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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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 苏州高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18元(含税),总股本1,151,292,907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23,272.33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1]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0,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为2025/7/11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按50%征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18元 [5] 咨询方式 - 投资者可联系苏州高新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512-67379025 [5]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19:4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1,010,436,31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229,687股后的997,206,6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860,331.2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7]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 - 本次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5]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3,229,68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6]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49,860,331.20元,每股现金红利按0.0493453元计算(总股本1,010,436,311股) [8] - 除权除息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493453元/股 [8] 时间安排与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9]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9]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10][11]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影响,"濮耐转债"转股价由4.25元/股调整为4.20元/股(P1=P0-D),调整生效日为2025年7月11日 [16][20]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历史调整记录显示2022-2024年分别因分红下调至4.38元、4.32元和4.25元/股 [19] -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公司可转债发行以来第四次因分红进行的下调 [18][19][20]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19:1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 6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793,577,279 63元(含税)[1]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本次权益分派以该股本为基数实施[1] - 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4]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5] 现金红利派发方式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5]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公司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6] 税收安排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585元[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3] -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 1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18:3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85,787,262元 [1]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5.02%,剩余未分配利润1,064,200,427.82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实施前股本总额变动,将按分派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每10股派0.99元 [4]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22元,1个月至1年补缴0.11元,超过1年免征 [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4]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0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6] 其他说明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文件、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7]
九州一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16:2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1][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234元(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3,354,157.287元(含税) [3] - 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维持150,292,062股不变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2232)元/股,其中0.02232元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未实施送转股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披露 [1][3] 分配对象与方式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4][5]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5]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0234元/股;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时长适用20%或10%税率 [6]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税后每股派发0.02106元,按10%税率代扣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2106元 [7]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可申请税收协定退税 [8]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0234元 [8]
旺能环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16:27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66,000股后的股本424,618,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844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 - 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7597元[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2.943514元[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3514元/股[4]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00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47元/股,调整后为14.18元/股[5]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5] 其他信息 - 咨询机构为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6] - 咨询联系人邱燕燕,电话0572-2026371,传真0572-2026371[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2 18:5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每股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以总股本8,710,039,48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3,684,885.85元 [2][4] - 2024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606,059,159.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2%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6] - 蜀道投资集团等5家关联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9]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0.3393元 [11]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0.3393元 [11] 参股投资高速公路项目进展 - 参股投资G85G76重庆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等3个项目,总投资估算673.44亿元,自筹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约134.69亿元) [15] - 路桥集团股权占比0.4%,对应资本金出资额5,387.6万元 [15] - 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签订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81.398公里,合同总金额115.96亿元,工期39个月 [16]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12.54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 [19][20] - 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822.37万股,占总股本0.09% [20]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644.74万股,占总股本0.19% [20]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可转债转换 [1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2 18:44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1元,以总股本87,624,6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38,706元 [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2][7]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4] - 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自行发放 [5] - 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6]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8][9] - QFII/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9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99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11元 [10]
隆平高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36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因公司正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待发行完成后将另行审议分配方案 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净利润30% [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14 69亿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4元 合计派发5877 79万元 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2]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分红基准为现有总股本14 69亿股 含税现金分红标准为每10股0 4元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等扣税后每10股派0 36元 个人及基金税率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 [3] - 股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7月9日 分红对象为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 [3] 分派实施安排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若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不足 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4][5] - 咨询方式包括长沙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罗明燕 电话0731-82183880 [5] 文件备查 - 备查文件含中国结算分红确认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
万年青: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3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1] - 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仅调整现金分红总额[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758,939,5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2][3]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适用差别化税率[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 若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3]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758,939,592股×0.15元/股=113,840,938.80元[3]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1427638元/股[3] - 可转债转股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3元/股,自2025年7月10日起生效[4] 其他事项 -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 -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将根据分红派息情况相应调整[4]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信息[5]