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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厚得及其一致行动人)
证券之星· 2025-09-05 11:12
权益变动核心交易 -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首华燃气27,216,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 [4][19]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总交易金额为33,067.44万元 [19] - 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9.25%增至19.27%,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7][18][40] 交易主体结构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得为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由China Panoroma Energy Limited全资控股 [4] - 一致行动人包括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93%)和自然人刘晋礼(持股6.32%) [3][17] - 实际控制人刘庆礼通过多层股权结构控制上海厚得和山西汇景,交易后与刘晋礼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4][13][14] 资金安排与支付方式 - 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上市公司或转让方的情形 [23] - 支付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亿元已支付,第二期23,067.44万元在股份过户后1个月内支付 [20][21] - 转让股份存在质押情况(23,000,000股),质权人已出具同意函并将于过户前解除质押 [22] 公司治理与后续计划 - 暂无改变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或调整分红政策的计划 [23][24][25] - 拟通过股东大会依法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但具体人选尚未确定 [24] -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 [26][27] 合规性与交易进展 - 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会审议 [15] -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记录 [7][9][12]
大恒科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蓉蓉、周正昌)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1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蓉蓉与周正昌于2025年8月1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股比例增至9.26% [3][5][7] - 权益变动前李蓉蓉持股6.29%(27,460,000股),周正昌持股2.98%(13,000,000股);变动后合计持股40,460,000股 [7][8] - 股份来源为司法拍卖所得,原控股股东郑素贞129,960,000股被拍卖并完成过户 [7] 资金来源与交易细节 - 李蓉蓉支付司法拍卖资金3.62亿元(361,684,931.67元),其中自有资金占比未披露 [13] - 周正昌支付1.71亿元(171,227,389.35元),资金来源于家庭自有资金及亲属借款 [13] - 资金支付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不涉及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 [13] 一致行动协议内容 - 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投票表决、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 [9][10] - 若双方意见分歧,按持股多数原则决策(李蓉蓉持股比例更高) [10] - 协议终止条件包括协议到期、上市公司退市或监管要求 [10] 对上市公司影响 - 公司独立性不受影响,人员、资产、业务等保持独立 [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18] - 截至报告日无调整主营业务、管理层或分红政策的计划 [14][15][16] 其他关键披露 - 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19] - 无未披露的重大合同或安排,与上市公司无近期重大交易 [18][19] - 备查文件包括《一致行动人协议》、资金来源说明等 [21]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02:35
监管处罚 - 东方材料两名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内容不符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安徽证监局要求两家公司暂停收购活动 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改正前对持有或实际支配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5] 股权变动细节 - 特丽亮于5月通过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并在5月30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中声明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2] - 鸿晟鼎融于6月初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东方材料3.49%股份(702.41万股) 并于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持股比例从零增至3.49% [3] - 鸿晟鼎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储红燕为特丽亮董事 且系特丽亮董事长徐正良配偶 依据规定两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3] 信息披露问题 - 特丽亮在5月30日权益变动报告中未披露鸿晟鼎融为一致行动人 但鸿晟鼎融于5月29日成立 次日即做出参与司法拍卖决议 [2][3] - 监管机构认定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强调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倾向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5][7][8] 公司回应及后续处理 - 东方材料证券部表示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披露 [8] - 法律意见指出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民事上有效 监管通常不直接认定买卖无效或强制回售 [8]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 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改正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13:33
