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SH)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 [1] - 违规行为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 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子公司为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共计894.85万元 [1] - 其中子公司于2021年6月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587.61万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894.85万元 [1] 违规行为定性 -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公司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行为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通知要求 [2]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的规定 [2] 监管措施结果 -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 - 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