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内部控制
icon
搜索文档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54
复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复星财务公司于2011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股东出资比例合计100% [1] -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 咨询代理 同业拆借 票据承兑 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 [1][2]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高管团队由1名总经理 2名副总经理和2名总经理助理组成 设有12个职能部门 [2] - 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对经营活动合规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 [3][4] - 实行信贷资产 投资等风险类资产五级分类 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 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 [4] - 控制活动包括资金计划管理 成员单位存款业务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4][5] - 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 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 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确保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 [6] - 投资业务建立决策机制 划分审批权限 制定交易对手管理和具体业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及内控手册 实行投资决策 运营操作 资金管理 风险监控 稽核审计相分离的制度 [6] - 信息化管理系统自主可控 安全稳定 相互协同 独立松耦合 搭建统一监管数据报送平台 逐步实现数据集中和共享 [7][8]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管理 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合理 [8] 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人民币125.86亿元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2亿元 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57亿元 [9] - 资本充足率为23.27% 拆入资金为0 不良贷款率为0% 不良资产率为0%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9][10] 资金收支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医药集团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1,359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13.86% [10] - 复星医药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27,252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86.14% 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44,626万元 约占集团贷款余额的99.61% [10][11] 风险评估意见 - 复星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11] - 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复星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 信贷 投资 审计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11]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54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6.49%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6.88% [3] - 评价范围覆盖健康服务板块多家控股子公司/单位 主要业务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发业务和财务报告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4]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0.3%-0.5%或占利润总额3.5%-5% [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5]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7] -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7] - 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 绝大多数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7] 治理责任声明 - 董事会承担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的责任 [1] -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1] -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1]
国科军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54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被认定为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南昌国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3] - 评价范围覆盖公司100%资产总额及100%营业收入 [4] - 评价事项涵盖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工程项目等核心运营环节 [4][5]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营业收入错报≥2%、利润总额错报≥6%且≥1000万元、资产总额错报≥2% [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 [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高管舞弊、财务报告更正、未识别的重大错报及监督失效等情况 [5]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公司确认所有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6]
每日互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1] - 审计依据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 -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及评价其有效性承担责任 [1] 审计范围与责任 - 注册会计师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及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无法完全防止或发现错报 且未来有效性推测存在风险 [1] 审计结论 - 每日互动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和周杨签署 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 [2]
康希诺: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3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7.90%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9.25% [3] - 评价覆盖高风险领域包括资产管理 存货管理 研发费用管理 合规及反贿赂管理 营销费用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等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总额10% 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1% 或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1% [4][5]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净利润总额5%≤错报<10% 或资产总额0.5%≤错报<1% 或营业收入0.5%≤错报<1% [4][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潜在损失≥净利润总额10% [4] 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 - 报告期内针对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绝大多数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绝大多数一般缺陷已整改 [7]
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3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 [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4] - 评价范围覆盖五个主要子公司:信风投资、信达创新、信达期货、信达澳亚和信达国际 [3] 内部环境 - 公司建立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分别行使决策、监督、管理职能的法人治理结构 [5] - 设置证券经纪事业部、资产管理事业部、投资银行部门等19个部门及五个子公司 形成相互制约协作的工作机制 [6] - 实行三个层次授权控制:法人治理层面、经营层面和人员层面 确保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7] - 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任期届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8] - 积极贯彻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文化理念 持续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经营管理 [8] 风险评估 -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四个层级构成:董事会与专业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 [10] - 各相关部门持续收集业务信息 识别市场、信用、流动性及操作等风险 编制并持续更新风险清单 [11] - 建立流动性管理限额指标体系 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 每日监测并通过压力测试确定风险水平 [12] 控制活动 - 经纪业务实行标准化服务规程 制定统一开户程序 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12] - 对账户管理、资金存取等重要岗位适当分离 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运作管理 [14] - 信用交易业务进行集中管理 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体系明确管理职责 [15] - 自营业务的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职能相对分离 自营账户由独立部门统一管理 [16] - 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三道内部控制防线 加强项目承揽立项、尽职调查等环节管理 [17] - 金融产品业务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准则 建立四级业务决策体系 [20] - 财务实行集中管理 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 由计划财务部统一进行自有资金计划运用 [21] - 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 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每日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 [23] 信息与沟通 - 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等渠道收集内部信息 通过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获取外部信息 [27] - 建立信息外部沟通机制 加强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的沟通反馈 [28] - 设置举报路径 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确保举报投诉成为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29] 内部监督 - 法律合规部负责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合规性审查监督 审核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 [29] - 风险管理部履行各项业务风险监控、分析与报告职责 [29] - 稽核审计部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30]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年度审计工作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31]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占营业收入5%以上或净资产1%以上 [3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占营业收入3%-5%或净资产0.5%-1% [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决策导致重大失误等 [33]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3]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3] - 个别机构在个别业务环节存在一般缺陷 均在可控范围内 已制定整改计划措施 [33]
