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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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 晶华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2:07
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 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1][2] - 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数为92,549,488股 每股转增0.3股 合计转增27,764,846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0,891,094股 [3][6]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中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76,760股不参与权益分派 [2][3]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3,000,000股 转增18,900,000股至81,900,000股 [6][7] - 转增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126,248股 转增8,864,846股至38,991,094股 [6][7]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1][6]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1+0.29814)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约为0.29814 [3][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依据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92,549,488股×0.3送转比例÷总股本93,126,248股 [3][4] 财务影响 - 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20,891,094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09元 [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不涉及扣税 [6]
垒知集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98,023,39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759,700股后的688,263,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转增股本 [2][3]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5,061,095.68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788814元,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1][3] - 境外机构及QFII/RQFII每10股派0.720000元,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持股1个月内补缴0.16元/10股) [3] 实施时间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3][4] 特殊事项说明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9,759,7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 若实施期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方案 [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红利不足,相关责任由公司承担 [5]
江山欧派: 江山欧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9元[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175,879,096股为基数计算[2] - 拟派发现金红利33,417,028.24元[2] - 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2[1] - 除权(息)日为2025/6/13[1]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13[1] 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元/股[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93,578股不参与分配[2] 分配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3] - 吴水根、王忠两位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4]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5]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判断纳税义务[7]
三孚股份: 三孚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017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80,736 55元 [2] - 截至公告日,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81,217,797股,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 017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480,702 55元(含税) [3]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2,除权(息)日为2025/6/13 [1][4]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 016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 0169)元/股 [4]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4]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部分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5]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一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一年以内暂不扣缴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 0153元 [6]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 017元 [7] 咨询方式 - 股东可通过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315-5656180咨询权益分配事项 [7]
弘亚数控: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权益分派实施以2025年6月12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派4元比例不变,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等通过深股通持股每10股实发3.6元 [1][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税,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1][2] 股权登记与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将于6月13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由17.7元/股调整为17.3元/股,新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 [2] 其他信息 - 若总股本变动,公司将按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维持原分配比例调整总额 [1][2]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6月4日至登记日6月12日,若自派股东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视源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2025年4月21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96,016,54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563,644股后的693,452,9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71,547,972.68元 [1] - 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1] - 若实施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将以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相同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实际分红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一致,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6.80元含税 [2] - 差异化扣税安排:深股通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扣税后每10股实发6.12元,境内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不同税率不同(1个月内补缴1.36元/10股,1年内补缴0.68元/10股,超1年免税) [2] - 证券投资基金红利税按投资者属地差异化征收(香港投资者按10%,内地投资者按持股期限)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2] - 除权除息价计算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比例0.6774953元(按总股本折算)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3]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2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派发,若因结算账户问题导致派发失败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 其他信息 - 咨询联系人及方式:董事会办公室杨晋杰,电话020-32210275,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4]
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利群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0:3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 - 公司总股本为913,932,94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A股股份为62,559,912股,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自2025年6月1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利群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3] - 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6月11日(含)之前进行转股 [3]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1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1]
菲菱科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0:15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9,3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342,000元(含税)[1][2] -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54,3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分红基数调整为68,887,7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887,700元(含税)[1][2][3] -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9.934484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9934484元[1][6] 除权除息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4]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9934484元[2][6] 股东承诺调整 - 公司股东王乾及万圣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因权益分派调整为52.62元/股[5] 回购股份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7] 分红对象及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账户)[4][5]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3]
同兴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09:4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33,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130,723,2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933,500股后的127,789,7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127,789,700股×3.00元/10股=38,336,910.00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 前总股本=38,336,910.00元÷130,723,200股=0.2932678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 股派息(含税):2.932678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
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09:43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09元(含税),总股本616,785,79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510,721 37元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具体日期 [1] - 红利发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股东分类及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2][3][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 081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4] - 沪港通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 081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5] 实施细节 - 公司自行发放对象未具体说明,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1] - 咨询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8029767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