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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被长期占用未及时披露,维康药业及多名责任人被罚超千万
贝壳财经· 2025-07-01 04:58
公司违规与处罚 - 维康药业及实控人刘忠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1] -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维康药业及公司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总计1460万元 [1] - 实控人刘忠良组织、指使维康药业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资金至其控制的个人账户,2020年至2023年6月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亿元、1.51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5.64%、6.35%、10.43%、10.24% [2] - 维康药业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称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但实际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 - 浙江证监局对维康药业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刘忠良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其他多名责任人处以60万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3] 公司财务状况 - 维康药业自上市以来净利润逐年下滑,2020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6亿元、9649.54万元、4444.43万元、-803.86万元、-1.47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亏损985.47万元 [7] - 2024年公司出售医药零售业务的全资孙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约90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41.85万元 [8] - 公司产品单价下降,销售和管理不及预期,导致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滑 [8] 公司业务与战略 - 维康药业主营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七叶神安分散片等中成药 [7] - 公司业绩下滑部分原因是产品被调出多个省份的地方医保目录 [8] - 未来公司计划加大核心产品销售,开拓更多销售渠道,加强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并战略打造大单品灵芝孢子粉 [9] 监管关注与整改 - 近两年维康药业多次因信披违规、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关注 [4] - 2023年7月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区间为8030万元至1亿元,实际仅为4444.43万元 [5] - 2024年4月因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5] - 截至2023年12月相关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1.42亿元,并于2024年3月支付全部资金占用利息 [6] - 2024年5月深交所对维康药业的年报问询函重点关注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实控人长期资金占用、2023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等现象 [6]
豆神教育信披违规案落地:隐瞒5起诉讼收560万元罚单 ,董事长窦昕领罚110万
深圳商报· 2025-07-01 01:21
豆神教育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5起诉讼仲裁案件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处以230万元罚款 [1][2][3] - 未披露案件包括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发生的察布查尔锡伯案、张莹案、德峰广告案、张家口案、寓乐湾案 [2] - 公司时任董事长窦昕等多名高管被认定未勤勉尽责,拟被处以55万至110万元不等罚款 [3][4] 公司经营状况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亿元同比下降0.6%,归母净利润3737万元同比上升68% [5] - 扣非归母净利润3385万元同比上升86.1%,经营现金流净额-8856万元同比改善12% [5] - 截至一季度末总资产23.0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归母净资产16.81亿元增长3.6% [5] 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涵盖艺术类学习服务、直播电商、文旅游研学、智慧教育服务和人工智能教育业务 [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 承诺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已对违法行为进行主动更正 [3][4]
锦盛新材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涉IPO募投项目关联交易追认
证券日报网· 2025-06-30 14:15
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公司股价在立案消息公布后下跌20 02% 收盘报13 18元/股 市值缩水至19 77亿元 [1] - 公司自查后表示被立案调查与日前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关 [1] 关联交易问题 - 公司追认2021年12月与宏祥建设签订的1 18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关联交易 后因工程量变动合同金额增至1 5亿元 [2] - 宏祥建设将项目转包给公司实控人阮荣涛的侄子阮钟炎 公司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追认为关联交易 [2] - 该项目为"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由IPO募投项目变更而来 [2] - 公司表示与宏祥建设的合同金额已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定价公允性 [2] 法律与内控风险 - 若调查确认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可能面临100万至1000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面临50万至500万元罚款 [3] - 专家指出公司时隔近四年才追认大额关联交易 反映关联方识别和审批机制系统性失效 存在显著内控缺陷 [3] - 专家强调关联交易应严格审查定价依据和是否存在利益交换 确保公开透明 [3] 募投项目问题 - 公司另一IPO募投项目"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2021年至2023年效益分别为149 18万元 -912 22万元和-956 91万元 [4] - 深交所质疑在产能利用率不足背景下 "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 公司回复称投产效益不佳因销售订单不及预期 新项目可行性已充分论证 并已采取措施开拓市场 [4] 客户与供应商关系 - 深交所问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关系 公司回复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倾斜 [4][5]
维康药业信披违法董事长重罚1600万元 实控人资金占用引可转债发行材料不准确
新浪证券· 2025-06-30 10:37
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处罚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被浙江证监局处以1600万元罚款 [1] - 实控人刘忠良长期占用资金并伪造可转债申报材料 [1] - 该罚单刷新了年内药企违规处罚纪录 [1] 资金占用详情 - 2020年至2023年6月间实控人通过虚构工程设备付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 - 占用余额从7811万元飙升至1.51亿元,最高占净资产10.43% [2] - 562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8539万元被直接占用 [2] - 资金已于2024年底归还但连续四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均隐瞒该事项 [2] 可转债虚假陈述 - 2022年12月申请发行6.8亿元可转债时宣称"不存在资金被实控人占用" [3] - 当时未披露的占用余额已高达1.47亿元 [3] - 可转债发行于2024年2月终止 [3] 处罚及人事变动 - 实控人刘忠良被合计罚款700万元(作为实控人罚500万元,作为直接责任人罚200万元) [3] - 公司被罚500万元,5名高管合计被罚400万元 [3] - 刘忠良2024年5月卸任董事长但其子刘洋接任,刘忠良仍通过36.82%持股控制公司 [3]
锦盛新材突发被监管立案,上市后业绩变脸产能闲置,股民或可索赔
