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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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元(含税)[1] - 以总股本601,065,290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540,021股后,实际分配基数为597,525,26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7,525,269元[2] - 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0,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11[1][2]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1] 除权除息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9941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总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9941)元/股[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股东和回购专用账户外,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股东甘忠如和北京旭特宏达科技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收,1个月内按20%税率征收[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90元[5]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90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1元[6] 其他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股权激励相关价格将做相应调整[6]
凯尔达: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0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104,706,87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合计派发31,412,061元 [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下 经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859元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0.2859元 [2] - 本次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流通股比例无变动 [2] 分红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可获现金红利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5,152,000股不参与本次分红 [2]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 [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红利按10%税率扣税 税后每股0.27元 解禁后持股期限计算方式同无限售股 [6]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27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6][7]
震裕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至46.1638%
快讯· 2025-06-04 09:17
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5.9300%被动增加至46.1638% [1] - 剔除回购股份后持股比例由46.9279%被动稀释至46.8796% [1] - 股权变动原因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1]
德林海: 德林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09:07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1][2]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2] - 总股本为113,000,000股 参与分红股本为109,082,591股[3]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1931)元/股[3]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1931元[3]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待公告[1][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1][3] - 胡明明等四位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红利 其余股东通过中国结算系统派发[3] 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按差别化政策计税[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18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18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税前每股派发0.20元[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03 22:5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 [3] - 享有可参与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1,085,473,893股(现有总股本1,095,926,26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 [2] -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未发生变化 [5] 除权除息计算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43800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438006元/股 [3][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1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 [9]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0]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其资金账户 [11]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元 [7]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7]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65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3 18:3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306元(含税)[2] - 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329,115.20元(含税)[4] - 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2]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6]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税务处理 - 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0754元[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0754元[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 - 港股通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11]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中海油服董秘办公室[14] - 联系电话为010-84521685[14]
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1:12
华友钴业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10股派5元形式发放,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差异化分红实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03,060股不参与分配,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1,678,844,898股 [2][3] - 现金红利总额达839,422,449元(含税),按总股本摊薄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4933元 [3] 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1日 [1][3] - GDR投资者红利将于瑞士时间2025年6月18日通过Euroclear Bank和Clearstream Banking发放 [8] 分红计算方法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4933)元/股,因无送转股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 红利派发实施方式 - 除华友控股集团等特定股东由公司直接派发外,其余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4][5]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税收处理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1个月内按20%征税,1-12个月按10%征税 [5][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45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45元 [7] - GDR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5元 [9]
保隆科技: 保隆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1: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1元(A股)[1] - 总股本为214,482,121股,较2024年12月增加2,391,475股(股权激励及可转债转股导致)[1] - 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109,385,881.71元(原为108,166,229.46元)[1]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A股)[1] -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11日(A股)[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1] - 限售流通股股东(如陈洪凌、张祖秋)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每股0.51元),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补缴)[3] - 限售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按50%计税(税后0.459元/股)[4][5] - QFII股东按10%代扣所得税(税后0.459元/股)[5]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代扣所得税(税后0.459元/股)[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每股0.51元)[6] 股东会及咨询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1日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咨询联系证券投资部(电话021-31273333)[6]
诺禾致源: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1:12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1][2] - 分红总金额为20,252,926.60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05,058,532股[2] - 公司总股本为416,2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141,468股后参与分配[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0487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87元/股[3] - 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具体日期[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45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45元[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5元[6] 股东咨询 - 关于权益分派的咨询联系部门为证券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837801-889[6]
朗博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0: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的形式实施 [1] - 公司总股本为106,00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95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5,050,000股 [1] - 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5,000元 [1]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0)元/股,因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差异化分红中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份摊薄调整后计算,约为0.10元/股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1日 [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公司股东戚建国、范小凤、戚淦超及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为10%-2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6] - 沪港通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10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