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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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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发布!9月15日起施行,事关租房!来看最新解读
券商中国· 2025-07-21 14:53
《住房租赁条例》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实施,共7章50条,涵盖租赁活动规范、企业行为监管、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管理[1][2] - 核心目标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解决当前市场存在的四大问题:租赁权益保障不足(个人房东占比超90%)、机构化率低、中介行为不规范、监管体系待完善[4] - 政策定位为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将推动行业从C2C为主向机构化、专业化转型[3][6] 租赁行为规范要点 - 住房标准:明确禁止厨房/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要求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面积符合市级标准[5] - 合同管理:强制实名签约+房产部门备案,押金条款需明确返还条件,禁止房东无理由扣减押金[5] - 权益保障:规定解约需留合理腾退期,严禁暴力驱赶租客,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承租人保护机制[5][7]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 准入门槛:要求企业具备与规模匹配的资金/人员/管理能力,需向房产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和经营数据[8] - 经营规范:房源信息真实性纳入监管,强制建立租赁档案和资金监管账户,禁止非法处理租客个人信息[8] - 覆盖范围:自然人转租业务若达一定规模(具体标准待定)将按企业标准监管[8] - 行业现状:TOP30企业累计开业135.9万间,机构化率仍显著低于发达国家水平[9] 经纪机构管理 - 双重备案:机构需备案从业人员名单,房源发布前需核验房东身份及产权信息[10] - 服务透明:要求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收费项目明码标价,适用与企业相同的信息披露标准[10] 市场监督机制 - 动态监测:市级以上政府需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并定期公布数据,住建部将推出标准化合同文本[12][13] - 技术赋能:通过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管理[13] - 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设置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分级处罚,构成犯罪将追刑责[13] 行业影响展望 - 短期将提升合规成本,中长期利好头部机构:政策推动下机构房源占比有望从当前不足10%显著提升[9] - 数据基建价值凸显:合同备案制度+租金监测机制将形成行业数据库,为后续REITs等金融创新奠定基础[7][13] - 配套政策可期:预计后续将在财政补贴(如非居改租)、公积金支付租金、人才公寓等方面出台细化支持[9]
重磅发布!跟所有租房人有关,专家:为承租人提供全方位保障
南方都市报· 2025-07-21 14:50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租赁市场、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租购并举制度[2] - 条例共7章50条,涵盖市场发展总体要求、出租承租规范、企业及经纪机构行为、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2][3] 市场发展总体要求 -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2] 出租承租活动规范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租赁合同需实名签订[2] - 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行为规范,禁止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租赁行为[2] 住房租赁企业规范 - 企业需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建立租赁档案和内部管理制度,转租经营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2][3] 经纪机构行为规范 - 机构发布房源前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及权属信息,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服务项目需明码标价[3] 监管机制强化 - 市级以上政府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并定期公布数据,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行业组织加强自律[3] 法律责任与执行 - 对出租人、承租人、企业、经纪机构及政府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严格法律责任[3] - 地方需加快出台配套条例,强化监管执行力度,形成全国性法规体系[4]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热点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租赁需求旺盛,但市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合同陷阱、押金难退等乱象[4] - 深圳2023年已试点规范"二房东"、资金监管、房源发布等全流程,要求10套以上转租自然人办理商事登记[5][6] 专家观点 - 条例将为承租人提供居住环境、资金安全、权益保障等全方位支持[3] - 通过法治保障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布局未来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4]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事关租房,9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 2025-07-21 11:47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租购并举制度[1][4] -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5][19] - 国家支持企业盘活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用于租赁,推动租购住房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8] 出租与承租规范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非居住空间(如厨房、阳台)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10][11] - 租赁合同需实名签订并备案,出租人需核验承租人身份,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13][15] - 承租人需合理使用住房,不得私改结构或实施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16]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 住房租赁企业需具备与规模匹配的资金和管理能力,经营范围需明确标注"住房租赁"[19][21] - 企业需建立真实房源信息档案,禁止虚假宣传,转租经营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16][22] - 自然人转租规模达标的需按企业标准管理[20] 经纪机构行为约束 - 经纪机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及房源权属信息,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23][25] - 禁止为不符合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代收租金或未经授权代签合同[25][27] - 收费项目需明码标价,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多家机构兼职[24][26] 监督与法律责任 - 地方政府需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区域租金水平信息[29] - 违规出租非居住空间或超标准租住的,单位最高罚款10万元,个人最高1万元[39] - 住房租赁企业虚假宣传或未备案的,最高罚款10万元并可能吊销执照[42][44] 其他关键条款 - 网络平台需核验房源发布者身份,不得代收租金,违者最高罚款10万元[32][33] - 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土地租赁管理按特殊规定执行[41][42]