搜狐财经· 2025-06-30 01:46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主营化妆品包装容器生产销售 雅诗兰黛为主要客户之一 [1] - 2015-2019年净利润增长近3倍 但上市后受疫情及产能问题影响 2024年营收未恢复至上市前水平且连续三年亏损 [1] - 上市前毛利率超35% 上市第二年毛利率不足上市前一半 [6] 产能利用率问题 - 2021年新增4500万套产能项目投产后总产能达11400万套 但2021-2022年实际生产量仅6632万套和5129万套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8.2%和45% [3] - 2024年产能利用率回升至71% 但仍存在显著闲置 [3] - 2024年销售量7515.68万套(同比+27.65%) 生产量8095.38万套(同比+25.95%) 库存量1585.19万套(同比+57.65%) [4] 扩产项目争议 - 2021年终止1500万套技改项目 转而投资2.99亿元建设6000万套新项目 [8] - 6000万套项目2024年转入固定资产1.46亿元 目前仅为房屋建筑物 无机器设备 [8] - 项目施工存在关联交易 承包方阮钟炎为实控人侄子 公司2025年4月才追加确认关联交易 [8] 财务异常现象 - 2023年末短期借款余额1.39亿元(同比+54.34%) 交易性金融资产1.59亿元(同比+37.50%) 主要为理财产品 [9] - 公司解释为子公司浙江锦盛锂业业务规划需求 但该子公司2024年更名且未开展实质业务 [10] 监管风险 - 2025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具体原因未披露 [5] - 立案调查可能涉及未披露的6000万套项目关联交易问题 [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28 12:55
独立董事离任 - 公司独立董事赵兴群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1] - 离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赵兴群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2] - 赵兴群未持有公司股票且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其任职期间贡献表示感谢 [2] 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 公司因未及时审议2025年度及部分年度1-3月关联交易、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超审议额度被警示 [3] - 公司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审议额度且未披露重大担保进展的问题 [4] - 公司募投项目决策不审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计划且风险揭示不充分,存在少量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形 [4] - 违规行为涉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管理等多项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5]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的监管措施,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6] - 公司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三连亏阴影未散!锦盛新材再陷信披违规疑云,遭证监会“盯上”
格隆汇· 2025-06-28 07:22
公司动态 - 锦盛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3] - 公司回应称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强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5] - 2024年股东宁波立溢原计划减持450万股(占总股本3%) 实际减持79.77万股(0.53%) 减持均价14.81元/股 [5][8][9] 财务表现 - 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2022年亏损2250.95万元(同比跌312.62%) 2023年亏损2387.49万元(同比降6.07%) 2024年亏损2264.75万元 三年累计亏损超6900万元 [10][11] - 2024年营业收入3.33亿元(同比增28.15%) 外销收入9766.48万元(同比增744.49万元) 内销收入2.35亿元(同比增6570.18万元) 综合毛利率15.56%(同比升0.68%) [10][11]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7443.36万元(同比增10.97%) 净利润亏损383.64万元(同比降290.10%) [13][14] 业务与运营 - 公司为欧莱雅、雅诗兰黛、百雀羚、丸美等国内外化妆品品牌提供包装容器 [5] - 2024年管理费用增加760.71万元 主因新建项目转固后未投入使用导致折旧摊销 [12] -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进一步影响净利润 [12]
港湾周评|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监管层认定要“换人”后辞职
搜狐财经· 2025-06-28 02:07
公司治理违规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裕辉被多地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未在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2] - 董事长黄裕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构成《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3] - 公司、董事长黄裕辉、总经理卫国及董事会秘书杨翔瑞均因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3]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裕辉、卫国、杨翔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4] 高管变动 - 黄裕辉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7.07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5] - 黄裕辉于2025年3月28日被选举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履职仅3个月即辞职[5] - 黄裕辉同时担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6] 高管历史违规记录 - 黄裕辉曾于2022年8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受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6] - 黄裕辉于2022年9月30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的自律处分措施[6] - 黄裕辉目前有4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案总金额达2.43亿元,以及1831条限制消费令,6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高达7.94亿元[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009年9月29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是"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广东省创新试点企业"等[7] -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加工产业和数字能碳服务,构建了完善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基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8] - 公司与格力、美的等头部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产品遍布全球各大市场[8]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收37.54亿元,同比增长38.43%,归母净利润2771万,同比增长15.57%[8] - 2024年扣非净利润1960万,同比增长26.71%[8] - 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0.79亿,同比增长48.58%,归母净利润772.4万,同比增长6.69%[8] - 2025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668.9万,同比增长18.38%[8] - 截至6月27日,公司今年以来股价涨幅超过三成[9]
家联科技: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及监管谈话
快讯· 2025-06-27 09:29
公司违规事项 - 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664.58万元和7781.48万元 [1] - 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熊、总经理马恒辉、董事会秘书汪博、财务总监钱淼鲜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1] 监管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及监管谈话决定 [1]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1] - 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新浪财经· 2025-06-27 09:29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ST路通未披露股东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罢免现任董事的议案以及股东在年度股东会上增加罢免现任董事提案的事项 这些事项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1] - 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董事长兼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1] - 江苏证监局对ST路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1] 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2] - 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