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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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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现8亿,浙江富豪踩点离场,“全球第一”的企业也不要了
搜狐财经· 2025-08-11 03:26
好消息!方正电机的股民,可以找老板赔钱了! 去年,方正电机因为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今年开始,因此受到损失的股民,可以登机索赔了。 想当初,方正电机的股价,在高峰时一跃至38.6元,但短暂的辉煌过后,就一路下滑,竟再无反弹的迹象。 这实在无法不让人多想:这是不是张敏精心谋划的一场布局。 说到方正电机,业内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1991年,方正电机成立。 从最初只有5万启动资金、40多名员工和200平方米的租用厂房开始,方正人靠着不屈不挠的精神,打造出了属于自己的荣誉: 2000年,成为省级"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 2001年,成为省级"100个拳头产品骨干企业"; 之后更是荣誉不断,接连被评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100佳"等等。 按理说,方正电机作为国内电机领域的翘楚,应该是难以上车的白马股,怎么反而成了股市的一大天坑? 而就在其股价暴跌后,3万多接盘侠被牢牢套死,前董事长张敏却套现8个亿,精准踩点离场。 作为新能源驱动电机生产商,方正电机在国内的装机量也是遥遥领先,合作过的企业有蔚来、五菱这些我们都熟知的汽车品牌。 不只是在国内,方正电机的产品更是出口全球70多个国家 ...
严惩“首恶”构建不敢假市场生态
经济日报· 2025-08-10 21:51
核心观点 - 力源科技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刑,成为今年7月第6家因财务造假涉刑的上市公司,反映监管层"行刑衔接、立体追责"及严惩"首恶"的执法新态势 [1] - 财务造假"首恶"是指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起组织、策划、指挥或主导作用的关键责任人,通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 - 新证券法修订将信息披露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并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造假"的从重处罚条款 [3] - 治理财务造假乱象需构建"不敢假"的市场生态,包括强化刑事司法威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中介机构"终身追责"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力度等 [4] 力源科技案分析 - 力源科技造假仅存续1年即被查处,相较于传统造假案动辄3年至5年的持续期,案件处理周期缩短近半 [2] - 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被处以330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并面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2] - 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证监会于2023年1月立案调查,同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最终在今年7月完成刑事判决,整个过程用时两年九个月 [2] 监管执法新态势 - 今年7月1日至8月7日,共有8家上市公司"首恶"被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涉及欺诈发行、违规披露、操纵市场等 [2]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与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形成政策联动,加速构建"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体系 [3] - 监管持续加码,但仍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铤而走险,原因包括利益驱动机制未根本改变、公司治理失效、中介机构失职等 [3] 财务造假新特点 -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部分企业为达到上市标准,造假手段越发复杂隐蔽 [3] - 瑞斯康达参与的专网通信虚假业务通过构建"生产型公司+垫资方"的复杂架构,形成虚假自循环链条,给监管带来更大挑战 [3]
立体化追责斩除财务造假“毒瘤”
北京商报· 2025-08-10 16:34
财务造假处罚案例 - 证监会对*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开出预罚单,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 - *ST高鸿2015-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近199亿元、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造假行为还导致其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ST高鸿恐遭强制退市 [1] 行政处罚特点 - 对*ST高鸿责令改正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属于罕见高额罚款 [2] - 董事长付景林被处以750万元罚款并被10年证券市场禁入 [2] - 配合造假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被处以700万元罚款并被10年证券市场禁入 [2] 追责体系 - 行政处罚、刑事移送、民事索赔形成立体化追责惩戒体系 [1] -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明显增多,如金通灵及6名责任人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提起公诉 [3] - *ST高鸿案还将面临适格投资者的巨额民事索赔 [3] 监管态势 - 监管层以零容忍、立体化追责的强监管姿态打击财务造假 [1] - 对配合造假方的处罚力度大幅加码,相比越博动力案中200万元、30万元的罚款明显提高 [2] - 立体化追责体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震慑潜在违规者 [3]
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 *ST高鸿被罚1.6亿并启动退市
搜狐财经· 2025-08-10 16:28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1] - 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3]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业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1.35亿元,其中虚假记载罚款1000万元,欺诈发行罚款1.25亿元 [4] - 对9位董高监及1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375万元 [4] - 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和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 [5]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 - 2024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5] - 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 [5] - 公司及下属部分子企业银行主要账户被冻结,诉讼案件较多 [5] 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查处力度 [6]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6] -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显示"零容忍"态度 [1][6]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形成利益链是财务造假新特点 [7] 股东情况 - 截至7月31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2万户 [2]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一家私募基金 [2]
侃股:立体化追责斩除财务造假“毒瘤”
北京商报· 2025-08-10 10:39
财务造假案件处罚 - 证监会对*ST高鸿财务造假案开出预罚单 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 - *ST高鸿2015-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近199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 造假行为还导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ST高鸿可能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1] 行政处罚特点 - 对*ST高鸿责令改正并处以1.35亿元罚款 属于罕见高额罚款 [2] - 董事长付景林被处以750万元罚款 并被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金额高于以往同类情形 [2] - 配合造假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同时被10年市场禁入 相比此前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的处罚大幅加码 [2] 追责体系 -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原则 将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ST高鸿案相关责任方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2] -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明显增多 如金通灵及6名责任人因欺诈发行等罪被提起公诉 [3] - *ST高鸿案还将面临适格投资者的巨额民事索赔 形成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索赔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3]
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元!000851,被证监会通报
第一财经· 2025-08-10 10:10