监管处罚 - 东方材料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违规行为涉及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3] - 两家公司需在30日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4] 股权变动细节 - 特丽亮于5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3] - 鸿晟鼎融于6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东方材料3.49%股权(702.41万股) [3] - 两家公司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储红燕(特丽亮董事及董事长配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 信息披露争议 - 特丽亮在5月30日权益变动报告中未披露鸿晟鼎融为一致行动人 称"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计划" [3][5] - 监管倾向于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一致行动关系 即从协同行为实际发生日(5月30日)起算而非公告日 [8] - 公司证券部解释未披露原因为"鸿晟鼎融当时非股东且关联公司众多" [8] 后续处理 - 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民事效力不受影响 监管通常不强制要求回售 [9] - 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披露进展 [10]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改正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13:12
监管处罚与整改要求 - 东方材料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两家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3] - 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涉及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2] 股权变动与一致行动关系 - 特丽亮于5月通过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中声称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2] - 鸿晟鼎融于5月29日成立 6月初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东方材料3.49%股份(702.41万股) 并于6月30日完成过户 [2] - 两家公司因存在关联关系(鸿晟鼎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特丽亮董事兼董事长配偶)构成一致行动人 但未在5月30日报告中披露 [2] 一致行动人认定争议 - 监管机构倾向于以实质重于形式标准认定一致行动关系起始时间 即从协同行为实际发生日(如5月30日决策实施)起算 而非公告日 [6][7] - 东方材料证券部解释称 5月30日未披露是因鸿晟鼎融当时非公司股东 且"关联公司众多"无需全部列示 [6] 后续处理与影响 - 鸿晟鼎融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在民事上有效 监管通常不要求强制回售或认定买卖无效 [7] - 东方材料表示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披露进展 [8]
万泰股份IPO终止:九成收入“打白条”,遭问询后补认一致行动人
搜狐财经· 2025-07-13 15:4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1年-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39亿元、5.46亿元、6.12亿元、2.7亿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但2024年上半年同比下滑55.87% [3][5]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52.37万元、7962.61万元、8552.4万元、2019.01万元,2023年达到峰值后2024年上半年显著回落 [3][4] - 毛利率从2021年的44.89%波动下降至2024年上半年的41.14%,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3][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从2022年的42.19%持续改善至2024年6月的37.69% [4] 应收账款问题 - 应收账款余额从2021年4.14亿元持续攀升至2024年6月5.4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长期高于87% [4][6] - 2021-2023年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4.41%、95.85%、87.95%,显示收入高度依赖赊销 [4][6] - 2024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增长率1.55%显著低于2021年的26.41% [5]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实际控制人余子先、余子勇兄弟合计持股55.35%,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副总经理 [7] - 2024年新增关友兵等5名亲属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增加13.41%表决权,总控制权提升至68.76% [8][9][10] - 新增一致行动人通过签署承诺函方式绑定,期限至北交所上市满12个月 [10] 上市审核终止 - 北交所于7月11日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审核 [3] - 监管层曾对亲属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提出问询,公司最初解释为"持股比例低且未参与经营"后变更认定 [8][9]
三瑞智能IPO,实控人突击绑定亲属为一致行动人
搜狐财经· 2025-07-12 01:49
公司IPO申请 - 创业板年内"零受理"局面被打破,三瑞智能IPO申请正式获受理 [2] - 公司前身为南昌三瑞模型有限公司,由吴敏、万志坚等家族成员共同成立,初始工商登记仅显示吴敏持股70%、万志坚持股30%,实际存在代持关系 [2] 股权结构演变 - 成立初期存在股权代持:吴敏替万凯、熊承想、吴杰各代持约6%股份 [2] - 2020年9月代持关系解除并完成增资,吴敏实际持股比例从52%降至47.4%,万志坚从30%降至20.5%,其他三人各持5.5% [3][4][5][6] - 2025年2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吴敏可控制33.7%的额外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81.06%表决权 [8] 高管薪酬与分红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从2022年876万元增至2024年1514万元,占当期利润比例从6.57%降至3.88% [6][7] - 2023年实施1.3亿元现金分红,吴敏家族共获得约1.02亿元 [8] 公司治理结构 - 万志坚任董事兼副总经理,万凯任董事,熊承想和吴杰分别担任行政后勤部主管及副主管 [6] - 吴敏通过直接持股43.17%和控制瑞博投资4.19%表决权形成控股地位 [8]
健之佳: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11
