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2] - 政府采购领域推出15条措施 包括拓宽适用范围 提高电子化采购水平 中英双语发布公告 提升透明度与国际接轨[2] - 数据跨境领域支持自贸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清单外数据出境免除安全评估等程序 促进数据高效安全流动[2] 央企品牌建设 - 国资委提出"六个全面"任务 包括加强品牌战略管理 目标管理 过程管理 资产管理 国际化水平及组织保障[3] - 品牌战略要求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 形成闭环管理 将品牌深度融入企业发展[3] - 品牌资产管理要求梯次培育优质品牌资产 推动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营 支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 - 国际化发展以"一带一路"为重点 推进品牌布局与国际化经营同频共振 塑造国际品牌形象[4] - 建立中央企业品牌实验室 探索品牌投入与经营收入挂钩机制 构建品牌价值评价AI大模型[5] 个体工商户转型 -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提供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 实现线上"一网通办"[6] - 延续个体工商户原有效行政许可 税务清税后免交纸质证明 简化审批手续[6] - 重点培育"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延续社保费率优惠政策 提供税费减免[6] - 强化银企对接和信贷审批 加大转企后融资支持力度[6] 地方政务服务改革 - 江苏推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苏服办"整合 禁止县级以下开发政务APP 已建APP需在12月底前迁移[7][8] - 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撤并低频次窗口 8月底前试点建设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心[7] - 严格控制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模 禁止非必要大屏幕建设 按需配置智能设备[7] 职业技能培训 - 福建启动三年行动 计划培训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60万人次 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次[9] - 推行"岗位需求+培训+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模式 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问题[9] - 打造"地名+职业+培训"特色品牌 建立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联动机制[9][10] - 支持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鼓励举办技工院校[10] 基层治理数字化 - 海南上线"一表通"系统 基层报表从16667张压减至6129张 数据项从244338个精简至73966个 压减率63%和70%[11] - 海口琼山区试点报表压减90.3% 数据项减少71.5% 实现"三减三增"成效[12] - 通过海政通平台实现数据自动匹配 智能预填 批量导入 统一填报入口[12]
九部门重磅部署!事关“个转企”这件大事→
金融时报· 2025-07-04 04:41
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共40条,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细化登记管理规则 [1] -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转企" [1] "个转企"登记流程优化 - 新规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无需先注销再注册,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延续 [2] - 转型方式包括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设立新企业,或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2] - 转型后的企业组织形式可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 [3] 办理流程简化措施 - 登记机关提供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完成"个转企"登记 [4] - 税务部门向登记机关推送清税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4] - 变更登记时可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 [4] - 登记机关将"个转企"信息推送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延续原有效行政许可 [4] "个转企"培育帮扶政策 - 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 [5] - 转型后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5] - 转型过程中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可享受税收优惠 [6] - 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转企后的融资支持,依法合规做好转企前贷款的后续支持 [6] - 转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政策 [6] - 支持各地对"个转企"实施过渡期管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