公司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 虚假业务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3] - 2019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4]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其中虚假记载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欺诈发行被处以1.25亿元罚款 [4] - 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等9位董高监以及1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金额合计3375万元 [4] - 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罚款700万元 [1][7]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数智化应用、信息服务和IT销售 [6] - 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6]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同样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主要因贷款逾期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以及银行主要账户被冻结 [6] 行业监管动态 - 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7] -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7]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实施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8] - 诚信、透明、法治和责任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 [9]
华熙生物前高管45万字手撕“玻尿酸女王”,“财务造假”内幕曝光
凤凰网财经· 2025-08-10 09:54
公司财务争议 - 举报人李某指控华熙昕宇隐瞒代持锦州银行3000万股、欺诈发债及虚增收入等问题,计划以45万字著作揭露财务造假内幕 [1] - 华熙生物回应称李某为前员工,曾涉职务侵占罪被报案,且2019年IPO时已核查过相关指控并确认不实 [2] - 举报人提供审计报告显示华熙昕宇2017年上半年营收2.78亿(全年303万)、销售费用6225万(全年209万),数据异常波动被质疑造假 [5][6] 财务数据异常 - 2017年上半年华熙昕宇营业成本2.19亿(全年312万)、管理费用9643万(全年4340万),研发费用970万后在年报中消失 [5] - 举报人称异常数据与减持金隅股份获利3.83亿元有关,并通过税务筹划将部分收益转化为成本费用以避税 [7][8] - 公司解释称2017年下半年终止协议导致成本费用冲回,但未披露具体协议内容及终止原因 [10][12] 债券发行争议 - 华熙昕宇2017年发行5亿元可交换债,年利率1.5%,举报人称虚增成本助力发债 [9] - 证监局2020年对华熙昕宇出具警示函,指出其2017年发债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8] - 中介机构邮件提及"虚增成本较大",审计师称"不清楚"相关表述 [12][13] 公司治理纠纷 - 近4年华熙生物4次卷入员工纠纷:包括强制低价回购股票、创始人分红权争议及前高管控诉职场霸凌 [20][21] - 2024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11.6%至53.71亿元,净利润暴跌70.6%至1.74亿元 [21] - 股价从2021年高点299元跌至52.19元,跌幅超80% [3] 举报人背景争议 - 举报人李某自称2014年入职华熙生物任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年薪超百万 [14] - 公司称李某涉职务侵占900万元并展示道歉信,李某辩称系被迫签署且已获无犯罪记录证明 [14][16] - 双方对2019年证监会核查结果表述不一:公司称举报内容不实,举报人称未提交全部证据 [17][19]
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元!000851,被证监会通报
第一财经· 2025-08-10 09:48
公司财务造假案概况 - *ST高鸿因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3][5]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6]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高鸿股份处以1.35亿元罚款,其中虚假记载被处以1000万元顶格罚款,欺诈发行被处以1.25亿元罚款 [6] - 对9位董高监及1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375万元 [6] - 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禁入措施 [7]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罚款700万元 [3][10] 公司经营状况 - 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值,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8] - 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 - 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主要因贷款逾期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 [8] 监管政策动向 - 监管部门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 [10]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10]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11] 行业影响分析 - 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是监管执法重点 [10] -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从诚信、透明、法治和责任四个方面推进 [12] - 中介机构作为"守门人"必须对其疏忽或协助造假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12]
财务造假9年,虚增营收198亿!上市公司收1.6亿天价罚单,或强制退市
搜狐财经· 2025-08-10 06:18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因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空转"业务,虚构营业收入高达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1] - 造假行为持续九年,贯穿两届董事会,直至2023年仍在进行虚假贸易操作 [1] - 公司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虚假贸易业务,构建"资金—合同—物流单据"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 [6] - 2015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至56.34亿元不等 [6]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5亿元 [6]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8] - 公司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 - 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被罚600万元并市场禁入5年 [9] -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被罚70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 公司经营状况 - 2019年至2024年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亏损,6年间累计亏损超过42亿元 [11] - 2024年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75.31%,归属净利润亏损22.90亿元 [12] - 2025年上半年预计继续亏损1.3亿至1.8亿元 [12] - 公司股价已跌至2.21元,市值仅剩25.59亿元 [12] 公司治理问题 - 2022年3月公司陷入"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真空,股权高度分散导致监督缺位 [15] - 公司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涉及9亿元赔偿的关键"承诺书"未履行决策程序 [15] - 审计机构连续九年未发现财务造假,2022年前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16] 行业影响与警示 - 案例显示央企背景非"免死金牌",脱离有效监督同样可能违法 [17] - "无主"公司风险高企,股权过度分散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与监督失效 [17] - 监管对虚构交易特别是大宗商品循环贸易造假保持高压打击 [17] - 行政处罚、强制退市与刑事移送组合拳显著提升A股财务造假成本 [17]
又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罚1250万!
梧桐树下V· 2025-08-10 06:17
公司财务造假情况 - 2021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1.80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25%,虚增利润767.5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3.51% [3] - 2022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57.7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47%,虚减利润总额1.02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84% [3] - 公司及7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250万元 [3] 财务造假具体行为 - 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 [7][8] - 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并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虚构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 [9][10]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10][11] 造假金额明细 - 2021年销售返利核算错误导致虚减营业收入1629.31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629.31万元 [7] - 2021年采购返利核算错误导致虚减营业成本4319.3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19.37万元 [8] - 2022年收入确认错误导致虚增营业收入7651.18万元,虚增利润256.57万元 [9]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 [16] - 时任董事长杨波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18] - 时任总经理代云辉和宋国富分别被处以80万元罚款 [18] - 时任财务总监屠建国被处以90万元罚款 [18] 公司后续措施 - 公司将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17]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17]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