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33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审计委员会由5名独立董事组成 分别来自财经、法律、金融和电力行业 具备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报告期内召开8次会议 审议46项议案 包括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师聘任和舞弊风险评估等 [1] - 及时跟进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 强化外部审计师履职评价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内控披露 [2] 定期财务报告检查 - 委员会在2024年3月18日、4月22日、7月29日和10月28日召开例会 审查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 [2] - 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或会计政策变更 [2] 外部审计师监督 - 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进行沟通 督促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2] - 全面评估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 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2] - 境内外审计师服务期即将届满 委员会审查新任外部审计师资质 衡量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2]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 - 关注内审部门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 监督内审制度完善与执行 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 [3] - 督促加强投资项目审计问题归纳分析 强化共性问题防范措施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3] 内部控制工作指导 - 审查并通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实施内部控制日常测评机制 设置内部控制测评员按月测评 [4] - 建立三级测评质量监督机制 实时跟踪内控执行情况 2024年度完成12个月日常测评 [4] - 外部审计师连续十九年出具内控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 关联交易审查 -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和信息披露完整性 审议通过2025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4]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需要 [4] 履职能力提升 - 委员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培训 持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5] - 定期与法律顾问沟通评估制度适用性 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了解境内外会计准则变化 [5] 绿电ETF数据 - 绿电ETF产品代码562550 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 近五日涨跌2.94% [8] - 市盈率17.32倍 最新份额1.0亿份 增加5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44.4万元 [8] - 估值分位44.85% [9]
国盾量子: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3:3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14家子公司 覆盖上海 北京 广东 安徽 新疆 山东 武汉 宁夏 甘肃 陕西 深圳 苏州 四川 内蒙古等地区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0% [4]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 评价涵盖公司治理结构 组织结构 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 募集资金使用 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研发管理 工程项目 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 信息披露 知识产权管理等 [4] - 重点关注领域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研究与开发 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 资金活动 财务报告等 [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资产总额1%或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0.5%≤错报<1%或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1% [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00万元≤损失金额<500万元 [5]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7]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7]
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2:28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9.38% [3] -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7.07% [3] - 评价覆盖"三重一大"管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项目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采购管理、燃料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关键领域 [3] - 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项目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采购管理、燃料管理、物资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环节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潜在错报金额≥5000万元 重要缺陷为500万元≤错报<5000万元 一般缺陷为错报<500万元 [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净利润影响或资产损失≥5000万元 重要缺陷为500万元≤影响<5000万元 一般缺陷为影响<500万元 [5][7]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董事/监事/高管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更正已发布财报产生重大影响、未能发现当期重大错报、内部审计监督无效等情形 [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涵盖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重大法律纠纷、贸易制裁、重大负面舆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安全事故、公司治理失效等15类情形 [8][9]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1]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1][12] - 对发现的一般缺陷立即采取更正行动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 [11][12]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公司以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 [2] - 采用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为抓手深化内控体系建设 [12] - 通过合规机制运行加强重点领域内控评价及监督检查 [12] - 持续开展内控缺陷整改落实工作以增强内部控制有效性 [12]
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亚玲)
证券之星· 2025-03-25 12:2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胡亚玲女士担任海南矿业独立董事 拥有硕士学位 注册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质 曾任海南海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和副所长 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1] 2024年度履职情况 - 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所有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2] - 出席2次股东大会[2] -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7次委员会会议 监督公司审计工作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3]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2次会议 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解除限售条件事项[3] - 出席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 - 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 确定审计计划和程序[4] - 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 出席2023年度经营分析会议和部分董事会会议[4] - 参加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度海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与投资者互动交流[5] 关联交易事项 - 审议多项关联交易议案 包括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跟投 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5] - 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定价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6] - 与复星财务公司合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金融服务成本[6]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在尽调阶段[6] 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 -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4次定期报告[7] -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8] -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8] 股权激励与资产减值 -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议案[9] - 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9] - 2024年3月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 使财务信息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9] 境外审计关注 - 因全面要约收购特提斯公司 境外资产重要性提升 重点关注境外审计工作 要求公司管理层与境外审计机构团队关注审计风险和工作范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