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通过三家合伙企业增加一致行动人,导致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0.6787%上升至40.7056%,增幅0.0269% [2][5] - 新增一致行动人为三家合伙企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者立纪、王宁、刘小涤、李梅、张燕飞、宋学金、吴丽敏,合计持股0.0269% [2][5]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且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6] 增加一致行动人情况 - 三家合伙企业(南之图、云健宏、春佳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原已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3]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三家合伙企业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持有公司股份,与合伙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进而与蓝波先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1][3] - 新增一致行动人包括南之图聘任的者立纪(持股2,900股)、王宁(持股6,389股),云健宏聘任的刘小涤(持股3,845股)、李梅(持股7,882股),春佳伟聘任的张燕飞(持股11,759股)、宋学金(持股2,135股)、吴丽敏(持股6,608股) [2][5] 权益变动情况 - 蓝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从62,866,051股增至62,907,569股,持股比例从40.6787%升至40.7056% [5] - 主要股东持股未变:蓝波个人持股21,572,958股(13.9592%)、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未披露具体数量 [5] - 其他原一致行动人包括蓝抒悦(持股1,047,968股,0.6781%)、蓝心悦(持股100,000股,0.0647%)等 [5]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变动不涉及三家合伙企业持股情况及合伙份额变化,也未改变公司现有股东结构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仍为蓝波先生和舒畅女士控制的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 - 新增一致行动人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 [7]
坤恒顺维: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以及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2:55
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 持股5%以上股东伍江念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4,339,106股(占公司总股本19.98%)转让给两个民生证券资管计划,其中向精选私享2号转让18,249,106股(14.98%),每股价格21.7元,总价款3.96亿元;向灵活配置6号转让6,090,000股(5%),总价款1.32亿元 [2][3] - 精选私享2号为伍江念全资持有的单一资管计划,双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转让后合计持股比例从19.98%降至14.98% [2][5] - 灵活配置6号为伍江念认购60%份额的集合资管计划,转让后将成为持股5%的大股东,其减持额度将与精选私享2号合并计算 [3][8] 交易背景与目的 - 转让给精选私享2号系基于家庭资产规划需求,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股份结构调整 [5] - 转让给灵活配置6号系出于资金需求考虑,该产品由伍江念与其他市场化投资人共同出资 [5]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第一大股东仍为伍江念及其一致行动人 [4][17] 协议关键条款 - 精选私享2号交易条款:分两期支付3.96亿元,首期1.6亿元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36亿元在过户前付清 [9][10] - 灵活配置6号交易条款:若产品未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则协议自动终止,首期8000万元在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3] - 双方约定若交易所审核未通过需在10个工作日内恢复股份原状,违约方需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0][11] 一致行动安排 - 精选私享2号与伍江念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协商一致,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共同弃权 [14] - 一致行动关系持续至精选私享2号不再持股或协议解除,违约方需赔偿直接损失及维权成本 [14][15] - 灵活配置6号承诺与精选私享2号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则 [8][16] 交易进展与后续事项 - 转让需经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证登过户登记,目前尚未完成 [5][19] - 公司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持续跟进交易进展 [19] - 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且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 [17][18]
帝欧家居: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3:31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张芝焕通过增持帝欧家居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拥有公司权益比例达到5% [1][4] - 水华智云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等 [2] - 张芝焕为水华智云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3][4] 权益变动具体数据 - 水华智云通过增持帝欧家居A股普通股12,870,200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26,163张,合并计算权益比例为3.415979% [4] - 张芝焕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548,360张,合并计算权益比例为1.584032% [4] - 两者合计持有A股普通股12,870,200股、可转换公司债券1,074,523张,合并权益比例达到5.000011% [4] 权益变动计算依据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合并权益比例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可转债对应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可转债对应股份总数)计算 [4][5] - 水华智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芝焕的权益比例以合并计算后的较高者为准,最终达到5% [5]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帝欧家居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5] - 公司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查阅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