优化提取、扩大范围,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试点升级
北京商报· 2025-07-15 06:51
政策核心内容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范围 优化提取措施[1] - 政策旨在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 更好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消费需求[1] - 新政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 原有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3] 试点业务成效 - 试点5个多月累计受理申请488笔 提取公积金近550万元[1] - 青年人参与占比达九成[1] - 平均每个缴存人折合减少租房支出近2000元/年[1] - 业务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覆盖公租房 保租房和商品房三类房源[1] 政策优化措施 - 增加按季直付功能 支持季付租金周期[2] - 扩展业务申请时间 支持房屋租赁合同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办理[2] - 支持存量合同办理业务[2] 试点范围扩大 - 试点住房出租机构由3家增加至4家 新增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2] - 2家商品房租赁住房合作单位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2] - 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增加至3个[2] - 试点面向全市住房出租机构开放 符合系统对接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后可开展试点[2] 业务模式特点 - 依托公积金系统联通租赁企业平台[1] - 实现一次申请 自动校验 按时到账 一站办结[1] - 为租赁企业带来品牌效应并提升租金收缴率[1] - 通过数据互联和备案可办规范住房租赁市场[1]
北京公积金新政:直付房租,可“按季划转”!解读来了
券商中国· 2025-07-15 03:58
北京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政策优化 政策核心内容 - 新增"按季直付"模式,与原有"按月直付"并行,根据租赁合同备案周期灵活划转公积金至出租机构账户[1][4] - 业务申请时间扩展至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支持存量合同办理,覆盖范围扩大[1][5] - 试点房源总量从4万套大幅增至33万套,商品房覆盖全市,公租房试点项目新增至3个(北辰福第、富力阳光美园、燕保丁各庄家园)[1][6] 提取规则调整 - **商品住房**:实行月租金与月缴存额双限规则(取低值),多子女家庭豁免双限[7][9] - 例:月缴存额4000元对应月租金6000元时,仅可提取4000元[13] - **保租房/公租房**:直接按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8][10] - 按季提取时,计算基准为三个月缴存额与季度租金比较(商品住房仍适用双限)[9] - 账户余额不足时,提取金额=余额-10元[11] 差额支付与业务转换 - 公积金划转不足部分由租户与出租机构协商支付(如季度租金18000元仅能划转12000元时,差额6000元需自行解决)[12][13][14] - 已办理其他租房提取业务的用户可转为直付模式,需终止原业务并满足时间间隔(按月提取需间隔1个月,按季需间隔3个月)[15][16] 试点机构与查询渠道 - 试点出租机构增至4家(新增自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加入并在官网公示[6] - 划转信息通过"北京公积金"公众号实时推送,支持APP/网上业务平台查询[17][18] 配偶提取限制 - 需在主申请人完成首期直付账单支付后,方可申请"因婚姻关系提取",提取周期与主申请人同步[20] (注:政策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2],背景为响应租购并举制度需求[3])
帮着毕业生们租上房
经济日报· 2025-07-01 22:16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 - 违法建筑如私自加建夹层、扩建阳台或楼顶搭建阳光房的房源不可租赁 [1] -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可租赁 需查验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及竣工验收情况 [1] -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源不可租赁 如规划为办公实际用于居住的房屋 [1] - 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的房屋不可租赁 包括承重墙体开裂、电路老化、逃生通道堵塞等隐患 [1] - 部分城市规定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且不得通过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1] 租赁流程与注意事项 - 合租需遵守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避免违法群租 [2] - 实地查看房屋需确认所有权证书或合法权属证明 核实出租人身份及转租权限 [2] - 检查房屋是否存在隔断间、上下铺 试用水电燃气及家具设施 关注新装修或新家具的空气质量问题 [2] -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时应采用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发布的示范文本 特别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 [2] - 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确 入住时需与出租人共同检查房屋及设施 记录水电气表数值及损坏状况 [2] 政策支持与市场环境 - 多城市已出台住房租赁条例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3] - 北京等地积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专门面向毕业大学生配租 [3] - 毕业生和年轻人租房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更好的市场环境 [3]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出炉 超1209万人提取公积金 过半用于租房
广州日报· 2025-05-13 19:12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 2024年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4088.55亿元,同比增长4.99%,累计缴存总额35621.49亿元,同比增长12.97% [2] - 新开户单位9.95万家,净增单位4.21万家,新开户职工289.46万人,净增职工16.09万人,实缴单位68.28万家,实缴职工2274.13万人 [2] -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为缴存主力,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比63.65%,外商投资企业占14.59%,近五年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占比稳定在80%以上 [2] - 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4.87万人(同比增44.51%),实缴14.72万人(同比增15.63%),全省16个城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2] - 广州、深圳、东莞为缴存额前三城市,分别实缴1312.54亿元、1227.15亿元、231.81亿元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3万笔(同比减24.60%)、1017.02亿元(同比减14.63%),单笔平均发放额66.78万元,节约购房利息支出约90.49亿元 [4] - 贷款职工年龄30—40岁(含)占比最高(51.22%),30岁(含)以下占29.44%,40—50岁(含)占16.94%,首套住房贷款占比89.46% [4] - 购房建筑面积90—144(含)平方米占比55.71%,90(含)平方米以下占38.07%,144平方米以上占6.22%,新房贷款占比58.42%(含保障性住房7.92%) [4] - 深圳、广州、东莞为放贷笔数前三城市,分别发放4.49万笔(382.34亿元)、3.87万笔(306.89亿元)、1.09万笔(96.63亿元) [4]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 2024年全省1209.14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39.13亿元(同比增11.60%) [5] - 租房提取人数681.37万人(占比56.35%,同比增13.47%),提取金额820.91亿元(同比增42.74%),占全国比例近1/3,租房提取额占提取总额24.58%(同比提高超5个百分点) [5] - 东莞、深圳、珠海等八市租房提取人数占比均高于4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